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术语DDP、DDU、DAP是什么意思(T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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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P与DDU分别是什么意思
1、DDP,英文全称为Delivered Duty Paid,(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中文名称为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
“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办理完进口清关手续,将在交货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与买方,完成交货。
卖方必须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包括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在目的地应交纳的任何“税费”(包括办理海关手续的责任和风险,以及交纳手续费、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
2、未完税交货(DDU,Delivered Duty Unpaid-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指卖方负责租订运输工具,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已清关货物运抵指定的目的地,在运输工具上交货并承担交货前的费用、风险的贸易术语。
注意事项
1、在DDP的交货条件下,卖方是在办理了出口结关手续后在指定目的地交货的,这实际上是卖方已将货物运进了进口方的国内市场。如果卖方直接办理进口手续有困难,也可要求买方协助办理。如果卖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取得进口许可或办理进口手续,则不应使用DDP术语。
2、如果双方当事人愿从卖方的义务中排除货物进口时需支付的某些费用,如增值税,则应就此意思加注字句,如“完税后交货,增值税未付(插入指定目的地)”,以使之明确。
3、买方负责在指定目的地将货物从到达的运输工具上卸下,但卖方要保证货物可供卸载。卖方在签订运输合同时应注意运输合同与买卖合同相关交货地点的协调,如果卖方按照运输合同在指定目的地发生了卸货费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卖方无权向买方要求偿付。
4、由于卖方承担在特定交货地点交货前的风险,买卖双方应尽可能清楚地订明指定目的地的交货地址,具体到指定目的地内特定的点。如果没有约定特定的交货点或该交货点不能确定,卖方可以在指定目的地选择最适合其目的的交货点。
5、卖方对买方没有订立保险合同的义务,但由于整个运输过程的风险要由卖方承担,卖方通常会通过投保规避货物运输风险。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DDP、百度百科-未完税交货
DAP什么意思,是DDU吗税金是买方付吗
DAP意思是运输终端交货也就是目的地交货,DAP不是DDU,除了清关费和关税,到达目的地前的所有费用都由卖家负责。
DAP术语下由买家负责清关类似于取代了的DAF、DES和DDU三个术语,是指卖方已经用运输工具把货物运送到达买方指定的目的地后,将装在运输工具上的货物(不用卸载)交由买方处置,即完成交货。术语所指的到达车辆包括船舶,目的地包括港口,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多式联运方式及海运。
DAP是由买方承担在指定目的地运输工具上交货之后的一切风险和费用;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所需的许可或其他官方授权,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按合同约定收取货物,接受交货凭证,支付价款。
拓展资料:DDU:目的港未完税交货未完税交货是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不办理进口手续,也不从交货的运输工具上将货物卸下,即完成交货。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不包括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在目的地国进口应交纳的任何“税费”(包括办理海关手续的责任和风险,以及交纳手续费、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卖方必须承担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除进口手续和关税以外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卖方必须承担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除进口手续和关税以外的一切费用包括:运费,保费,出口税还有相关费用适当的利润生产成本。
买方必须承担此项“税费”和因其未能及时输货物进口清关手续而引起的费用和风险。
DDP和DDU一般只针对由卖方原因造成的漏发件或损坏品的情况,一般情况下买方不会要求卖方做DDP或者DDU的,因为卖方作为外方,对国内的通关环境和国家政策不了解,通关过程中势必产生许多不必要的费用,而这些费用肯定会转嫁给买方,所以买方通常最多做到CIF,做DAP或者DDU的很少。
DDU,DDP和CIF有什么区别
DDU,DDP和CIF有3点不同:
一、三者的概述不同:
1、DDU的概述:由卖方将货物直接运至进口国国内指定地点,而且须承担货物运至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和风险(不包括关税、捐税及进口时应支付的其他官方费用)。
2、DDP的概述: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办理完进口清关手续,将在交货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与买方,完成交货。
3、CIF的概述:CIF术语的中译名为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按此术语成交,货价的构成因素中包括从装运港至约定目的地港的通常运费和约定的保险费。
二、三者的相关规定不同:
1、DDU的相关规定:卖方必须承担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除进口手续和关税以外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卖方必须承担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除进口手续和关税以外的一切费用包括:运费,保费,出口税还有相关费用+适当的利润+生产成本。
2、DDP的相关规定:卖方必须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包括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在目的地应交纳的任何“税费”(包括办理海关手续的责任和风险,以及交纳手续费、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
3、CIF的相关规定:卖方除具有与CFR术语的相同的义务外,还要为买方办理货运保险,支付保险费,按一般国际贸易惯例,卖方投保的保险金额应按CIF价加成10%。
如买卖双方未约定具体险别,则卖方只需取得最低限底的保险险别,如买方要求加保战争保险,在保险费由买方负担的前提下,卖方应予加保,卖方投保时,如能办到,必须以合同货币投保。
三、三者的注意事项不同:
1、DDU的注意事项:
如买方没有履行B2规定的义务,则必须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额外风险。如买方未按照B7规定通知卖方,则必须自约定的交货日期或交货期限届满之日起,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
2、DDP的注意事项:
(1)在DDP的交货条件下,卖方是在办理了出口结关手续后在指定目的地交货的,这实际上是卖方已将货物运进了进口方的国内市场。如果卖方直接办理进口手续有困难,也可要求买方协助办理。如果卖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取得进口许可或办理进口手续,则不应使用DDP术语。
(2)如果双方当事人愿从卖方的义务中排除货物进口时需支付的某些费用,如增值税,则应就此意思加注字句,如“完税后交货,增值税未付(插入指定目的地)”,以使之明确。
(3)买方负责在指定目的地将货物从到达的运输工具上卸下,但卖方要保证货物可供卸载。卖方在签订运输合同时应注意运输合同与买卖合同相关交货地点的协调,如果卖方按照运输合同在指定目的地发生了卸货费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卖方无权向买方要求偿付。
(4)由于卖方承担在特定交货地点交货前的风险,买卖双方应尽可能清楚地订明指定目的地的交货地址,最好能具体到指定目的地内特定的点。如果没有约定特定的交货点或该交货点不能确定,卖方可以在指定目的地选择最适合其目的的交货点。
(5)卖方对买方没有订立保险合同的义务,但由于整个运输过程的风险要由卖方承担,卖方通常会通过投保规避货物运输风险。
3、CIF的注意事项:
(1)装卸问题:按CIF术语成交,卸货港(目的港)时合同的要件,因为它关系到进口方的利益,如果出口方违反了,进口方有权撤销合同。
(2)关于风险划分的问题:CIF术语费用和风险的划分地点是相互分离的(它不同于 FOB术语, FOB术语费用和风险的划分都是同一地点。)费用的划分——指定的目的港。风险的划分——装运港船舷为界。
(3)关于保险费问题:CIF术语项下,出口方虽然负责保险,取得保险单,并支付保险费,但是这是属于代办性质,就是进口方代办。因此进口方签订合同时要特别谨慎。
(4)有关单据的重要性:CIF术语是很重要的项下很重要一条是“凭单交货,凭单收取”,交单和付款是对流条件。单据齐全内容正确,就可以及时的收取货款;反之单据不全,内容有毛病,尽管货物是好的,合格的,也结不了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DDU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DDP(贸易术语缩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cif(成本费加保险费加运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