欧盟的reach认证有多少项(欧盟reach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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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reach法规
法律分析:
reach法规是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限制的法规,是欧盟对进入其市场的所有消费品进行预防性管理的法规,是欧盟对消费品环保要求的基本条款,通用条款,是出口欧盟的通行证。对于reach法规限制篇的管控,企业需要结合产品和限制篇条款,正确理解限制篇不同条款的管控范围,履行限制的责任,才能避免产品投放欧盟市场后,产生召回、销毁、退出市场等处罚。
法律依据:
欧盟1907/2006/EC《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一、主要内容注册(Registration)年产量或进口量超过1吨的所有化学物质需要注册,年产量或进口量10吨以上的化学物质还应提交化学安全报告;评估(Evaluation)包括档案评估和物质评估。档案评估是核查企业提交注册卷宗的完整性和一致性。物质评估是指确认化学物质危害人体健康与环境的风险性;许可(Authorization)对具有一定危险特性并引起人们高度重视的化学物质的生产和进口进行授权,包括CMR,PBT,vPvB等;限制(Restriction)如果认为某种物质或其配置品、制品的制造、投放市场或使用导致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风险不能被充分控制,将限制其在欧盟境内生产或进口。
欧盟的REACH认证主要针对哪些产品
一、REACH是一项化学品法规,而不是什么认证
百度一下“REACH”,你会发现出现很多“REACH认证”的相关结果。很多人习惯性地叫reach认证,其实是错误的。REACH法规(“Registration,evaluation,Authorisation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除了注册之外,还有评估、授权和限制。由于企业目前接触最多的是REACH注册,很容易让大家以为REACH是一个什么认证。
关于REACH注册
注册是REACH法规下最主要的义务。企业向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成功递交化学物质的注册卷宗之后,可获得一个由18位数字组成的注册号码。未能在相应的截止日期前完成注册的企业,则不能将对应产品继续投放欧盟市场。
REACH法规注册物质范围:
□投放欧盟市场超过1吨/年的化学物质;
□投放欧盟市场的配制品中超过1吨/年的化学物质组分;
□投放欧盟市场的物品中有意释放的化学物质,且总量超过1吨/年。
注:物品中有意释放物质:在正常或合理可预见的使用情况下有意从物品中释放的物质,通常为了实现该物品的某种辅助功能,如橡皮中的香味物质。
REACH法规注册主体:
□欧盟境内的物质、配制品、物品生产商:
□欧盟境内的物质、配制品、物品进口商;
□非欧盟物质、配制品、物品生产商:必须通过欧盟唯一代表(OR)来履行注册义务。
二、应对欧盟的REACH法规,不是做REACH检测
在百度知道、论坛、QQ群里,很多做检测的公司的销售人员,一见到有网友问到REACH,就不分产品是否为化学物质、配制品、有意释放的物品,还是一般的成品,就叫网友去做“REACH检测”。这其实是个误导,所谓检测通常是指“SVHC通报”,检测只是排查产品中SVHC存在情况的手段之一!
那么哪些产品需要做REACH注册,哪些需要做SVHC通报呢?需要做注册的产品类型有:
1、物质。例:氢氧化钠、三氧化二铁、甲苯等等化学原料;
2、配制品。例:牙膏、鞋油等等混合物;
3、有意释放的物品,比如橡皮擦、带香味的圆珠笔油等等。
什么是SVHC通报
REACH法规附件XIV候选清单即为SVHC清单,REACH法规规定,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高度关注物质(SVHC),物品的制造商或进口商应向ECHA进行通报:
□ SVHC物质在物品中的总含量超过1t/y/生产商或进口商;
□ SVHC物质在物品中的总含量以质量分数计超过0.1%的浓度。
谁需要进行SVHC通报
□欧盟制造商
□欧盟进口商
□非欧盟生产商(必须委托唯一代表OR进行)
何时进行SVHC通报
□ 2010年12月1日之前列入SVHC清单的物质,通报须在2011年6月1日起6个月内提交;
□ 2010年12月1日之后列入SVHC清单的物质,通报须在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提交。
SVHC清单(截止2011年12月19日,已公布73项,预计将共产生1400-2000项SVHC
□ SVHC第一批清单(15项)于2008年10月正式公布生效`
□ SVHC第二批清单(14项)于2010年1月正式公布生效
□ 2010年3月30日,丙烯酰胺被列入SVHC清单(属第二批清单)
□ SVHC第三批清单(8项)于2010年6月18日正式公布生效
□ SVHC第四批清单(8项)于2010年12月15日正式公布生效
□ SVHC第五批清单(7项)于2011年6月20日正式公布生效
□ SVHC第六批清单(20项)于2011年12月19日正式公布生效
为什么要进行SVHC通报
欧盟对境内流通产品执行REACH法规。欧盟境内产品必须履行REACH法规的各项义务,才能合法生产或进口。各国针对REACH法规立法通过了严厉的监管和惩罚措施,欧盟海关可进行REACH符合性审查,若违反REACH法规,将面临产品召回、罚款甚至监禁。
如何应对REACH法规及其SVHC
1、警惕无良机构的检测陷阱
需要做SVHC通报的产品是指不需要做注册的产品,检测的项目是REACH法规规定的需要通报的SVHC。如果欧盟的进口商要求你去做检测,你才需要去做,客户没提到,你就不用做。如果仅为了满足信息传递要求,可以进行适当的混合测试;如果客户为了搞清楚究竟是哪些材料或哪些供应商在使用SVHC,或者为了预防授权申请不被批准或是需要寻找替代材料,限制使用SVHC,则需按均质材料进行测试。
2、产品供应链上各环节的企业应主动从管理和技术上对SVHC进行限制,严格管控,尽量寻找替代品,不要被动地做检测,被动地应对REACH法规。
对众多REACH法规下不断增加的SVHC,单纯依靠供应商提供的检测报告及符合性声明,对于想持满足REACH法规的企业来说,无疑产生了很大的成本、风险和不确定性。应对REACH法规下的SVHC通报,根本的解决之道在于整个供应链建立和保持良好的“HSF管理体系”,将SVHC控制的重点主动地放在产品的设计、生产等上游,而不是仅仅依靠下游的检测来控制,这样不但可以起到预防的作用,而且从根本上解决了产品可能带来的有害物质超标的风险。在整个供应链中运用产品有害物质控制与REACH法规符合评估系统——HENZ系统,将可以促进持续符合REACH等众多化学品法规,满足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特定的产品符合REACH法规的要求。只要建立科学严谨缜密的HSF管理系统,企业就会无惧再多的SVHC了。
3、产品有害物质控制与REACH法规符合评估系统——HENZ系统的应用
产品有害物质控制(HSF)的基础是对产品中的材料物质数据进行管理。通过HENZ系统对产品中的材料物质信息进行管理,并对产品是否存在SVHC以及是否符合REACH法规要求进行分析与评估,并且根据REACH法规和有害物质的类别给出专业的应对建议。
供应链关系是产品有害物质控制中非常关键的要素。HENZ系统帮助用户建立和管理自己的供应链关系。通过HENZ系统发起与另一个用户建立上下游供应链关系。通过这个关系,用户可以与自己的上下游传递产品的材料物质以及REACH法规符合信息,并通过持续监督的形式来实现对产品上下游供应链的持续监控。
根据REACH法规和市场的实际要求,产品的制造和供应商不仅应该从实质上保证产品中的有害物质得到有效控制,还有义务向下游用户、消费者和管理当局展示、证明自己的产品已经符合了法规的要求。HENZ系统提供了产品有害物质控制及法规符合展示功能,使得用户不仅可以对自己的产品了如指掌,也可以向自己的客户展示产品的有害物质得到有效控制、符合REACH法规要求的充分证据。HENZ系统的多语种实时切换功能,更方便用户向使用不同语言的客户展示自己的产品。
欧洲Reach标准的具体参数是哪些
以下情况为不能通过,如有疑问,请联系我
物质
(1)大于1吨/年/人
配置品
(1)单体物质质量分数大于1%或等于2%,(2)质量大于或等于1t/a/人
物品
(1)产品有释放;
(2)物质在物品中的总含量大于1吨/年/人
(1)物品中的总量超过1吨/年/人;
(2)物质在物品中的质量分数超过0.1%;
(2)REACH将相关的产品分类为物质、配制品和物品:
a.物质:即单纯化学物质,超过1吨/年/人就必须注册。
b.配制品:即混合物,需要拆分开来,其中每种超过1吨/年/人的物质都必须分别注册。
物质和配制品的注册与是否有意释放无关,只考量量级。
c.物品:只需关注其中含有的有意释放的物质,若该物质量级超过1t/年/人,则需要注册。
不知道你说参数是不时指这个
欧盟REACH最新30项高度关注物质测试30种SVHC检测认证
2008年10月09日公布第一份列出REACH15种高度关注物质(SVHC)候选清单:
1. Anthracene蒽
2. 4,4'-Diaminodiphenylmethane4,4’-二氨基二苯甲烷
3. Dibutyl phthalate邻苯二甲酸二丁基酯
4. Benzyl butyl phthalate邻苯二甲酸丁苄酯
5. Cobalt dichloride二氯化钴
6. Diarsenic pentaoxide五氧化二砷
7. Diarsenic trioxide三氧化二砷
8. Sodium dichromate,dihydrate重铬酸纳二水合物
9. 5-tert-butyl-2,4,6-trinitro-m-xylene(musk xylene)二甲苯麝香
10. Bis(2-ethyl(hexyl)phthalate)(DEHP)邻苯二甲酸双(2-乙基己酯)
11. Hexabromocyclododecane(HBCDD)六溴环十二烷
12. Alkanes, C10-13, chloro(Short Chain Chlorinated Paraffins)短链氯化石蜡(C10-13)
13. Bis(tributyltin)oxide氧化双三丁基锡
14. Lead hydrogen arsenate砷酸氢铅
15. Triethyl arsenate三乙基砷酸盐
2009年12月4日,据CHEMICAL WATCH的消息,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成员国委员会达成一致意见,将新一批共15个物质确定为高关注度物质,即SVHC。ECHA预计,这15个物质正式归入SVHC清单的时间为2010年1月。届时,SVHC清单中的物质将增至30个。
新增15个物质的名称以及常见用途如下表所示:
物质名称
CAS号
常见用途
蒽油
90640-80-5
橡胶制品,橡胶油,轮胎
蒽油,蒽糊,轻油
91995-17-4
蒽油,蒽糊,蒽馏分
91995-15-2
蒽油,含蒽量少
90640-82-7
蒽油,蒽糊
90640-81-6
高温煤焦油沥青
659969-93-2
用于涂料、塑料、橡胶
丙烯酰胺
79-06-1
絮凝剂,胶黏剂,土壤改良剂,造纸助剂,纤维改性与树脂加工剂
硅酸铝耐火陶瓷纤维
-
工业绝热、密封、防腐材料;电热装置绝缘、隔热材料;仪器设备、电热元件的绝缘和隔热材料;汽车行业隔热材料
氧化锆硅酸铝耐火陶瓷纤维
-
2,4-二硝基甲苯
121-14-2
制造染料中间体,炸药,油漆,涂料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
84-69-5
树脂和橡胶的增塑剂,广泛用于塑料、橡胶、油漆及润滑油、乳化剂等工业中
铬酸铅
7758-97-6
可用作黄色颜料、氧化剂和火柴成分,油性合成树脂涂料、印刷油墨、水彩和油彩的颜料,色纸、橡胶和塑料制品的着色剂
钼铬红(C.I.颜料红104)
12656-85-8
用于涂料,油墨和塑料制品的着色
铅铬黄(C.I.颜料黄34)
1344-37-2
用于制造涂料、油墨、色浆、文教用品、塑料、塑粉、橡胶、油彩颜料等着色
磷酸三(2-氯乙基)酯
115-96-8
阻燃剂、阻燃性增塑剂、金属萃取剂、润滑油、汽油添加剂,以及聚酰亚胺加工改性剂
上述15个物质被列入SVHC清单之后,意味着更多的企业必须为这些物质承担相应的义务。
对企业的要求:
1、2010年1月起
物质:如果物质被归入SVHC清单之中,则物质供应商需向他们的客户提供一份安全数据表(SDS)。
混合物(即配制品):如果混合物本身不被分类为危险,但是其中至少含有一种SVHC,且单个SVHC的质量百分浓度在非气态配制品中不低于0.1%,体积百分浓度在气态配制品中不低于0.2%,则供应商在收到混合物的接收者的请求时,必须提供一份SDS。
物品:物品中含有SVHC质量百分浓度超过0.1%时,则供应商需向物品的接收者提供其可获取的充分信息,或应消费者请求,在45天之内向其免费提供可获取的充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