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如何查发票的真假(海关如何查发票的真假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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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如何认证
1、在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这个软件一般在税务局的网站下载即可)里输入所取得的海关增值税票的信息
2、输入完毕后按系统提示申报并将信息存入到U盘(会生成两个文件,一个是扩展名为JK,一个为CRC)将U盘的信息和纸质的税票交给税务局,或者按当地税务局的要求,自传到所属税务局的网上
3、一般申报抵扣税款的委托进口单位,必须提供相应的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原件,委托代理合同及付款凭证,给主管税务官员核查、备案。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款。对海关代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开据的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标明有两个单位名称,即既有代理进口单位名称,又有委托进口单位名称的,只准予其中取得专用缴款书原件的一个单位抵扣税款。
扩展资料: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方持发票抵扣联到主管税务机关,在税务机关的扫描仪上扫描,计算机读取票面上的密文,与票面上的七项数据(发票代码、发票号、开票日期、购纳税人识别号、销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税额)进行比对,比对一致后,将数据传入国家税务总局的增值税发票比对系统数据库。
数据将在那等待90天,等待销售方抄报税的数据资料并与之进行比对。比对一致则通过;不一致或没有相对应的发票数据可比对,则自动将该信息转到未通过的数据库中。税务稽查就会根据转来的认证发票上的信息找到开出和取得发票的双方,查实原因并做出相应的处罚。
认证过的专用发票,是企业项抵扣的依据。如果你单位也开展网上认证,那么,可随时在网上进行认证;如果没有,一般是在月末集中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抄税是金税工程下的一个程序,就是指将本企业本月开出的增值税发票的七项数据信息写入IC卡。
报税是指企业持存有开出的增值税发票七项信息的IC卡及相关纸质材料送到税务机关去,读入税务机关的电脑中,上传到国家税务总局的增值税发票比对系统数据库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认证
我想问一下海关发票是否认证怎么查
查询海关发票是否认证最好的办法是你打电话咨询一下你所属税务局的专管员。
认证流程:
1、在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这个软件一般在税务局的网站下载即可)里输入所取得的海关增值税票的信息。
2、输入完毕后按系统提示申报并将信息存入到U盘(会生成两个文件,一个是扩展名为JK,一个为CRC)
3、将U盘的信息和纸质的税票交给税务局,或者按当地税务局的要求,自传到所属税务局的网上。
掌上海关查得出商品真假吗
即使海关证明商家提供的报关单是真实的,海关不能保证。商家销售的货物是报关单上所列的货物。
辨别方式一:看“”海关编号,报关单的海关编号为18位数字。1-4位数字是要申报的海关编号。5-8位数字为海关受理申报的公历年度。第9位是进出口标志。最后9位是顺序编码。
辨别方式二:成交方式、运费、保费。
辨别方式三:商品编号“”辨别真伪。在海关的进出口过程中,每样东西都有自己的编号。你可以通过分类查询网站查看报关单上的商品编码,看看对应的是什么,监管条件是什么,在报关单上是如何体现的。
辨别方式四:填报内容:名称(简称)或/及代码。根据不同的内容,会有不同的《代码表》,从中可以找到填写内容的名称和代码。知道了这一点,再和报关单上对应的栏目进行比对,然后打一个小系列的电话或者私信确认是否一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八十四条
伪造、变造或者买卖海关单证,与走私人合谋为走私人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件、海关单证,与走私人合谋为走私人提供运输、储存、邮寄或者其他便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海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互联网加海关怎样打印关税发票
01
通过网址登录“互联网+海关”网站首页。
022、点击“登录”按钮进入用户登录界面,持卡企业使用操作卡登录账户。
033、持卡企业用户登录账户后,点击“电子税单打印”按钮。
044、用户可根据报关单号、税单号和缴款日期区间查询税单。
055、按税单号查询、逐张点击打印按钮打印税单,也可通过旭诺信息税单管理系统批量打印税单。
如何查询海关进口增值税发票有没有被抵扣
法律分析:境内收货人或消费使用单位打印海关缴款书电子发票,取得电子信息后,申请稽核比对。纳税人在货物完税后,当日可以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电子发票,以便进行稽核比对申请.海关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