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单据(外贸单据中英文对照)
本文目录
外贸各种单据
出口单据有
合同
装箱单
商业发票
出口货物明细单
报检委托书
出口货物报检单
进出口货物代理报关委托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
出口收汇核销单
出境货物通关单
进出口运输投保单
多式联运提单
货物运输保险单
一般原产地证书申请书
原产地证明书
受益人证明
装船通知
汇票
外贸报关详细流程(含各单据的使用)
报关流程
1、国内客户与外商签订出口合同,确定由国内出口货物到国外。(此时国内出口商应当知道出口此类商品需要何种相应需要的出口监管证件,如出口许可证、商检、配额证、机电证等)
2、国内出口商联系运输公司(或者在FOB条款下由国外客户联系运输公司),通常出口商会通过货代(或者直接与船公司联系)作一站式服务(从产地一直到船边的所有运输过程)
3、货代根据出口商的要求(货物目的国家、货物重量、体积等),负责安排拖车、订舱、报关、装船的手续
4、当货物在安排拖车运输前(或者运输同时),出口商需要提供出口报关所必需的报关资料(外汇核销单、出口合同、发票、装箱单、报关委托书、以及根据货物所受国家海关监管出口需要的证书:如许可证等)
也有些没有进出口权利的出口商可以通过贸易公司代理出口,由他们提供上述文件及办理后续结汇收款及退税的手续,甚至有些出口商可以不需要退税,直接买份出口核销单及报关资料报关出口,自己解决收款问题。报关资料当中的外汇核销单于2012年8月1日起取消
5、当货物经拖车运到指定出口口岸(根据订舱时的船公司及船名决定了出口口岸),货柜进入码头堆场闸口时,开始受到口岸海关的正式监管,此时货柜无论出入码头堆场都必须经过海关同意才能继续运作
货柜回堆场后发现货物短装、质量有问题等,需要重新将货柜提出码头,就必须向海关申请监管出闸手续,在海关查核实际情况与汇报相符的情况下监管货柜离开码头堆场
6、当货柜进入码头堆场后,码头电脑会纪录此货柜的进场时间、柜号、封条号、堆场位置等信息,并通过与海关电脑联网受到海关电脑的监控
此时才可以正式向海关申报出口,首先由报关公司通过联网电脑向船代根据客户提供资料输入要报关的船名、航次、柜号、订舱号、出口单位名称、收货人名称、货物名称、件数、毛重等资料,船代收到资料并审核通过后会自动向海关电脑传输资料
扩展资料:
报关相关注意事项
1、首先应与港池调度室取得联系安排计划
2、根据提箱的多少与堆场联系足够的车辆尽可能按港方要求时间内提清,以免产生转栈堆存费
3、提箱过程中应与堆场有关人员共同检查箱体是否有重大残破,如有,要求港方在设备交接单上签残
4、重箱由堆场提到场地后,应在免费期内及时掏箱以免产生滞箱
5、货物提清后,从场站取回设备交接单证明箱体无残损,去船公司或代理部门取回押箱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报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报关流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一般贸易报关
外贸业务的主要单证
外贸单证就是指在国际结算中的单据、文件与证书,凭借这种文件来处理国际货物的支付、运输、保险、商检、结汇等。外贸因其特殊性,需要不同于一般的单据,主要是运输单据,包括提单、商业发票、汇票、装箱单、产地证等。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对国际贸易中涉及的单据和支付等问题进行了规范。
主要单证:
资金单据:汇票、本票和支票。商业单据:商业发票、海关发票。货运单据:海运提单、租船提单、多式运输单据、空运单等。保险单据。其他单证:商检单证、原产地证书、寄单证明、寄样证明、装运通知、船龄证明等。
外贸单据有哪些
第一类单据-价格类:发票类包括商业发票,形式发票,领事发票,工厂发票等。通常前两个居多。
第二类单据-合同类:采购合同,销售合同两者等价。
第三类单据-运输类:提单类包括海运、空运、铁路以及联运单据。其中海运提单是物权单据。
第四类单据-报关类:主要含有发票,合同,提单,报关单,报检单,装箱单等
基本上外贸单据就这几类。
外贸业务最重要的八大单据
外贸业务中的八大关键单据:解锁交易成功的关键
在国际贸易的繁复流程中,每一份单据都如同通关密码,它们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以下是至关重要的八大单据,它们分别是:
汇票(Draft)
如同银行开出的指令,要求在见票时或指定日期向特定人支付一定金额。在国际贸易中,跟单汇票尤为重要,它附有提单等货运单据。务必注意以下几点:
明确出票依据,信用证交易需注明银行、日期及信用证编号。
信用证方式下,付款人应按信用证规定填写;托收方式下,通常是进口方。
信用证下的汇票,受款人通常是议付行;托收则为托收行。
汇票通常是一式两份,互为补充,一旦支付,另一份自动失效。
提单(Bill of Landing, B/L)
这张由船长或代理人签发的文件,象征着货物所有权,对出口商至关重要。制作提单时,确保所有内容,如种类、收货人、货物详细信息、目的港和运费等,与信用证完全一致。特别注意,避免签发“不清洁”提单,这可能影响货物接收和银行接受。
保险单(Insurance Policy)与保险凭证(Insurance Certificate)
是买卖双方保障货物安全的合同文件。保险单详尽记录了保险责任范围和各方权益,是索赔和理赔的基础。保险凭证是简化的形式,效力等同于保险单,但我国通常使用保险单而非凭证。
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
发票是出口方列出商品价值和信息的清单,是交易的核心凭据。确保发票内容符合合同和信用证要求,且有出口商的签字才有效。
产地证明书(Certificate of Origin)
证明货物的原产地,对进口国的税率和进口限制有直接影响。出口地公证行或官方机构会签发此证明。
检验证书(Certificate of Inspection)
确保货物品质、数量或卫生状况的官方文件,由商检局或特定机构出具,需与合同和信用证一致。
包装单(Packing List)与重量单(Weight Memo)
详细列出货物包装和重量信息,便于海关和进口商核对,确保货物正确无误。
普惠制单据(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 G.S.P.)
对发展中国家提供关税优惠的制度,出口至享受普惠制待遇的国家,需提供相应的单据作为减税依据。
掌握这八大单据,如同手中握有国际贸易的金钥匙,能够确保每笔交易顺利进行,打开国际市场的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