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b付款方式怎么写(fob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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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B SHENZHEN 付款方式
由于是代表处,因此他们广州这边是不具有经营资质的。如果要签合同的话,还是要和他们香港公司签。关于付款的话,
如果CAD,TT,都不放心,L/C觉得麻烦。你可以这样。
一般FOB条款下,客户会用指定货代。你可以在船开后先签发正本提单拿手里,而且一定要叮嘱指定货代不要不凭正本提单放货给收货人(因为有些地方法律允许在没有正本提单情况下,凭收货人的银行担保可以提货.但是如果有您特别提醒过的话,是绝对不行的.最好通过EMAIL或者传真)
一拿到正本后,传真给收货人,让他付款,收到款后,将正本提单寄回指定货代,安排电放即可.如果愿意的话也可以直接寄到澳大利亚(快递费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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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rgus59420,你只不过是我回答的补充.何必说有错误呢!而且大多数是采用我的回答,大家各有见解,不能以偏盖全.请你在回答问题的时候想想自己该如何回答,而不是去说别人的回答不好.从你的回答里可以看出在现实生活中你这个人的LEVEL,你在这里是这个等级高级经理,现实呢~~~~~另外,对于一家工厂没有专业从事信用证交单的人员如何去应对LC的苛刻条款呢?
1>您公司由于没有进出口经营权,因此需要出口必须通过外贸公司安排出运.
在这次交易中,外贸公司只充当您的出口代理角色,并不是货物的所有人,因此报价的权利是在您这边的,无论您报什么条款的价格.
FOB条款下,贵司需要承担货物的内陆运输清关的费用,因此在报价时务必将这些考虑进去.
PS:你只是借外贸公司的抬头进行出口和收款.因为款项是由国外打到外贸公司账户,再由外贸公司结合退税折算成人民币打给贵司.
另外不了解的是,广州客户是你国外客户的代理?
2>
a.最安全的肯定就是 L/C信用证了,信用证交单需要以下文件:
全部单据,(一般有正本提单三正三副,箱单,发票,原产地证,汇票等...)。也就是在信用证单据条款规定的全部单据,一份也不能少。
b.或者您可以选择 CAD的方式,就是付款买单,比信用证稍微简单.就是在货物完成出运后将全套单据(正本提单三正三副,箱单,发票,原产地证等客户要求的文件)寄至客户银行.只有客户付款给银行后,才能赎出全套单据提货.也是相对较为安全的.
c.如果选择T/T的话,要提高安全性,可以这样操作.要求指定货代签发正本提单并且要求指定货代凭正本提单放货,然后将提单副本传真给客户,等客户付款后可以安排正本寄出,或者让指定货代安排电放.
*一般FOB条款下客户会指定你订舱货代.当然不排除指定货代和目的港收货人勾结,无单放货.
PS:第一次操作建议可以这样做,30% T/T余款 CAD,较为方便.L/C的话如果有专人操作还是首选.
3>正像我之前所说,FOB条款下一般客户会指定一个订舱的货代给你.你不需要找.
4>一般现在的国际贸易的话,通过正本合同交易较少,都是以传真或者电子文件为准.也可以要求签正本,只是文件来往的时间较长.
建议第一次合作正本比较保险.你可以先把电子样本给客户看,确认后在签好正本一式两份寄出,等收到客户回寄正本后可以开始交易.
报关单上的付款方式写FOB与CIF的区别
FOB是主运费未付,在出口国的装运港交货,货物越过船舷后,即完成交货,无须交纳货物到达目的港的国际海运费和保险费;CIF是主运费已付,出口方需交货物运抵进口方的国际运费和保险费;对于出口而言,最好采取FOB,还有,FOB与CIF是填在报关单的“成交方式”栏目中!
使用FOB交易的几种付款方式
大家都知道,目前付款方式最多的无非是T/T和L/C方式,我们先谈T/T方式,如果交易方式为CIF,那么我们通常为客人先30%预付,等我们安排货物装船出运后让客人付70%货款,当然提单我们都选择船公司提单如果没什么特殊原因,我认为这种付款方式还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如果是FOB条件,国外客人指定货代,但是这些指定货代一般都只出他们或者国外货代的货代提单,我们也按照CIF的付款方式(即30%定金,传真提单后客人再付70%)做过一些订单都没有出现什么问题,因为对这样的付款方式也就麻痹了。但随着业务量的增加,国外的客人基本上都是做FOB价格的,这样指定的货代就很多,而我们出口商对这些货代几乎不怎么了解,信誉底细也不清楚,我们也听说过国外客人与货代串通诈骗,毕竟货代提单可靠性无法与船公司提单相比,我们现在担心在FOB条件下,先付30%预付款,余款在传真货代提单给客人后,客人再安排70%给我们,最坏考虑,我们担心有些货代会直接把货放给进口商,这样我们出口商就会货款两失,大家认为在FOB条件下,这种付款方式妥当吗?FOB条件下,你们的一贯妥当做法是什么呢?如果是L/C付款方式,CIF条件下对出口方容易控制物权,因此我只在这里说说FOB条件下情况,大家都知道L/C是银行信用,只要单单一致,单证一致与L/C要求一致相同,在有效期内交付开征行就可得到货款,但FOB条件下,货代出的是货代提单,真正的物权在国外货代手里,只要客人与货代达成一致,就有可能直接得到货物,这里面就有个问题了,如果货代提单有些细节与L/C不相符,那么产生不符点,银行拒付,那么出口商仍然面对货款两空的风险。以上是我本人的一些认识体会,可能有些不妥之处,还望大家能指正。大家有什么好的建议.想法和实际经验,不防说出来互相交流下。
fob贸易术语DA交单怎么操作
DA应该写作“D/A”是“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的缩写,是一种国际贸易的付款方式。意思就是承诺取单。意思就是银行把你的单据提交给客户时候,客户只要签字就可以拿走你的全套出口单据而不用马上付款。这类付款方式风险比较大。和它相对应的就是“D/P”,付款交单,要求客户付款后才可以拿走你的提单,风险略小。
这两种付款方式相对信用证都比较简单,按照客户要求的单据提供给客户就是了。客户要什么单据你就提供什么,有些单据可能客户为了提前准备清关会让你提前快递过去,不一定是正本还是副本。总之就是按照客户要求提供单据。
FOB交易的几种付款方式
一、FOB定义
FOB(Free On Board),也称“船上交货价”,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贸易术语之一。按离岸价进行的交易,买方负责派船接运货物,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货物在装运港被装上指定船时,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二、交易方式
1、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简称L/C),种类繁多;
2、汇付,主要包括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简称T/T)、信汇(Mail Transfer,简称M/T)和票汇(Demand Draft,简称D/D)三种;
3、托收(Collection),主要包括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简称D/P)和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简称D/A)两种。
D/P是付款交单,我们发货后准备好我们的议付单据,通过我方银行交单至客户方银行,客户银行提示客户单据已到,客户付款后银行交单。
D/A则是承兑交单,也是通过我方银行交单给客户银行,不同的是客人只需承兑我方单据,就可以拿走正本单据,到期后再付款。
T/T是电汇(单据一般是我方直接邮寄给客户,无需通过银行),如果我们跟客户用T/T付款方式,一般的做法是客户先要给我们30%的预付款,剩余70%一般保险的方法是,货装船后,客人凭我们传真的提单正本付款,等款到帐后再邮寄整套正本单据给客人。
L/C信用证付款方式属于银行信用,很保险的一种付款方式,但开证行信誉一定要好,单证人员审单要认真仔细,公司业务、储运、单证部门要协调一致,避免单据出现不符点。
D/P付款交单
D/A承兑交单
D/P和D/A的区别是,D/P必须付款买单,先交钱后交提单,如银行私自放单,责任在银行;D/A进口商在汇票上承兑XX天后支付货款,即可取提单,如逾期不支付货款,银行无责任。
D/P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是跟单托收方式下的一种交付单据的办法,指出口方的交单是以进口方的付款为条件,即进口方付款后才能向代收银行领取单据。
分为即期交单(D/P Sight)指出口方开具即期汇票,由代收行向进口方提示,进口方见票后即须付款,货款付清时,进口方取得货运单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