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埃尔顿 (Elton) 和伊隆 (Elon) 是否容易混淆相似?
当你读到名字 Elton 和 Elon 时,可能会联想到这两个名字所代表的知名人物。但这种联想是否足以排除混淆的可能性呢?欧洲联盟知识产权局(EUIPO)上诉委员会(BoA)在最近的一项决定中回答了这个问题。
2022年6月15日,Universal Brand Group Pty Limited(“Universal Brand”)申请注册欧盟商标编号018716750。
涵盖第9类、第11类和第30类的商品和服务,均与咖啡及咖啡机相关。
Elon Group AB(“Elon Group”)基于欧盟商标编号017946692“ELON”和瑞典商标编号551583“ELON”提出异议,这两个商标均涵盖大量商品和服务,特别是在第9类和第11类。
欧洲联盟知识产权局(EUIPO)对异议作出支持决定,认为在异议申请中第9类和第11类的多项商品上存在混淆可能性。由于针对Elon Group的欧盟商标编号017946692“ELON”仍有撤销申请待决,异议部门基于较早注册的瑞典商标编号551583“ELON”得出结论,认为存在混淆可能性(EUTMR第8(1)(b)条)。Universal Brand对此决定向EUIPO上诉委员会(BoA)提出上诉。
上诉委员会驳回了上诉(案件编号 R2553/2023-5)。
相关公众被认定为瑞典的普通终端消费者和专业人士,由于相关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复杂性或条款和条件的不同,他们的关注程度从普通到较高不等。
由于该商标对这些商品和服务没有特定含义,早期的商标“ELON”被认为具有普通程度的固有显著性。
Universal Brand 辩称,商品之间仅有有限的相似性,但未提供任何论据。这使得上诉委员会简单地参考并采纳了异议部门的推理,得出商品相同或相似的结论。
标志的相似性
在视觉上,上诉委员会认为这些标志高度相似。争议商标的设计仅为装饰性元素。由于附加字母“T”处于中间位置,使其在视觉上不如相同的开头和结尾显眼。
在发音上,Universal Brand 依赖于来自 RWS 公司的语言学报告,并声称该公司是“全球知名的翻译服务、语言服务和知识产权支持解决方案的领导者”。除了这一声明外,Universal Brand 仅提供了 RWS 网站的链接。
上诉委员会忽略了该报告,因为 Universal Brand 未提供有关 RWS 及其所咨询的语言专家背景的足够信息。链接到 RWS 网站的做法不被视为有效证据。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和上诉委员会均不要求自行审查当事方提交中指示的链接,以从中获取信息。
上诉委员会认为,对于相关的瑞典公众而言,两个名字在发音上具有较高程度的相似性。两个名字都是由两个音节组成,音节结构相似,且节奏模式相近,重音均在第一个音节上。
关于概念比较,Universal Brand 辩称该标志会立即让人联想到“世界著名的英国流行歌手艾尔顿·约翰(Elton John)”,而公众则会将“全球知名的埃隆·马斯克(Elon Musk)”与‘ELON’联系在一起。因此,Universal Brand 认为,标志不仅不相似,且概念上的差异抵消了任何视觉和发音上的相似性。
上诉委员会不同意这一观点。由于概念差异而中和视觉和发音相似性的前提是,至少其中一个标志对相关公众而言具有明确且具体的含义,能够被立即理解。
上诉委员会确认了异议部门的结论,认为至少一部分不可忽视的瑞典公众不会立即将 Elton John 与‘ELTON’,或 Elon Musk 与‘ELON’联系在一起。
Universal Brand 提交了维基百科文章和其他在线文件,以证明 Elton John 和 Elon Musk 的知名度。上诉委员会认为这些证据不足,因为它们只是确认了这些个人的知名度,但未能提供具体证据证明瑞典公众会普遍将名字‘ELTON’或‘ELON’与这些个人特定地联系起来。此外,Elton John 和 Elon Musk 主要以其全名被人认知,且商品(如咖啡机)与这些人物没有关联。
上诉委员会(BoA)还指出,关于姓名在概念比较中是否传达含义的判例法尚未确定:
根据一种判例法,商标包含姓氏或名字的事实为概念比较提供了可能性,但并不一定意味着存在概念相似性,这只能通过对每个具体案件的审查得出。根据另一种判例法,除非有特殊情况使这种比较成为可能,例如相关人物的知名度或名字的语义内容,否则基于姓氏或名字构成的商标之间的概念比较原则上是无法进行且中性的。
上诉委员会支持后者的立场,认为两个商标都涉及名字这一事实并没有影响标志的比较。
混淆的可能性
上诉委员会得出结论,商品的相同或相似性、标志之间高度的视觉相似性和高于平均水平的发音相似性,以及早期商标的正常程度固有显著性,导致了混淆的可能性。
概念上的差异不足以改变这一结果。上诉委员会认为,并非所有公众都会将这些商标与 Elton John 或 Elon Musk 联系在一起。
从这一决定中有几点启示:
如果对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异议部门的评估仅提出一般性陈述,且没有具体论据,上诉委员会(BoA)不太可能进行深入审查。上诉人应努力提出论据,说明他们认为具体评估有何缺陷。
无论是异议部门还是上诉委员会,都不会点击当事人提交的链接并审查其内容。网站上的信息只能通过在提交材料中附上截图或作为附件引入程序。
关于名字是否具有含义以及这种含义是否能通过中和视觉和发音相似性来排除混淆可能性的判例法仍未确定。
永远不要低估公众中那部分不知晓或不做大多数人知道或做的事情的非忽视性群体的力量。这样的少数群体的认知足以使标志失去显著性或促使欧盟知识产权局接受混淆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