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提单知识需知
关于提单的重要知识
提单(BILL OF LADING,B/L)代表着货物,必须充分了解。以下是提单的关键要点:
基本知识与注意事项:
1. 提单通常有 3 正 3 副,也有 2 正 3 副的情况。若信用证有要求,需特别向货代说明。在 T/T 付款方式下,理论上只需一张正本即可(提货后其他正本自动失效,副本不能提货),T/T 收到全部货款后,寄正本时可考虑给自己留一张,其余寄给客户(防提单在寄件途中丢失)。
2. 提单正面要显示承运人(全名)。若正面显示承运人,则右下角由承运公司直接盖章签字;若正面未显示承运人且由运输行签署提单,要注明签署人身份;若正面有显示承运人的全名但运输行签署,也要注明运输行身份。
3. 已装船提单和备运装船提单:已装船提单是货物装船后签发的提单,备运装船提单在货物未装船时签发,无法证明装船时间(备运装船提单日期非装船期),当备运装船提单加盖“已装船”并注明装船时间后可转为已装船提单。
4. 提单不能有不清洁批注。
5. 提单的收货人和通知人必须严格按信用证填写。
6. 提单的签发、日期和份数:必须由承运人或船长或其代理签发,并明确表明签发人身份,一般表示方法有 CARRIER、CAPTAIN 或“AS AGENT FOR THE CARRIER:XXX”等。
7. 对于印有船公司(承运人)名称的提单,货代一般会打上 as agent for the carrier,若提单上没印船公司名称,则需船公司盖章签字。
8. 信用证与提单有关的不符点:提单上未显示承运人。
9. 提单的签发人不同可分为:FREIGHT FORWARDER B/L 指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但无船舶的运输公司签发的提单,ORIGINAL BILL OF LADING,俗称海单。
10. L/C 支付条件下各单证制作时间顺序:合同-信用证开证-发票(发票日期要早于交单日和信用证有效期,且不能早于信用证开证日期,在各单据之首)-产地证(日期与发票一致,申请可在发票做成当天或之后,签发日期等于或迟于发票日期)、保险单、箱单、出口许可证、商检、其他检验证书-船公司证明(若需要)-提单日-汇票(早于信用证交单日和有效期)、受益人证明(若信用证有)、装船通知(等于或晚于提单日后三天内),需交单的单据资料日期都要早于交单日。
提单分类:
1. 记名提单(straight B/L),即列明收货人姓名的提单,我国《海商法》规定记名提单不得转让,承运人必须向提单载明的收货人交付货物。记名提单在国际海运贸易中使用不广泛,一般只在运送个人物品、展览品时用。
2. 不记名提单(Open B/L (Blank B/L, Bearer B/L) ),即提单收货人栏内不列明姓名,此类提单无须背书即可转让,承运人凭单放货。
3. 指示提单,即按提单载明的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的提单,是当前国际贸易中常用提单。
提单发放形式:
1. 电放:需提供正本“电放保函”。
2. 分单:开船后 3-4 天(当与其他工厂定同一柜,为安全和方便可分提单并各自寄给客户)。
3. 并单: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