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动LOGO到书签栏,立即收藏AMZ123
首页跨境问答正文

海关发票是专票吗怎么开(海关发票是正式发票吗)

2024-10-02 20:0325

本文目录

  1. 开给个人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要怎么开
  2. 劳务费可以开增值税专票吗
  3. 2023年普票怎么开免税

开给个人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要怎么开

向自然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只填写自然人的姓名就可以。其余的什么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税号等,一律不用填写。

法律分析

个人的身份证号码就是税号,在购货单位栏填写购买人姓名,在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身份证号码。向个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需要税号,只填写个人的姓名就可以。税局的开票新规定只是针对向“企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情形。开普通发票给个人,是不需税号的。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给个人,购货单位(个人)一栏,可填写个人姓名,也可直接填写“个人”。虽然国家要求所有开具的普通发票必须要有税号才能作为报销凭证,如果没有税号是不能入账的,但是开给个人及政府机关的普通发票除外。所以开给个人的发票正常开就可以了。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改革中很关键的一步,与普通发票不同,不仅具有商事凭证的作用,由于实行凭发票注明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具有完税凭证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将一个产品的最初生产到最终的消费之间各环节联系起来,保持了税赋的完整,体现了增值税的作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商事凭证,由于实行凭发票购进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因此也是完税凭证,起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的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一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劳务费可以开增值税专票吗

法律主观:

从事劳务工作所获得的经济收入是需要缴纳税务的,对于劳务费的税务缴纳有专门的劳务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一般为6%。一、劳务费开增值税票税率是多少劳务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是6%。增值税税率现行增值税一般货物和劳务的税率17%和低税率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设11%和6%两档低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除出售不动产和租赁不动产5%以外,其他为3%。二、现在劳务报酬怎么缴个税1、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2、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将和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3、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应当按相关方法(具体方法等政策)按月或按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4、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如属于需要办理汇算清缴,应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5、非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6、劳务报酬属于外部劳务服务,个人向单位提供劳务服务,属于增值税范畴,应开具普通发票。三、劳务费的范围有哪些劳务费,即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它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在于劳务报酬是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劳务报酬是指所得: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计、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劳务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是6%。增值税税率现行增值税一般货物和劳务的税率17%和低税率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设11%和6%两档低税率。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2023年普票怎么开免税

小规模减免增值税政策解读来了,我给大家重点总结了一下,方便大家理解:

2023小规模纳税人政策确定:

1、专票普票都开1%;

2、专票可以放弃1%开3%,按3%征税,普票必须开1%;

3、季度30万免税包括所有收入,超过30万对所有收入征税;

4、季度不超过 30万,对普票和未开票收入免税,对专票部分征税;

5、上述政策仅仅针对原3%征收率,不包括5%等出租不动产类收入,5%继续开5%。

很多小伙伴问:2023年开的3%和免税发票怎么处理?

头条君建议:

1、已经开的3%普票,尽量追回重开,也可以暂不处理,申报时按1%申报;

2、已经开的3%专票,追回重开为1%,无法追回的就按3%申报缴纳税款;

3、已经开出免税的发票,需要退回作废后重开或者冲红,原来开出的免税发票可能导致对方无法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以下简称1号公告)的规定,现将有关征管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二、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1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四、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1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1号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人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12月31日前并已开具增值税发票,如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应开具对应征收率红字发票或免税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开具对应征收率红字发票或免税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七、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八、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九、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十、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应按其纳税期、本公告第九条以及其他现行政策规定确定是否预缴增值税;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征免增值税。

十一、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1号公告规定的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见附件1);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87号)、1号公告规定的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见附件2)。

十二、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征管事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31号)第二条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纳税人按照1号公告第四条规定申请办理抵减或退还已缴纳税款,如果已经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先将增值税专用发票追回。

十四、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14号)第八条及附件《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33号)第一条及附件《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5号)第一条至第五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6号)第一、二、三条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1月9日

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1月9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以下简称1号公告),为确保相关政策顺利实施,税务总局制发本公告,就相关征管事项进行了明确。

一、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月销售额标准调整以后,销售额的执行口径是否有变化?

答:没有变化。纳税人确定销售额有两个要点:一是以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合并计算销售额,判断是否达到免税标准。但为剔除偶然发生的不动产销售业务的影响,使纳税人更充分享受政策,本公告明确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下同),但在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也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二是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余额为销售额,确定其是否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举例说明:按季度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A在2023年4月销售货物取得收入10万元,5月提供建筑服务取得收入20万元,同时向其他建筑企业支付分包款12万元,6月销售自建的不动产取得收入200万元。则A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第二季度(4-6月)差额后合计销售额218万元(=10+20-12+200),超过30万元,但是扣除200万元不动产,差额后的销售额是18万元(=10+20-12),不超过30万元,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同时,纳税人销售不动产200万元应依法纳税。

二、自然人出租不动产一次性收取的多个月份的租金,如何适用政策?

答:此前,税务总局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包括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月销售额标准的,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为确保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延续此前已出台政策的相关口径,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月销售额标准调整为10万元以后,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同样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未超过10万元的,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三、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放弃减免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可对部分或者全部销售收入选择放弃享受免税政策,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可对部分或者全部销售收入选择放弃享受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小规模纳税人在2022年12月31日前已经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如发生销售折让、中止、退回或开票有误等情形,应当如何处理?

答:小规模纳税人在2022年12月31日前已经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退回或开票有误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开具对应征收率的红字发票或免税红字发票。即:如果2022年12月31日之前按3%征收率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则应按照3%的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如果2022年12月31日之前按1%征收率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则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如果2022年12月31日之前开具了免税发票,则开具免税红字发票。纳税人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发票的,在开具红字发票后,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五、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如何填写相关免税栏次?

答: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则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六、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经营需要自行选择按月或者按季申报吗?

答: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纳税期限。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限不同,其享受免税政策的效果可能存在差异。为确保小规模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延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5号)相关规定,本公告明确,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选择实行按月纳税或按季纳税。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举例说明小规模纳税人选择按月或者按季纳税,在政策适用方面的不同:

情况1:某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4-6月的销售额分别是6万元、8万元和12万元。如果纳税人按月纳税,则6月的销售额超过了月销售额10万元的免税标准,需要缴纳增值税,4月、5月的6万元、8万元能够享受免税;如果纳税人按季纳税,2023年2季度销售额合计26万元,未超过季度销售额30万元的免税标准,因此,26万元全部能够享受免税政策。

情况2:某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4-6月的销售额分别是6万元、8万元和20万元,如果纳税人按月纳税,4月和5月的销售额均未超过月销售额10万元的免税标准,能够享受免税政策;如果纳税人按季纳税,2023年2季度销售额合计34万元,超过季度销售额30万元的免税标准,因此,34万元均无法享受免税政策。

七、小规模纳税人需要预缴增值税的,应如何预缴税款?

答:现行增值税实施了若干预缴税款的规定,比如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等等。本公告明确,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八、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取得的销售额,应该如何适用免税政策?

答:小规模纳税人包括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还包括其他个人。不同主体适用政策应视不同情况而定。

第一,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涉及纳税人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的事项。如何适用政策与销售额以及纳税人选择的纳税期限有关。举例来说,如果纳税人销售不动产销售额为28万元,则有两种情况:一是纳税人选择按月纳税,销售不动产销售额超过月销售额10万元免税标准,则应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二是该纳税人选择按季纳税,销售不动产销售额未超过季度销售额30万元的免税标准,则无需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因此,本公告明确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应按其纳税期、公告第九条以及其他现行政策规定确定是否预缴增值税。

第二,小规模纳税人中其他个人偶然发生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应当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执行。因此,本公告明确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征免增值税。

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加计抵减政策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十、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加计抵减政策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十一、纳税人适用1号公告规定的加计抵减政策,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答:纳税人适用1号公告规定的加计抵减政策,仅需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一份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其中,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需提交《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需提交《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十二、纳税人适用1号公告规定的加计抵减政策,和此前执行的加计抵减政策相比,相关征管规定有无变化?

答:没有变化。本公告明确,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征管事项,继续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31号)第二条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到期后,在1号公告出台前部分纳税人已按照3%征收率缴纳了增值税,能够退还相应的税款么?

答:按照1号公告第四条规定应予减免的增值税,在1号公告下发前已征收的,可抵减纳税人以后纳税期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但是,纳税人如果已经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先将增值税专用发票追回。

往期推荐

1、国家下令:禁止垫资施工,工程款不得超过60天!逾期支付倍利息!

2、再见,竣工结算!建筑业迎来大改,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

3、我叫增值税,我又变了!今天起,这是我的最新最全税率表!!

AMZ123跨境卖家导航旗下公众号【AMZ123跨境电商】深耕跨境行业,专注热点报道。
扫描右边二维码,关注后回复【加群】,加入优质卖家交流群~
目前30W+卖家关注我们
二维码
最新热门报告作者标签
0经验要求!TikTok Shop再度放宽入驻门槛!
TikTok美区入驻门槛再降!营业执照即开店通行证
亚马逊低价商城上线一周,有卖家日出千单
亚马逊低价商城上线已过一周,它的威力开始显现。卖家群里有信息分享,已有卖家日出千单,而且在BestSeller榜单中,低价商城的产品已经上榜。因此亚马逊目前确实在培育低价商城,让商城内SKU享有主站同样的权重待遇。由此可见,亚马逊三方卖家正在面对一个全新的对手,在平台之内要分一杯羹。亚马逊低价商城项目很多卖家都非常感兴趣如何入驻。此前为内部邀请,亚马逊Haul卖家需要将库存发至国内指定的FC履约中
阿里跨境大涨,Lazada亮底牌叫板劲敌!
11月15日晚间,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公布了截至 2024年9月30日的季度业绩。图源:阿里巴巴集团2024年9月季度财报截图财报显示,本季度收入为人民币2365.03亿元,同比增长5%。经调整EBITA同比下降5%至人民币405.61亿元。主要归因于阿里巴巴对电商业务的投入增加所致,部分被收入增长和运营效率提升所抵销。首席执行官吴泳铭表示:“我们对核心业务的前景较过往更有信心,并将继续投入以
重磅消息!亚马逊2025年费用冻结:卖家的春天来了!
就在昨天,亚马逊为广大卖家送来了一则重磅利好消息:2025年,亚马逊美国站的销售佣金和配送费将不会上涨!更让人兴奋的是,亚马逊还承诺明年不会新增任何收费项目,并且部分费用将推出优惠政策。对于深受“费用重压”困扰的卖家们来说,这无疑是一剂强心针。亚马逊多年来习惯在年初调整各类费用,今年却一反常态地宣布冻结2025年的收费标准。这一决策不仅缓解了卖家对于成本上涨的焦虑,也直接影响了卖家的利润率。更重要
欧盟包装新规2025生效,电商物流成本或将上升
AMZ123获悉,近日,据外媒报道,欧盟即将实施的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规(P&PWR)正引发广泛关注,这一新规预计将对电商企业带来显著影响。该法规计划于2025年初生效,旨在减少包装浪费、减少塑料使用并推动可持续发展。这不仅增加了运营成本,也对现有的物流和包装模式提出了全新挑战。新法规要求物流包装的重量和体积必须最小化,不得超出保护商品和运输需要的范围。另外,到2030年,物流包装内部的空隙
美国假日季购物趋势:亚马逊等平台仍为82%消费者热门选择
AMZ123获悉,11月20日,据外媒报道,随着黑色星期五临近,电商营销平台Omnisend发布了一项关于美国消费者节日送礼计划的调研报告,揭示了从送礼对象到购物习惯的多方面趋势。报告显示,父母成为美国消费者今年节日购物的首选,51.24%的消费者表示父母在他们的送礼名单上,配偶紧随其后,占比为50.83%。孩子以49%的比例位列第三,这标志着节日购物的重心正在发生变化,不再仅围绕孩子展开。此外,
越南拟修订税法,要求电商平台为卖家代扣代缴税款
AMZ123获悉,近日,据外媒报道,越南政府发布了《税收征管法》修正案草案。若获通过,该草案将于2025年1月1日起生效,将对电商平台和数字平台产生重大影响。草案要求电商平台为其卖家代扣、代缴税款,并向税务机关报告相关金额,涵盖个人和企业交易。这一变化可能对电商平台的运营流程、技术系统和成本管理带来新挑战。对于跨境电商和数字服务提供商,如Facebook、苹果、Netflix等,草案规定必须在越南
美国Q3电商销售额同比增长7.5%,占零售总额比重持续上升
AMZ123获悉,日前,据外媒报道,2024年第三季度,美国电商销售额增速显著超过一般零售额,在零售总额中的份额也继续扩大。根据美国人口普查局的最新数据,第三季度未经调整的电商销售额达2888亿美元,环比增长2.2%,同比增长7.5%,这一同比增速远高于零售总额2.2%的增长,显示消费者对在线购物的偏好持续加强。在1.8万亿美元的零售总额中,电商占比达到15.6%,高于去年同期的14.8%,也超过
亚马逊宣布2025年不提高推荐费和物流费,不引入新费用类型
AMZ123获悉,11月19日,亚马逊表示2025年将不会对销售合作伙伴增加美国推荐费和亚马逊物流(FBA)费用,不会引入任何新的费用类型,还将降低部分费用并提供新的优惠。亚马逊表示,尽管面临通货膨胀和对员工薪酬和福利的更多投资,其仍成功通过创新、提高效率和减少缺陷来降低成本。在未来几周以及到2025年,亚马逊将继续投资于与费用相关的产品体验,包括改进费用计算器和费用预览工具,通过估算运输成本和推
黑五前夕销量差的一塌糊涂!或与Temu大促抢跑有关?我们公司Temu部门开始爆单了……
匿名用户我的C位从今年9月开始,销量数据和利润同比都是下滑的。进入10月,本以为有秋促就会好点,结果确实不如人意。看到爆单的都是在推万圣节等季节性产品的卖家朋友,确实也是羡慕。进入11月,以为终于迎来了真正的旺季,但截止目前,还不如10月?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亚马逊大促活动时间是所有平台时间最短的,难道大促流量要被其他平台抢光了?我们公司Temu部门都开始爆单了,亚马逊部门却在吃土。「 精彩回帖
卖家必看!揭秘亚马逊黑五流量飙升真相?
众所周知,每年黑五网一前夕,销量下滑潮对大多数卖家来说都难以避免,消费者正抑制消费,等着大促期间再集中购物。但今年除了上述现象,更有卖家反映,关键时刻大量关键词的自然位(搜索页自然排名)消失或降低,销量骤降,苦不堪言!卖家疯狂吐槽,你是否中招?一位卖家在论坛上发帖称:我们的ASIN一直排在搜索结果的前一两位,但前几天出现了断续的情况,今天直接流量消失了。流失的词有近40个!!!是不是亚马逊调整了算
单量有希望了!亚马逊接连更新 5 项新功能!
正文最近亚马逊的更新真是不停歇,前台页面、后台页面、各项政策等等更新,一个接一个,搞得卖家们应接不暇!但为了帮助卖家们迎战黑五,亚马逊最近先后更新了5条的利好政策,所以卖家们一定要码住吃透,并分享给需要的人。更新1:热门搜索词(支持以天为维度查看)路径:后台菜单 > 品牌 > 品牌分析 > 热门搜索词 > 显示筛选条件现在这个报告的查看范围,分为:每日/每周/每月/每季度注
周销量破万!黑五前夕,SHEIN卖家已爆单
在多平台提前预热、开启优惠活动等系列动作中,2024年黑五“抢单大战”缓缓拉开了序幕。当存量博弈竞争愈发激烈,为赢得这次年终流量盛宴,跨境卖家们逐渐将目光投向了蓬勃发展的新兴跨境电商平台。其中,全球领先的时尚电商平台SHEIN的黑五表现饱受关注。AMZ123了解到,在这黑五年终大促决胜在即的紧要关头,已有一批卖家在SHEIN上提前开启了“爆单模式”。数字化时代,相较于依赖压缩利润的价格折扣策略,出
卖家吐槽亚马逊“不公平操作”:新品直接被“隐身”!
最近,亚马逊卖家圈子里炸开了锅!不少卖家反映自己的新品列表莫名其妙地被隐藏了,而这背后竟然和亚马逊自营的“神操作”脱不了干系。新品被隐藏,流量去哪了?根据卖家们的反馈,只要亚马逊自营和第三方卖家销售同款商品,第三方卖家的新品列表可能就直接被隐藏。而且就算卖家给出的价格比亚马逊自营更低,也无法被优先展示,除非买家主动清除所有筛选条件才能找到。这波操作直接让卖家们的商品曝光率直线下降,新品流量自然也就
曝光超600万,粘粘球再次翻红!解压玩具成圣诞送礼新趋势
年末购物季的第一枪——黑五已经打响,接下来我们将迎来感恩节、圣诞节和新年购物热潮。为掌握消费者购物心理和计划,为Q4重大节日和年末购物季获取营销和选品的参考,投大大数据研究院深入分析了市场调研机构Numerator发布的《2024年Q4假期调查》报告,从感恩节、圣诞节和新年前夕三大节点展开消费洞察。庆祝意向高大多数美国消费者(95%)将至少庆祝2024年剩余的四个主要假期中的一个,72%将至少庆祝
罢工!爆仓!debuff叠满了!跨境卖家发货注意了
市场动态美线方面,上周美东码头工会ILA与美国海事联盟USMX的最新谈判破裂,该谈判原计划持续四天,由于ILA反对USMX试图在合约中加入实施码头自动化和半自动化的条款,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提前终止了谈判。目前,USMX与ILA工会的谈判陷入僵局,能否在明年的1月15日前达成共识仍是未知数。若谈判失败,美东墨湾码头可能会面临二次罢工的风险,这将给物流行业带来巨大影响。加拿大方面,罢工局势缓解,多
《从美国消费看中国优质制造复苏》PDF下载
22 年以来美国面临消费者信心指数和实际购买力的下行,个人消费支出增速放缓。美国零售销售额 10月同比+7.5%,分行业看刚需消费表现优于行业整体,而耐用品消费、可选消费增速低于行业整体。
《百舸争“流”,中国品牌出海流媒体电视营销白皮书》PDF下载
流媒体内容基于网络传输,以点播形式为主可以通过各种电子设备传播。预期在 2024年,将有 21.7 亿人通过付费订阅的流媒体观看视频内容,也就是全球超过四分之一的人口会拥抱这种新媒体形态。1而在美国,已经有 75% 的人口在观看流媒体内容,这一数字已然超过了社交媒体用户或传统电视用户。
《2024年TikTok Shop美区商家增长白皮书-第三季度》PDF下载
随着社交媒体的渗透率和活跃度增长,全球掀起一波网络红人经济,依赖红人的曝光能力和粉丝信任感,带动品牌和商家的生意增长。而抖音全球领先的用户标签和兴趣内容推荐算法,挖掘高质量的内容,并通过内容快速打造大量垂直细分的KOL和KOC,从而推进兴趣电商的发展。从传统电商上的人找货,往兴趣电商的货找人,扩大消费人群和电商的范围。
《2024年美妆个人护理跨境电商专题研究》PDF下载
2023年我国出口前五大市场分别是美国、中国香港、英国、日本和印度尼西亚,占我国化妆品出口总额的48.7%。紧随其后的是韩国,2023年同比增长108.5%,从2022年的第15位飙升到第6。
《2024中国跨境电商海外营销观察》PDF下载
品牌内容营销新增长点正聚焦在社交媒体平台的影响力增长上,BrandOS评分根据中国出海企业核心诉求及发展特征,通过量化海外社交媒体运营状况,为品牌在各大社媒平台主页提供统一客观参考坐标
《2024 美国、英国、阿联酋年终购物旺季报告》PDF下载
本次研究探讨了塑造数字经济的信念和行为,重点关注了如黑色星期五、白色星期五、网络星期一和双十一等购物高峰期。
《东南亚运动户外电商行业市场洞察》PDF下载
东南亚户外运动市场近年来呈现出迅速增长的趋势。数据显示,当前户外运动相关类别的年增长率已超过100%,市场规模更是突破了3亿美元。随着人们生活方式的转变以及运动与健康意识的提升,这一市场的扩展趋势还将持续加强,预计未来几年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2024独立站0-1开店指南》PDF下载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商家选择建立独立站,以更好地掌控品牌、提升用户体验和拓展国际市场。本指南将从独立站的概念、商业模式到网站搭建,为您提供详细的建议与指导。
跨境数据中心
聚合海量跨境数据,输出跨境研究智慧。
跨境电商干货集结
跨境电商干货集结,是结合亚马逊跨境电商卖家交流群内大家在交流过程中最常遇到的问题,进行收集整理,汇总解答,将会持续更新大家当前最常遇见的问题。欢迎大家加入跨境电商干货集结卖家交流群一起探讨。
跨境科普达人
科普各种跨境小知识,科普那些你不知道的事...
欧洲电商资讯
AMZ123旗下欧洲跨境电商新闻栏目,专注欧洲跨境电商热点资讯,为广大卖家提供欧洲跨境电商最新动态、最热新闻。
跨境电商赢商荟
跨境电商行业唯一一家一年365天不断更的媒体!
AMZ123选品观察员
选品推荐及选品技巧分享。
亚马逊全球开店
亚马逊全球开店官方公众号,致力于为中国跨境卖家提供最新,最全亚马逊全球开店资讯,运营干货分享及开店支持。
跨境学院
跨境电商大小事,尽在跨境学院。
品类交流群
跨境资料
官方社区
宠物品类交流群
加入
家居品类交流群
加入
母婴用品交流群
加入
立即扫码咨询
立即扫码咨询
立即咨询
官方微信群
官方客服

扫码添加,立即咨询

扫码加群
官方微信群
官方微信群

扫码添加,拉你进群

更多内容
订阅号服务号跨境资讯
二维码

为你推送和解读最前沿、最有料的跨境电商资讯

二维码

90% 亚马逊卖家都在关注的微信公众号

二维码

精选今日跨境电商头条资讯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