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关(日本)
历史
1854年,神奈川条约签订,日本开放下田与箱馆(今函馆)两港口与美国通商。
1859年,长崎、神奈川及箱馆(函馆)之港口设立“运上所”负责监督货物税金的徴收,为税关的前身。
1872年11月28日,运上所更名为“税关”。
1890年9月8日,设立函馆、新潟、横滨、大阪、神户、长崎六个地区的税关和其管辖区域。
1902年11月5日,废除新潟税关,其管辖区域分配至横滨、大阪、函馆之各税関。
1909年4月1日,桦太厅加入函馆税关管辖区域。
1909年11月5日,门司税关从长崎税关中独立。
1937年10月1日,设立名古屋税关,接管部分横滨税关和大阪税关的管理区域。
1943年11月1日,海事行政一元化,税关业务由运输通信省海运总局属下的海运局接管,废除税关。
1946年6月1日,战后重设税关部门,设立函馆、横滨、名古屋、大阪、神户、门司六个地区单位。
1953年8月1日,设立东京税关接管部分横浜税关的管理区域。同日设立长崎税关接管部分门司税关的管理区域。
1972年5月15日,设立冲绳地区税关管辖冲绳县。
条例
海关法(CUSTOMSLAW)、海关关税法(CUSTOMSTARIFFLAW)及临时关税法(TEMPORARYTARIFFLAW)是日本海关关税政策与行政管理的基本法律条文。
职能
(1)征收进口关税、消费税和进口货物应纳的其他国内税(每年征税约5万日元,占日本年度税收的10%);
(2)对货物流动进行监管,防止有害物品走私进入日本(如麻醉品、火器和其他违禁品);
(3)促进贸易便利,协调国际贸易手续,促进世界经济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职责
(1)对关税、吨位税、特别吨位税以及其它海关管理事项进行调研、规划(包括与外国谈签关税协定);
(2)决定并征收关税、吨位税、特别吨位税和国际货物消费税;
(3)依照海关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条文对进出口货物、船只、飞行器及旅客进行监管控制;
(4)保税区监管;
(5)向报关行和报关员发放报关许可,并对其进行监督管理;
(6)对日本自动化货物报关系统中心进行管理;
(7)编制海关统计数据;
(8)对海关关员进行教育培训;
(9)为“海关、关税、外汇与其它交易理事会”提供支持。日本通过关区海关管理各地区海关务,关区海关受海关关税局直接监管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