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平台商业模式ppt(跨境电商的商业模式有哪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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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是真实存在的商业模式吗
跨境电商是真实存在的商业模式。
1、它指的是在国家之间或地区之间进行电子商务交易的商业活动。通过跨境电商,消费者可以通过在线平台购买来自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商品,而商家则可以将自己的产品销售到全球市场。
2、跨境电商的发展得益于互联网和电子支付的普及,使得消费者可以更方便地购买全球各地的商品。许多电商平台,如亚马逊、阿里巴巴、eBay等,提供了跨境交易的机会,让商家和消费者能够跨越地域限制,进行全球化的交易。
3、跨境电商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增长,为商家和消费者带来了许多机会和好处。它为商家提供了更大的市场潜力,并可以通过进一步扩大销售渠道来实现业务增长。对于消费者来说,跨境电商可以提供更多选择和竞争优势,帮助他们获得更具竞争力的价格和更多的商品选择。
跨境电商优势
1、全球市场机会:跨境电商使商家能够将产品销售到全球市场,扩大了潜在客户群体。这为商家提供了更大的销售机会和业务增长的潜力。
2、更多选择和竞争优势:跨境电商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的商品选择,可以购买来自世界各地的产品。这使消费者能够比较价格和质量,并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商品。此外,跨境电商也增加了市场竞争,促使商家提供更具竞争力的价格和服务。
3、价格优势:由于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价格差异和竞争压力,跨境电商通常可以提供更具竞争力的价格。消费者可以通过跨境电商购买到更实惠的商品,享受到价格优势。
4、新兴市场机会:跨境电商为商家提供了进入新兴市场的机会。一些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消费者对国外商品有较高的需求,跨境电商可以帮助商家满足这些需求并开拓新的市场。
分析跨境电商商业模式有哪些跨境电商主要的商业模式有哪些
近年来,跨境电商行业体量不断增长,商业形态日趋多样化。根据商品流向不同,跨境电商可分为跨境进口和跨境出口;根据交易性质不同,可分为跨境零售交易和企业对企业交易。本期将重点通过对现有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模式的梳理及在实施区域、政策要求、物流模式等项下各种模式的对比,为相关企业开展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模式选择提供参考,为地方政府部门结合各地资源禀赋,选择适合当地特点的业务模式提供借鉴,方便消费者了解跨境电商模式特点,规范行业发展。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模式及对比分析
根据商务部等6部委《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是指中国境内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商第三方平台经营者自境外购买商品,并通过“网购保税进口”或“直购进口”运递进境的消费行为。另外,对于486号文适用范围以外的城市,可通过“网购保税进口A”,按规定开展跨境保税电商零售进口业务。
通过上述三种模式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在跨境电商税款征收,清单申报,年度消费限额以及入境检疫方面的政策要求是一致的,但具体业务流程则有明显区别。下文将从业务流程入手,对几种进口模式进行对比分析。
“1210网购保税进口”和“1239网购保税进口A”模式下,商品通过国际物流批量运输至境内,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以下简称区域〕专用仓库仓储备货,境内消费者在电商平台下单购买商品后,办理出区域手续,由国内物流送递境内消费者。上期文章对“网购保税进口”模式已有详解,此处不再赘述。
“9610直购进口”模式下,消费者在跨境电商平台上购买商品后,电子商务企业或平台企业、支付企业、物流企业分别向海关传输“三单信息”,商品运抵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后,电子商务企业或其代理人向海关办理申报和纳税手续。因其在商品种类的多样性上具有优势,多被经营品类较宽泛的跨境电商平台及海外电商企业所采用。“9610直购进口”具体业务流程如图1所示。
图1:“9610直购进口”业务流程
结合上期所讨论的“网购保税进口”,表1对三种模式进行比较分析。
表1: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模式对比
需强调,近期商务部等6部委《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的通知》将“1210网购保税进口”的实施范围扩大到几乎涵盖所有区域所在的城市,意味着“1239网购保税进口A”的模式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跨境电商出口业务模式及对比分析
按照海关规定,跨境电商出口目前有四种模式,包括“1210特殊区域出口”“9610一般出口”“9710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以及“9810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模式。
“1210特殊区域出口”又分为“跨境电商特殊区域包裹零售出口”和“跨境电商特殊区域出口海外仓零售”两种形式,上一期对1210的两种形式已做过详细介绍。下文将对“9610一般出口”“9710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以及“9810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模式作进一步介绍。
“9610一般出口”模式下,境外消费者通过平台下单后,电子商务企业或其代理人、物流企业通过“单一窗口”或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分别将“三单信息”实时传输给海关。商品出口时,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提交申报清单,采取“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方式办理报关手续。跨境电商综试区内不涉及出口征税、出口退税、许可证件管理,且单票价值在人民币5000元以内的一般出口商品,可采取“清单核放、汇总统计”方式办理报关手续。
自2020年7月起,“9710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以及“9810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模式陆续在部分直属海关试点,根据海关总署2020年第75号公告,北京、天津、南京、杭州、宁波等10个海关首批正式开展试点工作。2020年9月1日,海关新增上海、福州、青岛、重庆、成都、西安等12个直属海关开展试点。至此,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已扩容至22家。“9710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是指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至境外企业,并向海关传输相关电子数据的模式。“9810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是指境内企业将货物通过跨境物流出口至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从海外仓送达境外购买者,并向海关传输相关电子数据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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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中出口电商都有哪些玩家商业模式分别是怎样的
跨境电商商业模式可以简单做以下分类:
B2B模式,也就是传统的外贸出口。一般的单笔订单成交额大,订单周期长,同时整个业务流程中会涉及到报关,退税,海外认证等各个环节。B2B模式的主要玩家还是工厂和外贸公司。
B2C/ C2C模式,也就是直接将中国产品卖个国外的最终消费者。这种模式单笔订单金额小,但是订单数量多,主要的手段是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B2C/ C2C模式的主要平台有:eBay、Amaozn、速卖通、lazada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