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如虎,律所如狼,跨境卖家断臂求生法则!
美国联邦法院知识产权侵权应诉通知邮件
当一个跨境电商卖家,某天早上左手端着咖啡,用鼠标手点开账号后台看到这封邮件的时候,这时候不要颤抖,没多大事,就是在美国被起诉了而已。
我说的不是风凉话,相对平台处罚来说,如果可以选,一定要选被第三方律所起诉。我来量化解释下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一个只是要钱,另一个是要命呀。
当出现某个问题,被亚马逊平台处罚的时候,亚马逊类似原告。当他根据亚马逊开店商业条款做出注销你账号,扣留你钱款的时候,理论上你接下来要做下面的事。
具体操作
第一,不服从亚马逊的决定,去华盛顿3A仲裁院申请仲裁,成本是1000美金起的仲裁费和律师费,3-6个月的裁定期。如果胜诉,别急着开心,亚马逊可以对你提起诉讼,这个时候你的律师费是1W美金起且需要自己先行垫付。
假设你又赢了,也别开心,亚马逊可以向联邦巡回法庭针对你提起的诉讼提起上诉,说到这里的时候,我已经悲伤的说不出话了。
因为没有几个卖家有这个能力一直耗下去,就算anker和帕拓逊也一样。这还是假设你从头到尾都胜诉的情况下。大信法务做过统计,仅在美国本土,亚马逊电商业务旗下的内部法务和外部律师团队,有1300多人,遍布全美各洲。
就是说很多情况下,如果亚马逊对你提起的诉讼,你不考虑费用的前提下,都找不到有出庭资质的律师去对抗(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律师出庭和应诉资质是有很垂直的辖区限制的)就问你这是不是要命。
非要说谁可以一战,只要不在世界五百强的,请自觉往后退一步。这话稍微有点夸张,但是情况也差不多。
那是不是说卖家受了委屈就一定委屈到原地自爆呢。客观的讲,多数美国律师还是有很强的法治精神和执业道德的,因为他们大部分都不缺钱。卖家如果认为真正遭遇不公的时候,是可以委托律师去找亚马逊外部法务去进行沟通,讲道理,君子动口不动手,是可以解决一部分问题的。
好的,亚马逊的事先放一边,分析下被一个流氓律所起诉的情况下,我们卖家会遇到什么情况。
就拿在中国最出名的GBC来说,专门处理我们跨境电商诉讼的也就3个人。而且每发起一案,被告起码200个,这么一比较,你应该知道自己的小肩膀更愿意承受谁的小拳拳了吧。
说白了,这个对他们来说,就是一门生意,没有杀父之仇,也没夺妻之恨。花点钱都是可以解决的,而且解决问题的方案有很多种包含但不限于应诉,和解,策略性反诉和提延期,打tro,打PI。
发挥空间和主动性就高多了,相对亚马逊的诉讼来讲,不会像我杀死你却与你无关那种无力和挫败,当然具体情况要看卖家自己的具体情况和最大roi来制订应对方案。
但是这里有个重点就是,所有的主动都来源于必须在案发21天内进行应诉,一但失去了应诉时效,那么就像丢了赤兔马的关羽或者没了擀面杖的武大郎了。
在这里我要着重讲下,当我们跨境电商卖家被GBC和他的小伙伴围剿后的情形和最优化的处理方案。
部分北美NPE(专业碰瓷的)律所
这几个律所目前算是全美NPE(专业碰瓷的)组织的带头大哥了,目前以美国为销售目的国跨境电商卖家接到的诉讼,95%是以上几个律所代理并发案的。涉及平台有速卖通,阿里国际,亚马逊,沃尔玛,敦煌,独立站,wish等。
涉及的诉讼类型主要是版权,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案。起诉卖家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和美国本土卖家,但是中国卖家数量会比较多,不清楚是刻意还是事实如此。
一般原告律所接到权利授权后,会建模并授权数据公司进行全网爬虫采样公证,然后封存证据做起诉材料到所在州地方法院提起诉讼,同时会申请tro以冻结被告账户防止被告转移财产。一般到了这个时候,卖家就会收到如上图那个邮件,这个时候就是确定被起诉了。
当卖家接到这个送达邮件的时候,非常重要,一定要记得,不要回复邮件。不要回复邮件,不要回复邮件。
你有权保持沉默。如果你不保持沉默,那么你所说的一切都能够用作为你的呈堂证供。
这段话叫米兰达警告,喜欢看港剧的人都不会陌生,是美国刑诉法里维护犯罪嫌疑人权利的。用在此处不太符合法定场景,但是有异曲同工之效,在这里搬法条显得生硬了。我在这里分享一个案例,大家就明白了。
4月的时候我们接了一个案子,是一个亚马逊卖家被三方律所起诉。账户冻结了4万多美金,然后侵权品大概卖了20单左右,当时运营不懂,以为是被亚马逊抓到了,要写申诉信。
做亚马逊的人都知道,亚马逊申诉信第一铁律就是坦白从宽。这个运营按照自己经验洋洋洒洒写了两千多字的申诉信回给对方律所了。
后面也一直没动静了,老板急了,七拐八拐找到我这里了。还好在应诉期内,我们当机立断(草率了,不知道这个申诉信的事)给辖区法院提了形式应诉,准备做对抗。
按照我经验,这种集体诉讼案子,只要我们提了应诉,把负责案子律师材料提交上去,大概率对方看到我们应诉律师的资质,会主动找我们和解。但是奇了怪,等了一周多原告竟然没来搭理我,这不对劲呀,安排人去调查。
原来原告律师拿到了运营的申诉信,直接当原告认罪铁证给补充提交给法院了。接下来就热闹了,对方信心满满准备在质证环节打我脸,迫不得已,我们也举证答辩对方程序不正义。相互你来我往刀子丢的满天飞好一派热闹场景。
本来3周内就可以解决的案子,硬是打了两个多月。最后原被告双方都觉得为4万美金这么搞划不来,扭扭捏捏的又开始谈判起来。最后2000刀可以解决的案子,因为一封申诉信,硬是花了28000美金才结案。
用金钱买来的教训,如果不铭记,那是对历史和老板的背叛,毕竟运营努努力,明年老板就能给你换个嫂子了。所以要记得,如果确定是被律所起诉的,一定不要回复邮件给他。话多的通常都死得快,电视剧里也是这么演的。
接下来要说的是,一定要在21天内应诉。哪怕你准备弃号,也要应诉。为什么这么做,一个因为应诉材料费并不贵,二是因为一旦应诉后,这个案子就不会那么快被缺席判决。
至于美国法院的缺席判决制(default judgem),这里简单解释一下,与国内诉讼制度不同,在海洋法系国家,缺席判决时法官并不会针对案件的事实证据进行进一步的核查或审问,而是直接认可原告的所有诉求。
因此,一旦缺席判决下达,相当于法庭允许原告方“狮子大开口”。按照英美法系的观点,“法律不会保护在权利上沉睡的人”。当被告得知自己遭遇了诉讼而不选择应诉捍卫自己的权利,则视同放弃自己接受公正审判的权利 。所以被告要应诉,人人都有责。
此刻你代表的不是你自己,是千千万有可能将来要走向被告席的跟贝索斯同样发型的老中青运营们。想想他们期待眼神和你夕阳下奔跑的献给跨境电商的青春吧,怎么能让敌人这么轻易得手呢。
毛主席说:只要敌人讨厌的,我们就要喜欢。
原告律所作为我们的敌人,他们核心目的就是想大家都不应诉,他们好快速结案,然后把冻结的钱划到自己账户去会所嫩模。
开玩笑,怎么能随了他心愿。就算我们最后拿不回这个钱,也宁愿做个铜豌豆,咬我是吧,是要崩掉你一口狗牙。
在实践中,很多案子就是因为有卖家应诉,导致半年结案的硬是拖了快两年还没结案,让原告也是苦不堪言。但是遗憾的是,做个应诉比例还是太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