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运有几种放货方式
国际海运放货方式解析
在对外贸易中,国际物流是极为关键的环节。掌控好国际物流,就如同牢牢把握货物,可避免财货两失。
为更明晰国际物流的放货方式,这既能确保货物安全,又能通过不同途径及时将货送达客户,进而早日收回货款,防止资金周转难题。以下重点阐述国际海运的几种放货方式及其差异:
电放
定义:即电报放货的简称。通过电子报文或信息将提单信息传至目的港船公司,收货人凭借加盖电放章的提单电放件与电放保函即可换单提货。船公司通知目的港代理放货,无需正本提单,只要证明自身为收货人和被电放者,就能提货。
优点:便捷、快速、安全(规避提单遗失风险)。
缺点:发货人无法掌控货权。
海运提单
定义:船公司出具的正本提单,属物权凭证,收货人可据此提货,能背书转让,是重要单据。发货人从货代获取正本提单,扫描给收货人后安排付款,再将整套提单快递给收货人,收货人凭正本提单换提货单提货,其应用较多。
优点:方便买方及时提货,简化手续,节省费用。
海运单
定义:SEA WAYBILL 的简称,是提单的一种放单形式。一旦出具 SWB,货权便从发货人转移至收货人,收货人可直接提货,SWB 提货无需正本,也无需电放费,对信任的公司可采用此放货形式。
优势:出单快,提货快,便捷、迅速。
缺点:一般难以控制货物。
目的港放单
定义:即放货之意。此放单方式使用较少,仅在特定情况下采用,如提单遗失,发货人写保函给船公司或代理放单给收货人;提单出具晚但货已到,为尽快提货可采用保函指示放货。
运用场景:若无特殊情况,一般不使用此方法。
区别:
1、SWB 是随船提单,类似电放,确认做 SEA WAYBILL 后,货到港,代理直接放货给收货人。
2、电放时,即便货到港很久,只要发货人未书面通知代理放货,代理不会放货给收货人。
3、SWB 与提单主要区别在于 SWB 无物权凭证作用,提单是物权凭证,可通过背书转让(指示性提单),海运单不能转让,海运单的提货人只能是海运单上注明的收货人。
总结
贸易交易终归是买卖双方的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只要收齐客户货款,上述放货形式均无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