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报检所需单据内容要求介绍(出口报关需要的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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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物流的全部流程步骤需要哪些单证详细点
(1)运输方式:
1)整车
2)集装箱;
(2)发送站和运往的国家及到站;
(3)货物的品名和数量;
(4)预计运输的时间;
(5)客户单位名称、电话、联系人等;
(6)其他。
2、接受委托客户一旦确认报价,同意各公司代理运输后,需要客户以书面形式委托货运公司。委托书主要内容包括(1)-(6)。
3、运输单证
要求客户提供以下单证:(1)运输委托书(2)报关委托书(3)报检委托书(4)报关单、报检单(加盖委托单位的专用章)(5)合同(6)箱单(7)发票(8)商检放行单(9)核销单
4、填写铁路国际联运大票
在当地购买铁路国际联运大票,由国际部填写好样单后传真给当地公司由相关人员填写正式国际联运大票,或由国际部制单后快递给当地公司。
5、报关客户可以自理报关,也可以委托某些货运公司报关,如果在发货地报关不方便,可以将上述单证备齐在口岸报关,即在满洲里、二连浩特、阿拉山口、凭祥等地报关。在国际联运报关中海关要求一车一份核销单,同时客户需要在相应的出口口岸的海关、商检办理注册备案手续。
6、发车根据运输计划安排通知,客户送货发运时,在发货当地报关的货物需将报关单、合同、箱单、发票、关封等单据与国际联运单一同随车带到口岸。在口岸报关的需将合同、箱单、发票、报关单、商检证等单据快递给货运公司的口岸代理公司。货物发运后将运单第三联交给发货人。
7、口岸交接货物到达口岸后需要办理转关换装手续,待货物换到外方车发运后,货运公司将口岸该货的换装时间,外方换装的车号等信息通知发货人。
8、退客户单据货物换装交接后,海关将核销单、报关核销联退给我司,有货运公司根据运费的支付情况再退给客户。
9、收费国际联运其运费是以美元报价,客户需向货运公司支付美元运费,如客户要以人民币支付需经国际部同意。运费支付的时间应在发车后的10天内支付完毕。
注意:在运费没有收到前,不能将报关单核销联、核销单退给客户。五、对于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单位,有些货运公司可以代办进出口手续,详情可向各货运公司咨询。
B、国际货物过境运输
一.运输范围
从世界各主要港口海运到中国港口(如:上海、大连、青岛、天津新港、连云港等)换铁路运输,经中国铁路口岸站(二连浩特、满洲里、丹东、凭祥、阿拉山口等口岸)到蒙古、俄罗斯、朝鲜、越南、中亚五国(哈萨克、乌兹别克、土库曼、吉尔吉斯、塔吉克)的运输,以及从香港经中国内地各铁路口岸站到中国周边国家的运输(包括相反方向的运输)。
二.运输方式
(1)散杂货
(2)集装箱
三.国际联运计划根据过境货物在国外港口起运的时间,提前在中国港口提报到相应国家的国联运输计划,并通知国际物流部,以便协调。四.运输程序
1.接受客户询价:如有客户询问从国外运往上述国家或地区过境运输业务时,应了解如下信息。
1)货物品名和数量;
2)运输的方式:即是散杂货运输还是集装箱运输;
3)起运港及所到国家和目的地车站;
4)预计运输时间;
5)单位名称、电话、传真、联系人;
6)我方接货地点:即是从起运港接货还是从中国的港口接货。
2、报价:将上述情况尽快告知国际物流部,待测算好运价后,即可向货主报价.
注意:1)如果是运往蒙古的集装箱需告知货主最好在国外港口装运由我司指定船公司的集装箱,这样货物到达中国港口后不用换箱,原箱可以运到蒙古。如果货主不同意用我司指定船公司的集装箱,要告知货主货物到达中国港口后船公司的集装箱租用问题由货主自行解决或同意拆箱改用中铁集装箱。 2)运往俄罗斯和中亚五国的集装箱到达中国港口后,除非船公司特许否则其集装箱需换成货主自备箱或中国铁路集装箱发运,船公司箱不能继续使用。
3、承运货物:货主接受我们的价格后要求货主给我们以书面形式正式委托。其主要内容同1、1)---6)。
按接货地点可分境外接货和中国港口接货。
1)境外接货:按货主委托我们会在起运港为货主订舱,按船期通知货主将货送到港口指定堆场,装船到中国港口后,由我们负责安排在港口的转关、装火车工作。货物到中国铁路口岸站后,安排报关、报检、换装等工作,直到将货物运到目的地通知收货人提货。
2)中国港口接货:货主在国外港口装船后将提单、箱单、发票等文件,先传给我司,并将正本快递给我们,如果是近洋的起运港,要货主通知船东采取“电放”形式在中国港口提货。
4、单证海运提单:在收货人一栏需填写“中铁联合物流有限公司”字样,不能写实际的收货人,否则需要收货人在提单背面签章背书方可在港口提货。
5、信息反馈货运公司应在各运输环节向货主提供如下信息:货物到港时间、港口发车时间、车号、集装箱号(换中铁箱)、运单号、在口岸的换装及安排时间、外方换装车号及预计到目的地时间等。如货主有进一步要求请向国际部询问。
五、收取运费国际货物过境运输是以美元计价收费,要求货主在货物到达中国港口10日内,向我司支付全程运输包干费,除非有特殊约定一般不接受运费到付的方式。
六、返箱
如果是货主自行与船公司商定的集装箱使用协议,货运公司负责将空集装箱返回其指定的还箱站(目前只限蒙古)。
C、国际集装箱海运运输
一.运输范围:从世界各主要港口海运到中国港口(天津、上海、大连、广东、青岛等)的进口货物;经中国港口到世界各地港口出口的货物。
1、集装箱运输:集装箱运输主要是班轮运输。其特点是: 1)具有固定航线、船期、港口、费率。 2)运费内包括装卸费用,货物由承运人负责配载装卸。 3)承运人和托运人不计算滞期和速遣。 4)可以从一种运输工具直接方便地换装到另一种运输工具,无须接触或移动箱内所装货物。
2、货物从内陆收货人的工厂或仓库装箱后,经由海陆空不同运输方式,可以一直运至收货人的工厂或仓库,达到“门到门”运输,中途不用换装,也不用拆箱。
3、在货运质量上有保证。
4、一般由一个承运人负责全程运输。
二.集装箱的规格:主要以20″和40″英尺二种标准化集装箱为主 1)、20″TEU(TWENTY-FOOT EQIVALENTUNIT)、容积为32.88立方米(标准箱),尺寸为5.904x2.34x2.38,自重为2.5,载重吨为17.5吨。 2)、40″TEU容积为 67.2立方米,尺寸:12.192x2.434x2.591自重为4吨,载重吨为25吨。
三运输的方式:(1)整箱(2)拼箱
1.集装箱货物的装箱方式:目前国际上对集装箱运输尚没有一个行之有效并为普遍接受的统一做法。但在处理集装箱具体业务中,各国大体上做法近似,现根据当前国际上对集装箱业务的通常做法,简介如下: 2、根据货物数量分为:整箱FCL(FULL CONTAINER LOAD)和拼箱LCL(LESS CONTAINER LOAD),拼箱货按每立方装箱计费。
3、集装箱货交物接方式分为: 1)整箱交、整箱接(FCL/FCL); 2)拼箱交、拆箱接(LCL/LCL); 3)整箱交、拆箱接(FCL/LCL); 4)拼箱交、整箱接(LCL/FCL)。
4、集装箱货物交货地点分为: 1)门到门; 2)门到场; 3)场站到场站; 4)场到门。四、集装箱分类根据货物装货的性质和运输条件不同,按用途对集装箱进行分类:1、杂货集装箱2、保温集装箱 3、特种集装箱。船公司的集装箱到港后,有7-10天的免费期,超过10天,20英尺集装箱每天USD5,40英尺集装箱每天USD10。以后每10天翻一倍。五、运费支付根椐贸易条款,运费的支付可分为预付和到付。预付运费:在签发提单前即须支付运费。其贸易条款为CIF和CNF(由出口方订舱)。到付运费:货物到达目的港交付货物前付清运费。海运的运费全部以美元计算。收取的人民币运费在交给船公司时换算成美元。
六、运输程序
1、接受客户询价:当客户咨询从国内运往世界各主要港口的出口货物,以及从国外各主要港口运往中国港口的进口运输业务时,应了解如下信息。 1)货物的品名和数量; 2)运输的方式:整箱和拼箱; 3)发运港及所到国家的目的港; 4)预计的运输时间; 5)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传真、电传等; 6)贸易方式:是进口还是出口;了解到货物运输的情况后,告知客户,根据提供的信息,货运公司会尽快报出海运的价格,如货物需要转运,我司将报关和转运的费用也提供给客户。
当客户向货运公司咨询集装箱运输的运费:货运公司首先与船公司取得联系有:1)询价 2)还价后与客户确认3)订舱 4)提箱装货后按船公司指定的堆场集港,报关和货物集港同时进行 5)船在离港时签发提单 6)把提单交给客户
2、出口业务贸易条款主要有:CIF(COST INSURANCE AND FEIGHT)和CNF(COST AND FEIGHT).
3、报价接到客户的询价尽快告知国际物流部,待测算好价格后即可向客户报价。
七、报关程序
1、出口所需的报关单据有:报关委托书、报检委托书、报关、报检单各一份、海运委托书(订舱的依据)、合同、发票、箱单、如设备(需机电证),还有的产品(需要许可证)、出口核销单等单据。报关完毕后的一个月将海关核销的报关单和核销单及时退给客户。
2、进口业务的贸易条款CIF、CNF和FOB(FREE ON BOAD)。进口所需的报关单证有:报关委托书、报检委托书、合同发票、箱单、属免税的产品需要免税单、属设备的需要机电审批文。报关完毕的半个月内将进口报关单核销联及时退给客户。
八、代运在货物报关完毕后,根据合同的卸货地及客户的要求准备代运的方式,特别是铁路运输要注意:申请车皮计划需要提前进行,按船到达的时间和铁路规定做好申报手续,在车皮批准后与港区的业务处联系,由港区业务处根据报关完毕的情况做装车计划。需汽运的货物在报关完毕后根据客户送货的地点安排车辆。
D、散杂货运输
一、运输范围从世界主要运输大宗散杂货的港口进口到中国港口(天津、广东、青岛港)等货物,及中国港口(天津、辽宁鲅鱼圈、营口、秦黄岛港)等出口货物。散杂货运输的常见品名和运输工具:大宗散杂货进口的商品主要有:煤炭、矿沙、谷物、化肥、饲料、大麦等产品,出口有焦碳、矾土等产品。主要的运输工具:海运整船运输,也是租船运输。租船业务涉及的商品价值都偏低。根据货物贸易的CIF和FOB的价格条款,确定租船方,租船运输方式有三种:定程租船(又称航次租船)、定期租船(简称期租)、光船租船,货运公司涉及的租船业务主要以航次租船为主。向船东支付约定的运费。
二、运输方式:整船分为:巴拿马型(七万吨以下)和好望角型(八万吨以上)。
三、运输程序
1、接到客户询价;当客户咨询租船运输时,应向客户了解如下问题。(1)运输方式:巴拿马型船和好望角型;(2)发运港和卸货港;(3)货物的品名和数量;(4)装率和卸率;(5)装港和卸港的吃水线;(6)预计运输的时间;(7)客户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电传、电子邮件、传真等。了解这些信息后告知客户,货运公司会尽快给报出租船的运费,以及在港口报关和代运的费用。
2、了解用户装港和卸港的时间在用户与货运公司鉴定运输代理及报关协议书后,根据船到达卸港的时间提前通知用户提供所需的全套报关单据复印件。
3、进口报关的时限: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内申报,超日海关证收滞报金,在出税单的14天内没缴纳税款,海关征收滞纳金。
4、报检程序:报验-交商检费-出入境通关单-水尺测量-抽样化验-品质证书报关程序:申报-查验-征税-放行-结关
5、报关报检单据报验单据:报检委托书、报验单、合同、发票、国外的水尺重量单、品质证明书。报关单据:报关委托书、报关单、合同、发票、重量单、商检通关单、保单、信用证复印件。
四、租船运费的支付租船运费的支付与合同的条款不一定同步,要根据与船东鉴定的租船合同所定。
1、 CIF和CNF条款:开船日付运费赎提单
2、 FOB条款:开船后10内付运费,或船到目的港后支付运费。
五、税费的计算进口关税主要以CIF价格条款完税,CNF和FOB价格条款在计算关税时都必须换算成CIF价格完税。进口关税:完税价格X关税税率进口增值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X增值税率出口关税是根据海关商品税则所提示的产品方交出口关税。
六、法定缴纳的费用有:关税、增值税、商检费。
七、港口转运时间在开户行缴纳关税完毕后,把关税缴款书一联交给海关,海关通过完税的缴款书在提单上加盖放行章,同时根据用户发货的流向计划,将内河船运、铁路、公路计划做好,以及放行提单一同交给港口业务处
八、范例
货物的情况说明。
品名:煤炭(动力煤)、
数量:162662、
合同价值:USD4759490.12、
船舶介绍:
船名:LOWLANDSGLOR、LOA(全长):289米、 BEAM(宽)45米、DRAFT(吃水):17.8米、舱口:9个、
装货情况说明;
装货港:澳大利亚昆市兰(GLADSTONE)、
装载日期:2002年2月17日、
离港日期:2002年2月21日、
到达锚地日:3月6日22点、
靠泊日:3月9日14点、
离港日:3月14日凌晨、
运行时间:14天。
关税的综合税率为19.78%
贸易条款:CIF QINGDAO。
操作过程:
信用证结汇:由于信用证结汇是货物装运完毕后,以提单及检验等有关单据通过银行交单及赎单时间长,在船舶到达港口时正本单据还没有到达,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在货物到港前通知用户将港口所需的全套报关单据复印件传真给报关单位,报关单位根据提供的单据进行报验。让商检出具入境通关单,在货物到达锚地和泊位时接商检人员去港口做水尺测量,船长根据提单向船代发首次舱单数据。做完水尺数据后船长向船代发直面船单,报关单位根据正本提单去船代换D/O单。在正本提单没到的情况下由船代协商船东以保函卸货,卸货不影响提前报关。在全套报关单据复印件齐全的情况下,向海关申请预报关,海关根据申报的货物单据到现场查验,并且根据提供的直面舱单的数据定税,出具缴税关单。缴款单位按指定帐户缴纳关税后将关税单交给海关,海关根据缴款书在提单上加盖放行章。根据用户提供的货物流向安排沿海运输、内河运输、铁路运输、公路运输的计划。并且将运输的流向及运输的计划表、放行提单等交给港务局业务处,由港务局业务处根据我们提供的流向计划安排装货时间。在货物卸货完毕后的15天,商检出具品质证书、水尺重量单,海关根据卸货完毕的情况出具进口报关单的核销联。在操作程序全部完成后,将所有的费用单据及货物出具的证书和报关单一起交给用户,并且结帐。上述业务操作过程仅是一般程序。货物运输及报关的具体问题会随着不同的情况而变化。九、租船业务货运公司可以开展租船业务,根据卸货港的卸货能力,订租船的条款,如果卸货港压港的时间长,卸率比较低,租船时我司可以签定对我方有利的CQD按港口习惯速度(CUSTOMARY QUICK DESPACH)条款,但是运费会相对高一些。 FOB条款的租船运输可以帮助用户降低成本,增加我司的运费利润,同时租中方船可以减少外汇流失。租船业务的开展会提高我司的知名度,对业务的全面发展和物流工作铺垫了坚固的基石。
遭遇“无单放货”
遭遇“无单放货”时应及时向提单承运人提出索赔在外贸出口业务实践中,外贸企业有时会遇到由于承运人“无单放货”,造成货款不能收回,外汇不能核销,出口不能退税的情况。外贸企业为了挽回损失往往对承运人提起诉讼,要求其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但是由于一些外贸企业对海上运输关系及海商运输法律不甚了解,而造成不尽人意的后果(败诉的结局使得外贸企业不仅不能挽回损失,反而由于增加诉讼成本而扩大了企业的损失)。
1999年11月,某外贸企业将一批价值9万美元的灯具交由中国某船代公司承运,该船代公司以荷兰船务公司名义代理签发了海运提单。外贸企业取得提单后,将提单及其它结汇单据交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托收。由于收货人未去银行赎单,国外银行于2000年4月22日退单。外贸企业经查询得知,该提单项下的货物已于2000年3月28日在目的港被荷兰船务公司的代理人未凭正本提单即放货给收货人,造成外贸企业不能收回货款。
外贸企业在与中国船代公司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于2000年9月22日提起诉讼,要求中国船代公司承担“无单放货”的赔偿责任。法院历经半年的审理于2001年3月24日作出判决,认定外贸企业追究的是承运人“无单放货”的法律责任,而该提单载明承运人为荷兰船务公司,中国船代公司仅为承运人的起运港代理人,不应由其承担“无单放货”的赔偿责任。因外贸企业追究主体错误,驳回外贸企业的诉讼请求。为此,外贸企业又于2001年3月30日对荷兰船务公司另行起诉,追究其“无单放货”的赔偿责任。法院审理后,认定荷兰船务公司作为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的承运人,在目的港未收回正本提单,即将货物交付当地收货人的行为,违反了合同义务,本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由于外贸企业于2001年3月30日提起本案诉讼之时,距货物交付之日已逾一年的诉讼时效,由此法院再次驳回了外贸企业的诉讼请求。
外贸企业两次诉讼均遭败诉,不仅9万美元货款未收回,而且为两次诉讼付出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和宝贵的时间,给我们留下深刻教训。在外贸货物海运出口过程中,如果约定海运费到付,则往往是到达目的港由外商支付运费。于是,外贸企业一般不与船务公司签订货物海上运输合同。在没有运输合同的情况下,提单记载内容就显得至关重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由此可以看出,提单代表着货物的所有权,是物权凭证。承运人的身份应根据提单记载内容来识别。在前述案例中,提单虽由中国船代公司签发,但提单注明其为荷兰船务公司的代理人,且提单抬头也是荷兰船务公司。由此证明承运人应当是荷兰船务公司,外贸企业与荷兰船务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关系成立。荷兰船务公司作为承运人,具有妥善、谨慎地装载、搬移、积载、运输、保管、照料和卸载所运货物的义务,并应依法律和提单的要求,按照托运人的指示正确交付货物,并收回正本提单。荷兰船务公司在未收回正本提单的情况下,指示其目的港代理人“无单放货”,致使外贸企业无法收取货款并失去对货物的控制。荷兰船务公司对外贸企业由此产生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中国船代公司作为荷兰船务公司的代理人,其所实施的代理行为,应由承运人承担责任。由于外贸企业对提单承运人主体的识别错误,贻误了诉讼时间,从而造成败诉的后果。由此可见,在涉外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中,诉讼时效是不可忽视的问题。在上述案例中,提单背书载明发生纠纷时适用《海牙规则》作为准据法。根据《海牙规则》第三条第六款第三项之规定,除自货物交付之日或应交付之日一年以内已经提起诉讼外,在任何情况下,承运人和船舶都被解除其对灭失或损害的一切责任。因此,外贸企业应当是在货物交付之日一年以内对荷兰船务公司提起诉讼。由于荷兰船务公司“无单放货”时间是2000年3月28日,外贸企业于2001年3月30日对荷兰船务公司提起诉讼,据此,外贸企业已逾诉讼时效2天,荷兰船务公司得以免除“无单放货”应承担的责任。况且,即使依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也是一年。
入境货物报检需要提交的报检单据有哪些
2、需安全质量许可、卫生注册、强制性产品认证、民用商品验证或其他须审批审核的,交审批单证、文件
3、科研需要而进口禁止入境物的,提供质检总局签发的特许审批证明
4、来自日、韩、美、欧盟的货物,提交包装证书或申明
5、食品和化妆品,提交《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审核证书》或《标签审核受理证明》
6、入境人员、交通员工携带的伴侣动物,提交“进境动物检疫审批单”“预防接种证明”。
7、过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同时提交“分配单”“输出国/地区的检疫证书”,如是动物,还要提供“总局签发的动植物过境许可证”
8、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同时提交“输出国/地区的检疫证书”,需要办理入境审批的还要提供“入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9、申请残损鉴定,要提供“理货残损单”/“铁路商务记录”/“空运事故记录”/“海事报告”等
10、旧机电产品,提供“进口许可证明”
11、入境废物,提供“进口废物批准证书”“废物利用风险报告”“装运前检验合格证”。
12、报检品质检验的,提供“国外品质证书”或“质量保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有关标准和技术资料;凭样品成交的,提交样品;以品级或公量计价结算得,同时申请重量鉴定
13、申请重(数)量鉴定的应提供“重量明晰单”/“理货清单”。
出口报检主要流程
出口报检的流程是什么,出口报检需要提交哪些资料。我给大家整理了关于出口报检流程,希望你们喜欢!
出口报检流程一、填写《出境货物报检单》
在《出境货物报检单》上填写中文品名、H.SCODE、产地,货值等相关信息,而HS编码的选择是填写报检单的关键,怎样能根据货物的实际情况查找货物的HS编码,这就需要了解货物的特征、用途和外形等有效信息在海关商品编码书上查找对应的HS编码(如地板,一般根据是实木地板还是复合地板来划分H.SCODE)。对于商品编码则是由十位数字构成的,前两位是章、次两位是品目、后六位就是子目,找到正确地HS编码后,就可以找到该货物的计量单位及相应监管条件,根据H.S.十位编码可以查到货物的监管条件,如:1为进口许可证;4为出口许可证;5为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7为自动进口许可证;A入境货物通关单;B为出境货物通关单;F为濒危物种进口允许证;P为进口废物批准证书;Y为原产地证明;t为关税配额证明;有了以上的信息就可以完整的填写报检单。
二、报检所需单据
所需单据:箱单、发票、合同复印件、报检委托书(正本)、作检单位商检注册号。报检的箱单、发票可为复本,报检完毕后出通关单或者换证凭条(为货主在当地作检,在青岛口岸需换通关单)或者换证凭单(为货主在当地作检后提供,但我们需先打出报检单,到商检局换单),然后与其它报关单据一起向海关递单进行进口申报。
三、异地做检和口岸做检
(一)异地做检:工厂在当地做完商检后直接出通关单,然后直接进行报关;另一种出换证凭条,将换证凭条传真给报关行,然后到商检局换取通关单。
(二)口岸做检:货物运到场地后,报关行向海关递交全套的报检单据,提前一天跟商检人员预约,商检人员安排时间到场地验货。如无问题,一般三天可完成。
四、报检时间
(一)出口报检:货到场地到船开前至少一天前这段时间报检。若货需要作检,货到场地后至少两天才能报检完毕。因此请货主把握好送货时间。
(二)进口报检:货到目的港,换得提货单后即可报检。最快约需要一天报检完毕。进口货每一票都要查验,上午向海关申报,下午预约,次日上午查验。
五、商检内容
(一)对货作检:报检完毕,出植检证或食品卫生证等。与客户确认是否需要该证,若不需要,则可以不出。货到目的港后,有的国家没有该证收货人就无法清关时,此时发货人无法在装港补办,青岛商检局不允许补办。
(二)对包装作检:主要是针对木质包装,作检即熏蒸,但熏蒸前得先贴标签。去欧美、澳洲的货的木质包装一定是要经加工后的木质,千万不能带有树皮、虫眼儿。否则,到了目的港会有麻烦:一、扣柜,二、拆柜,三、木质要重新加工作熏蒸,最后还得付上一笔罚金。
(三)青岛地区共有3个商检局,分别是青岛商检局、黄岛商检局、山东省局,在这三个关区中黄岛的办理手续比较严格,而青岛局相对比较宽松。
六、熏蒸:
如果出口的货物包装是天然的木质包装,要根据出口的目的国家加标识IPPC①,例如出口到欧盟、美国、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等一些国家的货物包装如果为针叶木包装的,则必须做熏蒸。对于熏蒸青岛地区更加现在规范了,熏蒸队根据箱号对集装箱进行熏蒸,也就是货到场地后,由专业的熏蒸队在包装上打上IPPC标识。
(报关员)填写熏蒸联系单上面有显示客户名称、国家、箱号、使用药剂等→(熏蒸队)贴标签(约半天)→熏蒸(24小时)→散药(4小时)。
(一)熏蒸可以分为整箱熏蒸和拼箱熏蒸
整箱熏蒸:
1、不需要加“IPPC”标识,货到场地后直接装箱,通知熏蒸队进行熏蒸,按目的国的不同喷洒不同刻度的熏蒸药剂,分为CH3BR、PH3,如客户无特殊要求,熏蒸队喷洒CH3BR药剂,进行24小时熏蒸。
2、需要加“IPPC”标识:货送到场地后先落到场地,通知报关行货物落地的位置,熏蒸队会在每个包装的前面和后面施加“IPPC”字样,然后安排场地装箱。然后进行熏蒸。
3、对包装进行熏蒸:向海关递报检的单据做商检,然后专门对包装进行熏蒸。拼箱熏蒸:
对于拼箱货物的熏蒸可以放到同一个集装箱里做熏蒸,但是必须同时满足一下四个条件:
1.同一个目的港2.同一个国家3.同一个航次4.在同一个商检局报检
(二)熏蒸的一些要求及费用
1、熏蒸时间:熏蒸必须达到24小时,熏蒸后熏蒸队在柜门上施加有骷髅标志的熏蒸标识。24小时后,熏蒸队将标标识取下,散毒需要4小时,然后才可以安排入港。若散毒时间不够就将柜门关上可能会到货物造成损害。目前青岛商检局的熏蒸工作主要由隶属商检公司的服务中心来进行,工作比较多,故熏蒸最好提前两天时间比较保险,对于出口需商检的货,货最晚也得在船期截载时间前的两天送到场地。
2、对包装的要求:木质包装不能有树皮和虫眼。如果木质包装有树皮,一般报关行会帮助客户将树皮铲掉;如发现有虫眼,则需要通知发货人更换包装。熏蒸后如要求出熏蒸证,为目的港进口清关所用,货走后不可以补。(建议客户都出此证)。
1)标签内容
IPPC即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组织.根据我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年第4号公告通知,自2005年3月1日输往欧盟、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的带木质包装的货物,其木质包装要加盖IPPC的专用标识。(胶合板、刨花板、纤维板等除外)
2)填写完熏蒸联系单,待检疫人员签字后,方可熏蒸,否则熏蒸队不给作熏蒸。
3)熏蒸药剂:CH3BR(一般情况下)
4)填写报检单时,若货要加标识,填在“备注”里。
5)进口报检:货到目的港,换得提货单即可报检报关。对于进口货必须报检。进口报检手续
目前,很多货主倾向于委托货运代理办理进口报检、报关等事宜。但有些货主在委托代理时提交的单据不全,这就可能影响到货物进口报检、报关速度。为使货主的进口货物能够尽快完成报检、报关,现介绍货主委托代理办理进口报检时需要的手续。
进口报检需要注意事项:
1、基本单据:运单、发票、箱单、合同。
2、来自美国、日本、韩国、欧盟(德国、瑞典、西班牙、意大利等)等国的货物,需提供国外的包装证明,木质包装(含木托盘)需出具国外官方的熏蒸证明,其他包装(如纸、塑料)需出具国外的非木质证明。
3、国家质检总局对涉及人类健康和安全,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以及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的产品实行强制性认证制度。按照《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的规定,进口商品应向指定认证机构提交认证申请书、必要的技术文件和样品,进行“中国强制认证”(“3C”认证)。
以下进口产品需要3C认证:电线电缆、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低压电器、小功率电动机、电焊机、电动工具、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家用电冰箱和食品冷冻箱、电风扇、空调器、音视频设备、信息技术设备、照明设备、电信终端设备、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机动车辆轮胎、安全玻璃、农机产品、乳胶制品、医疗器械产品、消防产品、安全技术防范产
品。
货主在委托代理报检时,应向代理提供上述产品的3C认证。进口商品如没有取得3C认证,货主可委托代理代为申请3C认证。
4、货主进口旧机电产品时,货主应当向代理提供国家质检总局或者直属检验检疫局出具的《进口旧机电产品免装运前预检验证明书》(正本)或者《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预检验备案书》和《旧机电产品装运前预检验证书》(正本)以及其他必要单证办理进口报检手续。旧机电产品进口前需取得外经贸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的,报检时应当同时提供允许进口的证明文件。
5、异地货主还应提供进口通关单第2联。
6、进口报检地点为报关地。
产品出口商检流程一、商品检验(Commodity Inspection)是指商品的产方、买方或者第三方在一定条件下,借助于某种手段和方法,按照合同、标准或国内外有关法律、法规、惯例,对商品的质量、规格、重量、数量、包装、安全及卫生等方面进行检查,并做出合格与否或通过验收与否的判定或为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避免或解决各种风险损失和责任划分的争议,便于商品交接结算而出具各种有关证书的业务活动。
二、关于出口商品的检验,其程序如下:
1、商检机构受理报验。首先由报验人填写“出口检验申请书”,并提供有关的单证和资料,如外贸合同、信用证、厂检结果单正本等,商检机构在审查上述单证符合要求后,受理该批商品的报验;如发现有不合要求者,可要求申请人补充或修改有关条款。
2、抽样。由商检机构派员主持进行,根据不同的货物形态,采取随机取样方式抽取样品。报验人应提供存货地点情况,并配合商检人员做好抽样工作。
3、检验。检验部门可以使用从感宫到化学分析、仪器分析等各种技术手段,对出口商品进行检验,检验的形式有商检自验、共同检验、驻厂检验和产地检验。
4、签发证书。商检机构对检验合格的商品签发检验证书,或在“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出口企业在取得检验证书或放行通知单后,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报运出口。根据进口商品登记规定,进口商品的检验分两大类。
一类是列入《种类表》和合同规定由我国商检机构检验出证的进口商品。进口商品到货后,由收货、用货或其代理接运部门立即向口岸商检机构报验,填写进口货物检验申请书,并提供合同、发票、提单、装箱单等有关资料和单证,检验机构接到报验后,对该批货物进行检验,合格后,在进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印章,海关据此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