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如何开跨境电商?需要规划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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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开跨境电商
跨境电商是新兴的一种电商运营形式,主要就是将国内的市场转到了国外,将国内的客户转到了国外的客户,跨境电商具体的好处其实就是受国家的大力支持,毕竟是赚外国人的钱,另外一个好处就是国内同行竞争太过于严重,跨境电商可以很好地避免这一点,最后就是跨境电商利润较大,就拿老干妈为例子,国内不到十块钱一瓶国外却需要一百多人民币,这就使得做跨境电商成为许多人发家致富的一个财路。那么怎么做跨境电商,具体需要注意些什么,下面大家一起来看一下吧。
1、资金一定要充足
做跨境电商首先要花费大量的资金去学习跨境电商的课程,当然了做跨境电商也会有货物滞销的风险,因为大部分的跨境电商平台都是要保证国外用户的发货时间,时效,国外的快递可不像我们两三天,最多一周就能到,他们如果在这种网站上购买商品,可能半个月都到不了,所以一般货物都是储存在海外仓库,像京东这种营业模式,国外的用户下单之后,直接由仓库发货,所以滞销是很有可能的。
2、跨境电商平台的选择要确定
一般来说我们选择做跨境电商所面对的客户,全部都是欧美,非洲或者是东南亚这种地区都比较穷用到的跨境电商平台也比较少,毕竟连吃饭都是问题还买国外的东西?基本上跨境电商平台都是有利也有弊的,但在这里着力给大家推荐几个好用的平台。
首先就是关于亚马逊,亚马逊可以说是目前全球七成的人都在使用的跨境电商平台,由于使用人数比较多,而且同一样商品在亚马逊平台上售卖,获得的利润也是最高的,唯一一个缺点就是这个平台可能对于商品品牌的要求比较高,即使是自己是货源供货方在入驻该平台的时候,也要设定一个属于自己的品牌,但总体来说,还是选择亚马逊比较香。
eBay作为最经典的跨境电商平台之一,欧美国家使用规模非常的大,这个就是在上面说到的,类似于京东货仓那样的发货模式,也就是说大家的资金如果准备的不足的话,可能会有商品滞销的风险,由于在海外仓放的基本都是大货,而且这个平台专门卖一些汽车配件最多,新手小白想在这个平台赚钱的话,可能有点困难。
速卖通其实是最适合新手小白上手的一款跨境电商平台,不仅注册简单,上架商品简单,购买也比较简单,在这个跨境电商网站,刚出来的前期很多企业都狠狠的赚了一笔,但是阿里后来将这个平台主要做成了站外引流,许多商家因此项规定而濒临破产,选择这个作为跨境电商平台最不缺的就是卖家资源,但是交的钱可能比较多,必须要保证有相应的资金。
3、确定好物流发货方式
做跨境电商其实最重要的就是设置好关于物流的问题,毕竟和国内的发货模式不是不一样的,跨国运输一般人想到的是走航空,但是雇佣航空公司可是一笔大费用,必须得保证几块钱的商品在亚马逊平台上以百元的卖出去才不会保证亏损,但是目前哪些外国人还会花费大价钱买这些东西呢,看着自己天天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最后结算钱全跑物流那里了。
跨境电商店铺怎么开
跨境电商店铺怎的开设,大体分这几个步骤:
1、需要在跨境电商平台注册一个账号,再根据平台要求上传开店所需的资料,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照片,跨境银行卡,跨境收款信息等资料,之后等待平台审核,一般1到2天会有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就是选品上架。
2、选择适合进行跨境电商交易的商品,准备好商品图片,英文介绍,在后台进行上传,注意商品详情的描述和图片尺寸大小,每个平台的要求都不同,根据平台上传。
3、上传好一定数量的商品后(有的平台有数量要求),店铺基本上就开好了,后期最重要的就是运营和与客户沟通的技巧,这个需要店主自己揣摩各个平台的规则和玩法。
做跨境电商需要哪些条件
做跨境电商需要以下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十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
第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依照前条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在首次纳税义务发生后,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并如实申报纳税。
第十二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
第十三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
第十四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依法出具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前款规定的信息发生变更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更新公示信息。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十六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自行终止从事电子商务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有关信息。
第十七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第十八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的,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电子商务经营者向消费者发送广告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
第二十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按照承诺或者与消费者约定的方式、时限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务,并承担商品运输中的风险和责任。但是,消费者另行选择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第二十二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因其技术优势、用户数量、对相关行业的控制能力以及其他经营者对该电子商务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等因素而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
第二十三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收集、使用其用户的个人信息,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明示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的方式、程序,不得对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设置不合理条件。
电子商务经营者收到用户信息查询或者更正、删除的申请的,应当在核实身份后及时提供查询或者更正、删除用户信息。用户注销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立即删除该用户的信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保存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有关电子商务数据信息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提供。
有关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的数据信息的安全,并对其中的个人信息、隐私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二十六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跨境电子商务,应当遵守进出口监督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提交其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验更新。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为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非经营用户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节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提示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依法办理登记,并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针对电子商务的特点,为应当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办理登记提供便利。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税务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和与纳税有关的信息,并应当提示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