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平台对商品的要求(如何做跨境电商需要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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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跨境电商有哪些条件和门槛
做跨境电商的条件和门槛:
现在做电商,已经有了如淘宝,天猫等很成熟的平台,所以条件和门槛比以前降低了好多。只要做到:
1、交开店费,然后通过电商平台的审核,就可以在上面开店。
2、如果想让自己的商品被外国人购买并接受,还要自己的产品符合国际的产品质量要求,否则会被对方的海关截留,而无法进入对方国家。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
做跨境电商有什么要求
亚马逊的入驻条件: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信息,双币信用卡(必须带有VISA或MasterCard标志的信用卡)亚马逊支持全球开店,主营北美站,欧洲站,日本站,澳洲站,印度站,中东站,新加坡站,亚马逊是全球最大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重单品,轻店铺,操作简单,利润高,适合大多数人做。
虾皮(shopee)是东南亚及中国台湾地区的电商平台,拥有的商品种类是非常多的,包括电子消费品、家居、美容保健、母婴、服饰及健身器材等,shopee社群媒体粉丝数量超过3000万,拥有700万活跃卖家,这个平台也是东南亚发展最快的电商平台。入驻的条件跟亚马逊差不多,但利润没有亚马逊平台高,这也是美中不足的一个地方。
1.语言沟通能力
跨境电商需要和外国人做生意,沟通的基本工具是语言。虽然英语被广泛使用,但一些国家仍然使用自己的语言,如韩国、日本、泰国等。,所以语言能力是进入这个行业的第一步。
2.电子商务基础知识
作为一个跨境电商,即使有语言能力也不要像无头苍蝇一样乱跑。前期要了解平台运营和外贸相关的法律法规,多看看相关平台的新闻和信息。分析市场,店铺销售,产品分析,关键词等。,我们必须知道如何操作。开始有针对性的学习,为自己打好基础。
3.团队合作能力
融入团队才能发挥出应有的价值。跨境电商实际上包括运营、发货、催单、产品选择等各个方面的合作,需要一定的领导力和高效的执行力。
跨境电商应该注意什么
《2019年中国跨境电商行业市场前景研究报告》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出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达到7.1万亿元,同比增长12.7%,2019年我国出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将突破8万亿元。
与旺盛的跨境消费需求相矛盾的是,跨境消费体验感较弱。同时跨境商家面临仓储对接困难、报关程序复杂等难题,难以快速响应消费者需求的升级变化。
目前,跨境电商市场拓荒时代已过去,野蛮增长的跨境电商市场也恰好在2018年经历了一次洗牌。“关店潮”、“贸易战”……受整体大环境的影响,跨境电商行业增长放缓,众多卖家黯然退场。在经历2018年的“至暗时刻”后,2019年跨境电商迎来了下一个好的时代——跨境新零售蓬勃发展。
跨境新零售解决方案
为了增加消费者的购物体验,跨境电商一方面可以通过开设跨境体验店,通过门店扫码、线上商城等全渠道全场景营销,优化顾客体验;并借助新零售系统对接物流与海关,加快三单对碰的通关速度,提高经营效率。同时,通过多元零售场景与分销渠道,销售全球商品,全渠道营销顾客。
跨境新零售第一步——全渠道全场景运营
开设跨境体验店,开展门店社交引流拓客,通过门店扫码、线上商城等全渠道全场景营销,优化顾客体验并提升信任度。
跨境商家要实现全渠道全场景运营,首先要通过小程序、微商城、APP等工具将顾客全面数字化。另外,在线下体验店内,可以铺设店中店触摸屏,丰富店内品类,小店变大店”。消费者动动手指,就可以在店内购买到遍布全球的跨境商品,满足各类顾客所需。
光靠跨境体验店,引流效果有限,跨境商家要以门店导购为基础,发展消费创客,基于销售员的社交圈开展裂变和分享,结合优质内容,以内容带动销售,将顾客都引导到微商城、小程序和APP,逐步形成跨境商家自己的私域流量池。另外,跨境商家可以借助更多分销渠道,拓展服务范围,例如在互补业态门店中铺设合作店中店,引导顾客消费,与商家互利共赢。
跨境新零售第二步——对接仓储物流
通过跨境ERP系统对接海外进口跨境商品,同时对接多渠道供应链,包括引入国产优质商品等,丰富商品品类与服务。
跨境商家通常在海外拥有多个商品供应仓,容易出现对接不平衡等问题,难以及时响应国内消费者的购买需求。商家需借助跨境版ERP,统一对接各大仓储物流,实现一体化管理。另外,跨境商家也可以寻求国内更多商家的的合作,加入共享供应链体系,扩充商品与服务的品类。
跨境新零售第三步——对接报关程序
对接支付机构、物流公司、通关平台,三单合一集中申报。
报关程序繁琐是跨境购物的难点之一,跨境商品从海外漂洋过海而来,需要通过层层关卡通报,才能到消费者手中,中间往往要经历一周以上的漫长等待时间,大大削弱了跨境购物的体验感。采用又一城跨境版ERP,统一对接支付机构、物流公司和通关平台,三单合一集中申报,缩减申报时间。不管是直邮模式、保税模式还是直邮模式,大大提升物流通关效率。
纵观过去几年,整个跨境电商行业的年平均复合增长率都在30%以上,未来3-5年跨境电商行业仍然会保持高速增长的态势。在新零售大趋势下,跨境行业仍属蓝海,如何迅速抢滩登陆?构建全渠道全场景运营是关键,选对跨境新零售系统,高效率对接仓储物流和报关程序同样很重要!
做跨境电商需要哪些条件
做跨境电商需要以下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十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
第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依照前条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在首次纳税义务发生后,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并如实申报纳税。
第十二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
第十三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
第十四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依法出具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前款规定的信息发生变更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更新公示信息。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十六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自行终止从事电子商务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有关信息。
第十七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第十八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的,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电子商务经营者向消费者发送广告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
第二十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按照承诺或者与消费者约定的方式、时限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务,并承担商品运输中的风险和责任。但是,消费者另行选择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第二十二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因其技术优势、用户数量、对相关行业的控制能力以及其他经营者对该电子商务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等因素而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
第二十三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收集、使用其用户的个人信息,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明示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的方式、程序,不得对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设置不合理条件。
电子商务经营者收到用户信息查询或者更正、删除的申请的,应当在核实身份后及时提供查询或者更正、删除用户信息。用户注销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立即删除该用户的信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保存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有关电子商务数据信息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提供。
有关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的数据信息的安全,并对其中的个人信息、隐私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二十六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跨境电子商务,应当遵守进出口监督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提交其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验更新。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为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非经营用户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节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提示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依法办理登记,并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针对电子商务的特点,为应当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办理登记提供便利。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税务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和与纳税有关的信息,并应当提示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