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收到了境外的汇款应该如何进行申报?
中国亲属汇款给美国人(公民、绿卡或税务居民)
通常美国人(公民、绿卡或税务居民)收到的外国礼物或遗赠(由非居住在美国的非美国公民所拥有的非美国资产转赠)不计入总收入,不需要纳税。但如果纳税年内收到的汇款总金额超过$10万,接受汇款的人需要向IRS申报Form 3520表格,只需申报不需要缴税。
如果这笔钱是借的,不是别人赠与,则不需要向IRS申报,如果被抽查,请提供贷款证明。
$10万门槛是指全年一共收到的某个(或多个互相有关系的)非美国人赠与的总额度。直接支付的学费或医疗费用不属于外国礼物,例如父母直接打钱给学校支付学费,而不是先汇款给你让你去缴交学费的话,这笔钱无论金额多少都不用申报。
3520表格申报截止日期与个人所得税报税截止日期相同,但要单独申报。如未能及时申报3520表格,IRS有可能会确定收到此类礼物的所得税后果,并可能处以罚款,初始罚款为$10,000。
常见问题情况
Q:持绿卡在美国生活,丈夫在中国无绿卡,每年从香港的银行给我打$20万的生活费。
A:美国国税局规定,一个美国居民(包括公民,绿卡持有人,持合法工作签证工作的人,以及满足实际居留标准的人),如果收到超过价值$10万的礼物或者钱,都需要填一张称为Form 3520的表格申报。
3520表格只是一个信息申报的文件,而不是纳税的文件,向IRS申报赠与收入,并不代表需要为此缴税。
Q:持H1B签证在美国工作,我的朋友从中国给我打了$5万。
A: 在这种情况下,不需要做任何事情。只要海外的亲朋好友送给的礼物或者钱没有超过$10万美金,都不需要申报。
Q:持十年B1签证,目前人在美国境外,我在美国有个账户,要买房借了国外朋友$100万,需要申报吗?
A: 不需要申报。但因为你的账户在美国,所以需要保留银行的对账单以备查验。给你汇钱的人和你自己都不是美国的纳税人,所以并没有申报义务。
Q:我持绿卡在美国工作,最近手头紧,出售了些闲置的物品给一个朋友,他给了我$2万现金。
A: 需要申报这笔现金收入。根据国税局网站规定:公司或个人从某公司或个人收到$1万以上现金,在15天内要向国税局申报8300表。这个报表要写明现金是从哪里收到的,社安号/公司税号,地址,交易的种类,付款方式。
常见的两种海外金融资产申报表格Form 114和Form 8938的注意事项如下:
申报表格Form 114,需要网上申报。条款英文名称为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 ,简称FATCA。同样适用于美国纳税人,无论是居住在美国境内还是境外。
FATCA是新增法,除了要求美国纳税人申报海外金融资产外,还规定:
(1)外国金融机构要和美国签约,必须答应提供其美国客户资讯。
(2)和美国做生意的外国企业,都要提供主要(持股10%以上)股东的资讯给美国付款人,否则美国扣缴人所有付给外国金融机构和企业的“可扣缴付款(Withholdable Payments)”都需要扣缴30%的税给美国国税局。
申报表格Form 8938:
(1)居住在美国境内(Taxpayers living in the US)
单独申报:在报税年度最后一天前海外总资产超过$5万,或是年中任一时间点超过$7.5万。
夫妻联合申报:在报税年度最后一天前海外总资产超过$10万,或是年中任一时间点超过$15万。
(2)居住在美国境外(Taxpayers living outside the US)
单独申报:在报税年度最后一天前海外总资产超过$20万,或是年中任一时间点超过$30万。
夫妻联合申报:在报税年度最后一天前海外总资产超过$40万,或是年中任一时间点超过$6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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