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跨境综合税(跨境商品税费多少)
本文目录
综合税和行邮税有什么区别
两者的概念:
跨境电商综合税:
跨境电商综合税规定,消费者单次跨境消费额度在2000元及以内,年度消费额度在20000及以内,将被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之和70%的税额,关税暂定为0,对于超过单次消费限额或者超过年度限额的商品将按一般跨境贸易增收全额税款。
行邮税:
最新的行邮税税率分三个档次,第一档主要包含婴幼儿用品、食品饮料、保健品和家居用品,税率为15%,第二档主要包含个人护理用品、服装、电子商品、自行车、高尔夫配件、手表、皮肤护理用品等,税率为30%,第三档为化妆品等,税率为60%。
同时,行邮税制仍旧保留应缴税额低于50元免征的规定。
二、两者的对比
从图中可以看出,行邮税是有一个免税额度的,应对三个档次免税额度上限分别是333元、166元、63元,在跨境购物时选择行邮税模式,只要将订单价值控制在相应的价格上限以内,都可以免缴税款,并且,行邮税没有年度限额,但是有单次限额,为5000元,最高不超过8000元。
而对于跨境电商综合税,在限额内,关税暂定为0,需要计算的是增值税和消费税,同时消费税也是针对部分商品而言的,所以按照上图的数据显示,在最新的跨境电商综合税制下,商品入境时需缴纳的税率基本为11.9%,没有免税额度,相较来说,比之于行邮税制,税率是有所提升的,这也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消费者的跨境购物成本,对跨境电商的影响是很明显的。
跨境电商税率以跨境电商综合税为主,行邮税只是补充作用,对于消费者和跨境电商企业来说,行邮税看似更具优势,行邮税模式在三种跨境电商模式中不仅仅是物流成本最高,而且送货时间最长,实在不是一种好的跨境购物模式。
所以,两相比较,跨境电商综合税才是跨境电商企业要着重研究的政策,行邮税只能作为一种辅助手段适用于个别的订单。
跨境电商综合税怎么算
跨境电商综合税规定,消费者单次跨境消费额度在2000元及以内,年度消费额度在20000及以内,将被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之和70%的税额,关税暂定为0,对于超过单次消费限额或者超过年度限额的商品将按一般跨境贸易增收全额税款。跨境电商综合税怎么算?具体算法如下:
跨境电商综合税通用公式:
跨境电商综合税=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70%
关税=申报价值*关税税率,跨境电商进口商品暂行关税税率为0%,因此关税为0
消费税=(完税价格/(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增值税=(完税价格+消费税税额)*增值税税率
该公式不具备完全适用性,因为在税改通知里,财政部、海关总署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声明跨境电商综合税有限额优惠,根据限额内和限额外的区别,税额的计算会有所不同。
1、优惠限额内
通过跨境电商购买的商品的交易价值单次不超过2000元或全年累计不超过20000元,不收取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及消费税按法定应缴税额的70%征收,此时的计算公式为:
跨境电商综合税=关税×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70%
2、超过优惠限额
当商品交易价值超过限额,即单次大于2000元,或者全年累计大于20000元,再或者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就要按一般贸易进行全额征税,此时适用通用公式:
跨境电商综合税=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1)单次交易价值超过2000元
单次交易价值超过2000元按一般贸易全额征税,是指对此次交易的全部价值征税,而不允许拆分成数个小于2000元价值的包装分别优惠计税,也不能只对超出部分额度按全额征税。
(2)累计交易价值超过20000元
累计交易价值超过20000元,表示一年内的交易总额超过20000元,比如说前面几次已经消费了19000元,此次消费1100元,加起来是20100元,超出了20000元,所以,此次1100元就需要按一般贸易全额征收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
(3)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
完税价格是指海关根据有关规定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审定或估定后通过估价确定的价格,它是海关征收关税的依据。
完税价格是海关估算的,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所购商品不能提供有效地价格凭证就需要按海关完税来计算缴税,完税价格是3000元,且不可分割,例如电脑,此时就按照一般贸易征税;但如果是可以分割的商品,例如两部1500元的手机,此时就可以按照优惠税率征税。
跨境电商综合税率更新
2019年,进口环节增值税为13%、10%。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目前的跨境电商综合税率=11.2%。
*旧政,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的适用税率为17%、11%。一般情况下跨境综合税率11.9%。
跨境电商综合税名词解释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5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6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消费者单次跨境消费额度在2000元及以内对于超过单次消费限额或者超过年度限额的商品将按一般跨境贸易增收全额税款。跨境电商综合税怎么算?具体算法如下:
跨境电商综合税通用公式:
跨境电商综合税=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70%
关税=申报价值*关税税率,跨境电商进口商品暂行关税税率为0%,因此关税为0
消费税=(完税价格/(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增值税=(完税价格+消费税税额)*增值税税率
该公式不具备完全适用性,因为在税改通知里,财政部、海关总署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声明跨境电商综合税有限额优惠,根据限额内和限额外的区别,税额的计算会有所不同。
1、优惠限额内
通过跨境电商购买的商品的交易价值单次不超过2000元或全年累计不超过20000元,不收取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及消费税按法定应缴税额的70%征收,此时的计算公式为:
跨境电商综合税=关税×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70%
2、超过优惠限额
当商品交易价值超过限额,即单次大于2000元,或者全年累计大于20000元,再或者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就要按一般贸易进行全额征税,此时适用通用公式:
跨境电商综合税=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1)单次交易价值超过2000元
单次交易价值超过2000元按一般贸易全额征税,是指对此次交易的全部价值征税,而不允许拆分成数个小于2000元价值的包装分别优惠计税,也不能只对超出部分额度按全额征税。
(2)累计交易价值超过20000元
累计交易价值超过20000元,表示一年内的交易总额超过20000元,比如说前面几次已经消费了19000元,此次消费1100元,加起来是20100元,超出了20000元,所以,此次1100元就需要按一般贸易全额征收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
(3)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
(4)完税价格是指海关根据有关规定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审定或估定后通过估价确定的价格,它是海关征收关税的依据。
完税价格是海关估算的,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所购商品不能提供有效地价格凭证就需要按海关完税来计算缴税,完税价格是3000元,且不可分割,例如电脑,此时就按照一般贸易征税;但如果是可以分割的商品,例如两部1500元的手机,此时就可以按照优惠税率征税。
跨境电商综合税率更新
2019年,进口环节增值税为13%、10%。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目前的跨境电商综合税率=11.2%。
*旧政,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的适用税率为17%、11%。一般情况下跨境综合税率11.9%。
法律依据:
《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不予出口退(免)税或免税的货物除外,下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增值税、消费税退(免)税政策:
1.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已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
2.出口货物取得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且与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一致;
3.出口货物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
4.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属于外贸企业的,购进出口货物取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分割单)或海关进口增值税、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且上述凭证有关内容与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有关内容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