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商标被驳回时还可以再次申请吗?
《商标驳回通知》相信这个文件,不少申请人都有收到过,而对于有些收到欧盟知产局发出商标驳回的申请人,或者被他人提出异议时,是不是就准备放弃了呢?不少申请人在注册国外商标时总会觉得不像国内商标申请的时候那么熟悉,遇到驳回或异议通知后不知是否还有意义继续,因此放弃的不在注册欧盟商标的不在少数。
而在面对异议或驳回时我们要如何处理呢?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吧!
情形一、申请人觉得程序繁杂
接到异议通知时,不少申请人脸上一定会眉头紧锁、满脸愁容,不知如何是好,而实际上商标异议程序并不复杂,主要会有以下几个步骤:
评估异议被欧盟知产局受理的可能性:进入异议程序后,一般情况下异议程序都会正常进行,而这个过程可能会持续1-2周的时间。
冷静期:在欧盟知产局正式处理前,会先给2个月左右的冷静期,如需要根据争议双方提出可以延长时间,目的就是为了让争议各方能够友好解决,说直接点就是双方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能花点钱私下处理就早点解决完了。
对抗期:进入到这个流程那也就是双方价格没有谈拢,还需要欧盟知产局来处理,因此就让异议方提交所有的证据材料和其他能证明事情正式性的材料,为申请的异议提供支持,这个过程自冷静期结束,期限2个月。
进一步呈现证据材料:异议商标申请人需要对异议申请的内容进行答辩并提供有力证据进行回应。之后在两个月内异议双方交换答辩文件。
异议裁定期:最后就是欧盟知产局来裁定,谁的证据更加有利,最后的结局可能驳回申请,但也可能是驳回异议,这个过程一般在4-6个月。
综上所述,整个程序其实并不复杂,主要就是耗时间。
情形二、异议程序的成本太高
很多人一听说这个异议程序那么久,又要聘请律师、又费时又费力还烧钱,想想觉得算了吧。其实关于这点也不用担心,正常的程序下,商标申请人提供异议答辩的文件不会超过两份,第一份是针对对方提出异议进行回复。如果对方根据回复再次补充了论证,那就再提供第二份答辩文件。至于费用是有一定的上限的,聘请律师时可以谈一个固定价格,根据工作量,律师会进行衡量一个合理的费用。
情形三、注册新商标
多数人收到异议后的第一反应是“这个商标不行了,赶紧再生,哦不,再换一个,然后重新申请”,其实,这也算是一种方法,但是如果是因考虑成本的角度觉得重新注册更划算,那这个想法可真不一定,毕竟,你不知道是否又会被驳回.....
情形四、对抗异议困难
针对这点考虑是有必要的,那接到异议通知后,自己先进行简单评估,再寻找律师进行分析,判断注册的几率,如果胜诉要,那就不用担心了,交给律师给安排上。如果胜率很低,或者毫无胜算,那..... 要不就算了吧,或者就和异议人谈谈价格,看看能不能把价格谈拢,协商出一个好解决方案,双方都满意那就皆大欢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