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流氓
由于没有实体业务,国际上又称其为NPE(Non-Practicing Entities,非执业实体)。Intellectual Ventures(高智发明)、Interdigital、Acacai等都是其中的赫赫有名者。
专利战是常见的商业行为,1993年美国用专利蟑螂或专利流氓(英语:Patent Troll)来形容积极发动专利侵权诉讼的公司。
释义
专利流氓是指那些本身并不制造专利产品或者提供专利服务,而是从其他公司、研究机构或个人发明者手上购买专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然后专门通过专利诉讼赚取巨额利润的专业公司或团体。起源于1993年的美国,最早是用来形容积极发动专利侵权诉讼的公司,这样的专利公司往往具有很强的寄生味道。至2008年为止美国是全世界专利纠纷最多的国家之一,其专利诉讼案件超过2400件。而根据美国Patent Freedom调查指出,至2010年4月1日为止,美国有超过325家专利流氓公司,领域大都涉及半导体、软件应用等。
特征
恶质的专利流氓有以下特征:
自己不生产产品
在明知胜算不高的情形下,仍提出专利诉讼或以提出专利诉讼为威胁,并利用被告不愿花费高额诉讼费用的心态,迫使被告付钱和解
名词由来
2001年,Techsearch公司及其律师Raymond Niro发起了一场针对英特尔的专利诉讼,当时英特尔副法务长Peter Detkin 用Patent Troll这个名词来形容 Techsearch公司及Raymond Niro, 后来指称专门以低价向发明人收购专利权之公司。所谓的专利蟑螂,其目的明显都是为了金钱而来。Detkin 还使用过“专利勒索”(patent extortionist)的名词,来形容那些起诉Intel专利侵权的家伙。一件典型的专利侵权诉讼案件,即使是胜诉案件,花费也在一百万美元以上。
成因
专利的原意是要刺激知识产业发展,使其他企业创作更创新的设计。
但很多时候,申请专利很多时候都不是为了制作相关的产品,而是为了防止别人使用类似的技术制作相关的产品。例如,制作某产品的方法有很多种,而某公司却把这些方法全部申请专利,然后只用其中一种方法制作相关产品,其他企业变相无法用任何一种方法来制作他们的产品。
专利流氓成因主要是专利机制上的漏洞,例如一些内容与已有专利相似或重复的专利,或用字空泛却仍被通过申请的专利,与及已经提交但数量过于庞大而迟迟未能审核的专利申请等等。 根据2004年的数据显示,一件典型的专利侵权诉讼案件在诉讼开始前已经需要花费一百万美元或以上,而即使胜诉亦需要花上二百五十万美元或更多。
专利流氓收购专利的主要目的是要以侵犯专利的名义起诉其他科技公司。加上法庭的裁决难以预测与及其巨大的成本及风险导致受害公司皆倾向赔款了事,亦是助长专利流氓的原因之一。
著名专利流氓案例
1995年,Pitney Bowes以1982年申请的一项专利7项“权利要求”中的前3件控告惠普公司侵权。2001年6月4日,双方取得和解,惠普公司向原告支付4亿美元。Pitney Bowes继续以此项专利控告Apple、松下电子、三星等八家电子厂。
2001年,Techsearch公司及其律师Raymond Niro发起了一场针对英特尔的专利诉讼,当时英特尔副法务长Peter Detkin用这个名词来形容Techsearch公司及Raymond Niro。Detkin亦曾使用“专利勒索”(patent extortionist)来形容那些起诉Intel专利侵权的家伙。
2006年,加拿大黑莓手机制造商RIM公司和加州的专利流氓NTP, Inc.结束了长达六年的诉讼并达成和解,黑莓付出了6.125亿美元。
2015年,Louis Vuitton控告相关一间发型屋的一张凳及洗头椅的啡色格子图案侵犯其专利。其后有人提出质疑,遭欧盟普通法院取消注册专利,原因是该设计过于平凡,不承认是由任何一个品牌原创设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