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浦路斯跨境电商平台(境外跨境电商平台)
本文目录
外汇有那些平台
一、皇玛外汇hmcfds
皇玛外汇hmcfd是英国最大的金融投资品牌,属英国皇玛环球控股有限公司旗下,始创于1979年,总部设于伦敦,由ASIC、FCA两大监管机构进行授权和管理。主要交易产品有外汇合约、虚拟币合约、股票、指数、期货等两百多种产品。
二、FXDD
FXDD是美国最大的场外交易所-Tradition Group Company公司旗下的子公司,受到CFTC、NFA、MFSA三方监管。 2003年进驻中国市场,是国际知名外汇交易商全球三大货币经纪商之一。
三、easyMarkets易信
easyMarkets易信是塞浦路斯外汇交易商(监管:ASIC 246566、 CySEC 079/07),过去的十多年间,帮助无数客户了解全球金融市场并成长为成熟的投资者,从而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尊重。
四、SAXO BANK盛宝
盛宝集团是一家受欧盟监管的全球在线投资银行,总部位于哥本哈根,在全球各个金融中心,包括伦敦、新加坡、巴黎、苏黎世、迪拜和东京运营。自1992年成立以来,盛宝已成为丹麦在线交易和投资领域最值得信赖的品牌之一。
五、Thinkmarkets
Thinkmarkets是澳大利亚外汇交易商(监管:ASIC 424700;FCA629628),创建于2010年,通过尖端技术和优质的客户支持服务,为交易者提供出众的金融产品、服务和交易体验。
六、IFM Trade
IFM Trade是一家总部坐落于墨尔本的澳洲金融机构,2012年创立,由ASIC进行监管,(监管:ASIC 426359),在全球范围内设有直属办公室。
七、FXCM福汇
FXCM于1999年创立,总部设于纽约,是一家为世界各地零售及机构客户提供环球网上外汇交易及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受到NFA、FSA的监管。
八、GKFX
GKFX捷凯金融集团是一家总部位于伦敦并受英国金融监管局(FCA)监管的国际金融券商,还在欧洲地区拥有资产管理,支付,信贷等综合金融业务。
九、Markets平台
Markets总部位于悉尼,是世界上增长速度很快的外汇经纪商之一,由ASIC进行监管和许可经营,为全球投资者提供专业的、全球股票、全球股指和金融衍生品的解决方案。
十、爱福斯FXSol
爱福斯FXSol成立于1933年,1965年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长期以来都集中所有资源全力投身于外汇交易行业中。
跨境电子商务,国家出台了哪些政策
根据《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的意见》:
(一)确定电子商务出口经营主体(以下简称经营主体)。经营主体分为三类:
一是自建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平台的电子商务出口企业。
二是利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出口的企业。
三是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提供交易服务的跨境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经营主体要按照现行规定办理注册、备案登记手续。在政策未实施地区注册的电子商务企业可在政策实施地区被确认为经营主体。
(二)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新型海关监管模式并进行专项统计。海关对经营主体的出口商品进行集中监管,并采取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的方式办理通关手续,降低报关费用。
经营主体可在网上提交相关电子文件,并在货物实际出境后,按照外汇和税务部门要求,向海关申请签发报关单证明联。将电子商务出口纳入海关统计。
(三)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检验监管模式。对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及其产品进行检验检疫备案或准入管理,利用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进行产品质量安全的合格评定。
实行全申报制度,以检疫监管为主,一般工业制成品不再实行法检。实施集中申报、集中办理相关检验检疫手续的便利措施。
(四)支持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正常收结汇。允许经营主体申请设立外汇账户,凭海关报关信息办理货物出口收结汇业务。加强对银行和经营主体通过跨境电子商务收结汇的监管。
(五)鼓励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支付服务。支付机构办理电子商务外汇资金或人民币资金跨境支付业务。
应分别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并按照支付机构有关管理政策执行。完善跨境电子支付、清算、结算服务体系,切实加强对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跨境支付业务的监管力度。
(六)实施适应电子商务出口的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出口货物实行增值税和消费税免税或退税政策,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商有关部门另行制订。
(七)建立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体系。严肃查处商业欺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行为,不断完善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体系建设。
扩展资料:
《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5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近年来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已经形成了一定的产业集群和交易规模。
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有利于用“互联网+外贸”实现优进优出,发挥我国制造业大国优势,扩大海外营销渠道;有利于增加就业,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有利于加快实施共建“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推动开放型经济发展升级。针对制约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问题。
有必要加快建立适应其特点的政策体系和监管体系,营造更加便利的发展环境,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意见》体现了“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的总体原则,明确了跨境电子商务的主要发展目标,既普遍支持国内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开展对外贸易,又突出重点。
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做大做强。特别是提出要培育一批公共平台、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和自建平台,并鼓励国内企业与境外电子商务企业强强联合。
《意见》提出了五个方面的支持措施:
一是优化海关监管措施,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管理模式,优化跨境电子商务海关进出口通关作业流程。
二是完善检验检疫监管政策措施,对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商品实施集中申报、查验和放行,对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及商品实施备案管理制度。
三是明确规范进出口税收政策,继续落实现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按照有利于拉动国内消费、公平竞争、促进发展和加强进口税收管理的原则,制订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
四是完善电子商务支付结算管理,稳妥推进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鼓励境内银行、支付机构依法合规开展跨境电子支付业务。
五是提供财政金融支持,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走出去重点项目给予必要资金支持,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适合的信用保险服务。向跨境电子商务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提供有效的融资、保险支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