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b离岸价(fob换成cif价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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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离岸价
FOB报价,也称“离岸价”,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贸易术语之一。
FOB(Free On Board的首字母缩写),按离岸价进行的交易,买方负责派船接运货物,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货物在装运港被装上指定船时,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目前大部分国内的工厂报价所采用得较多的一个报价,因为相对来说拖车和报关费都比较固定,而海运费是一个浮动的价格,生产到出货有一定的时间,由买方承担运费工厂可以规避因海运费浮动还有海运途中有可能发生意外的风险。
简单说就是从国外买设备,卖家只管把设备送到他们国家的港口,剩下的从国外运到中国的运费、保险费用都是自己出。
国际贸易术语(Trade Terms of International trade),又称价格术语。
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所承担的义务,会影响到商品的价格。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逐渐形成了把某些和价格密切相关的贸易条件与价格直接联系在一起,形成了若干种报价的模式。
FOB中的国内费用:
1、加工整理费用;
2、包装费用;
3、保管费用(仓储/租,火险等);
4、国内运输费用(仓至码头);
5、证件费用(包括商检费、公证费、领事签证费、产地证费、许可证费、保管费等);
6、装船费(装船、起吊费和驳船费等);
7、银行费用(贴现利息、手续费等);
8、预计损耗(耗损、短损、漏损、破损、变质等);
9、邮电费(电报、电话、电件、传真、电子邮件等费用)。
FOB价格术语:
国际贸易习惯以港口码头作为交货的地点,因此就有了三种最主要的价格术语:
1、在中国的码头交货:称FOB
比如约定在上海港口交货,就叫做FOB SHANGHAI在这种方式下,除了货物本身的价值以外,还要加上你把货物运到上海码头的运费,和报关出口手续费以及上海码头上产生的杂费,才是总的成本价格。FOB价格是最基本的价格。
简便公式: FOB=货价+国内运杂费
2、在外国码头交货:称CNF
比如约定在美国纽约港口交货,就叫做CNF NEWYORK在这种方式下,除了FOB价格之外,还要加上货物运到美国纽约的运杂费。
简便公式:CNF= FOB+远洋运费
3、在外国码头交货,同时给货物买上个保险以免途中损坏:称CIF
约定在纽约港口交货就叫CIF NEW YORK这种方式就是在CNF价格的基础上,加上一点保险费。保险费的费用是多少,由保险公司来定,根据货物类别和交货地点而略有不同。
简便公式:CIF= FOB+远洋运费+保险费
每一模式都规定了买卖双方在某些贸易条件中所承担的义务。用来说明这种义务的术语,称之为贸易术语。
贸易术语所表示的贸易条件,主要分两个方面:
1、说明商品的价格构成,是否包括成本以外的主要从属费用,即运费和保险;
2、确定交货条件,即说明买卖双方在交接货物方面彼此所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的划分。
贸易术语是国际贸易中表示价格的必不可少的内容。
开报价中使用贸易术语,明确了双方在货物交接方面各自应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说明了商品的价格构成。从而简化了交易磋商的手续,缩短了成交时间。
由于规定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对买卖双方应该承担的义务,作了完整而确切的解释,因而避免了由于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不一致,在履约中可能产生的某些争议。
扩展资料:一些国家鼓励出口使用CIF术语,进口使用FOB术语,由本国保险公司和承运人保险或承运。
根据《2000年通则》的解释,FOB术语只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FOB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是当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根据INCOTERMS 2010,即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风险。FOB术语要求卖方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手续。
该术语仅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如当事各方无意越过船上交货,则应使用FCA术语。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FOB(贸易术语)
到岸价和离岸价是什么意思
一、区别如下
1、价格算法不一样:
到岸价=离岸价+国际运费+国际运输保险费。
离岸价=(到岸价价+国外运费)/[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2、概念不一样:
离岸价,原币货价。比如美国订购一设备100万元美元,这个100万美元就是离岸价。离岸价是卖方在合同规定的港口把货物装到买方指定的运载工具上,负担货物装上运载工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的价格。
到岸价,是到达我国港口的价格,到岸价是目的港船上交货,卖方必须负责运送到目的港船上为止,负责货物到港前的一切费用及风险,货物在船上交给买方处置,但不办理货物进口清关手续,卖方即完成交货;离岸价格亦称船上交货价格。
扩展资料
1.CIF不是到岸价,DES才是真正的到岸价。DES指目的港船上交货,卖方必须负责运送到目的港船上为止,负责货物到港前的一切费用及风险,货物在船上交给买方处置,但不办理货物进口清关手续,卖方即完成交货。
2.长期以来,人们习惯于把国际贸易中的FOB价格条件称为离岸价格,从而也把价格术语中包含运费与保险费的CIF说成到岸价。甚至在一些正规媒体的文章中也不时出现这样的说法。如在谈到中国大豆的国际市场竞争力时,经常有报道说,中国大豆的离岸价(FOB)高于国外进口转基因大豆的“到岸价”(DES)等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离岸价百度百科-到岸价
fob是离岸价还是到岸价
现在国际上通用的贸易方法一般分为离岸价(FOB)、到岸价(CIF)。
离岸价(FOB)指的是货物越过船舷后,卖方就有根据合同约定向对方索取货款的权利。也就是对于说离岸价(FOB)来说,你的货物一离开码头,你就没事了。
对于到岸价(CIF)来说,你必须把货物安全的送到对方指定的港口后,你才能够享有以上的权利。其中间费用有卖方负担。
以到岸价报关的货物,退税时计算免、抵税应该按以下公式:
免、抵税额=(成交金额-海运费-保险费-国外银行及其他扣费)×退税率
FOB,CIF,CFR三个贸易术语最早出现于《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该规则几经修改,最终以《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简称《1990年通则》为最通用、较为权威的出版物。在国内三术语现均规范称为价格条款。甲板交货,货物越过船舷以前的费用、风险由卖方负担,之后的费用、风险转移至买方,当然,要想让货物被允许越过船舷,出口通关的手续当然由卖方负责完成;成本+运费,卖方负责将货物运抵指定目的港的费用,风险以装货港货物越过船舷为界,之前的风险归卖方,之后的风险归买方,显然,为避免货物在运输途中的灭失或损坏,买方要签定保险合同并负担保险费用;卖方负担货物运至目的港期间的费用和风险,其中卖方投保的险别满足最低限度即可。
三个条款在遇到集装箱运输或滚装船运输时,船舷无实际意义,
FOB条款可改为FCA(free carrier),
CFR条款可改为CPT(cost& freight paid to destination point),
CIF条款可改为CIP(cost insurence freight paid to destination point)。
三个条款的出口通关均由卖方负担,进口清关均由买方负担。
按照国际保险市场的习惯做法,出口货物的保险金额一般按CIF货价另加10%计算,这增加的10%叫投保加成率或保险加成率,也就是买方进行这笔交易所付的费用和预期利润。
保险金额计算的公式是:保险金额=CIF价*(1+投保加成率)以CIF为保险金额的计算基础,表明不仅货物本身,而且包括运费和保险费都作为被保险标的而投保,并发生损失是获得赔偿。
因此,对于CFR/FOB合同项下货物进行投保,需要先报CFR/FOB货价在家成绩算保险金额,
其计算公式为:将CFR价转化为CIF价:CIF=CFR/[1-(1+加成率)*保费率之和],
将FOB价转化为CIF价:CIF=(FOB+F)/[1-(1+加成率)*保费率之和]
FOB离岸价具体怎么算的
FOB={{1-[退税率/(1+增值税率)]} x人民币含税价}/现汇买入价。
公式解析:
FOB=(人民币含税价-退税收入)/现汇买入价;其中:退税收入=人民币含税价×[退税率/(1+增值税率)];则:FOB={人民币含税价-{人民币含税价×[退税率/(1+增值税率)]}}/现汇买入价;FOB={{1-[退税率/(1+增值税率)]}×人民币含税价}/现汇买入价。
另外:如果您的产品有出口关税[3],FOB价是这样计算的。FOB美元价=[FOB人民币价格×(1+关税率)]/美元现汇买入价。
扩展资料:
离岸价格的相关规定:
一、卖方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负责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装运期内,按港口惯例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上,并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
2、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的各项费用和风险。
3、办理出口手续,并提供合同规定的各项单证。
二、买方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负责租船订舱和支付运费,并将船名及装货日期通知卖方。
2、负担货物自越过船舷时起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3、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单证,并支付货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FOB(贸易术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离岸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