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德国VAT税务计算技巧(德国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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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VAT税计算公式是什么
法国VAT增值税申报的税率是20%,适用于大部分商品和服务,同样也没有低税率政策。此外,卖家使用 EORI号在法国清关,进口税跟英德国家一样,也是可以抵扣 VAT销售税。法国VAT主要包括进口税、进口增值税、销售税。详细计算公式如下:
进口税=关税(IMPORT DUTY)+进口增值税(IMPORT VAT)
①关税(DUTY)=申报货值*产品税率(不同产品,按不同税率计算)
②进口增值税(MPORT VAT)=(申报货值+头程运费+DUTY)*20%
③销售VAT=(税后销售价格/(1+税率)*税率
④实际缴纳的VAT=销售VAT-进口VAT-其他可抵扣金额。
请问德国VAT的税率是怎么计算的
德国VAT计算方式:
销售增值税=销售价格(1-1/1.19)=销售价格*16%
实际缴纳税金=销售增值税-进口增值税((申报货值+运费+关税)*19%)
德国税率:
德国标准税率19%,没有小额税率选择(flat rate只有英国有);
德国虽然也有7%低税率,但是这个低税率适用的产品仅有书籍\报纸,食品和农产品,这个卖家要和英国的低税率区分开来,这是不一样的概念。
德国VAT退税条件是哪些如何计算
以19%的税率为例,德国VAT计算公式及退税条件是:
1、销售VAT=销售价格/1.19×0.19
2、进口VAT=(申报货值+运费+关税)×19%
3、实际缴纳税金=销售VAT-进口VAT
4、零申报的卖家因为进销项都是零,不可以退税,在计算德国VAT的过程中,卖家需要把握好销售VAT,进口VAT及实际纳税金。如果卖家进口增值税大于销售增值税就可以得到退税,退税的费用可以留到下个月进时抵扣。
德国退税金额一览表,德国VAT计算公式及退税
在德国购物时,消费者可能会遇到多种税率,其中7%的税率通常适用于基本生活用品,不适用退税。而19%的税率适用于大多数商品,这些商品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退税。以下是对德国退税流程和相关信息的详细说明:
1.**退税金额计算**:
-销售VAT=销售价格/ 1.19× 0.19
-进口VAT=(申报货值+运费+关税)× 19%
-实际缴纳税金=销售VAT-进口VAT
-零申报卖家因进销项均为零,不可退税。卖家需妥善处理销售VAT、进口VAT及实际纳税金,若进口大于销售,则可获得退税。
2.**退税条件**:
-德国境内居留时间不超过三个月的游客可退税。
-基本生活用品不可退税,其他商品如消费超过50欧元并带出德国的可退税。
-商品税率区分退税资格,7%的税率商品不适用退税,19%的税率商品可退税。
3.**退税流程**:
-购物时向商家说明退税需求,填写退税单。
-离境时,携带退税单并在机场海关盖章。
-通过退税机构可能需要支付手续费,而直接到商家退税通常费用较低或无需费用。
4.**退税率和期限**:
-德国规定,海关盖章后三个月内必须完成退税流程。
-蓝联(GlobalBlue)提供的退税服务,税率根据金额不同,以下欧元的税率从10%-14%不等,超过欧元的统一退税率为14.5%。
5.**退税资格**:
-非欧盟地区游客,持短期签证在德国停留不超过90天。
-瑞士不属于欧盟,但持瑞士护照的人在德国购物也可退税。
6.**自退税商家**:
-商家自行决定是否收取手续费,通常比退税服务公司低。
-商家可能备有海关标准退税单,或消费者可从德国海关网站打印退税单使用。
-退税单填写个人信息后,在机场海关盖章,之后可选择由商家退税或邮寄回商家。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退税流程和金额可能会有所变化。在德国购物退税时,建议消费者提前了解最新规定,并确保所有文件齐全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VAT税率如何计算
进口税=进口增值税+关税。销售增值税=税后销售价格/ 6(上缴的售后税,为市场售价的1/6)。市场销售价格(含税)=定价(税前价格)X 1.2。定价=货物到岸价(原产地购买价格+头程运费+关税IMPORT DUTY)+清关杂费+销售费用+利润。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第二条资源税的税目、税率,依照《税目税率表》执行。《税目税率表》中规定实行幅度税率的,其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该应税资源的品位、开采条件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情况,在《税目税率表》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税目税率表》中规定征税对象为原矿或者选矿的,应当分别确定具体适用税率。
第三条资源税按照《税目税率表》实行从价计征或者从量计征。《税目税率表》中规定可以选择实行从价计征或者从量计征的,具体计征方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实行从价计征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资源产品(以下称应税产品)的销售额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实行从量计征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应税产品为矿产品的,包括原矿和选矿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