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无处不在的税!游泳巨星需缴税4万美金!
东京奥运会已经落下帷幕,各国奥运健儿带着各自的骄傲回国,其中,获得金、银、铜牌的奥运健儿成为各国的追捧。特别是他们能获得多少奖励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比如中国的首金杨倩,有热心网友替她算了个账,估计能获得逾千万的奖励。其它国家,比如印度的唯一的金牌获得者回国后仿佛民族英雄,单国家奖励一项就超百万。
美国也不例外,他们对奥运奖牌获得者同样也是不吝奖赏的。此次在东京奥运得牌的美国选手,每面金牌得主都可获美国奥林匹克暨帕拉林匹克委员会颁发37500美金奖金,拿到银牌、铜牌则可各获22500元、15000元奖金。此外,还有丰厚的广告代言。
不过,在这些丰厚的奖金、广告代言、赞助等收入的背后,有一个没人能规避的问题,那就是税。比如,在本次东京奥运会上拿到两面金牌和两面银牌的美国女泳将“女飞鱼”莱德基就要缴纳44000美金的税金了。
据了解,奥运奖牌本身价值并不高,随着制造材质的市场价格波动。据悉,一面奥运金牌的最高价值约700美金,铜牌则约5美金;然而,美国国税局关注重点则是由美国奥林匹克暨帕拉林匹克委员会颁发的奖金。税法规定,奥运奖金必须缴交联邦个人所得税。另外,运动员的广告代言费用也会征收个人所得税。如莱德基这样年收入破百万的巨星,加上奥运奖牌收入,所得税将以最高税率37%计算。
当然,并不是人人都和莱德基一样需要缴纳高昂的个税。比如在东京奥运女子撑竿跳决赛摘金的田径选手凯蒂,37500元奖金则可免税。这是因为根据前总统欧巴马任内通过的法律,运动员年收入抵扣之后若未达100万元,可以免缴比赛奖金的“胜利税”。
因此,业内人士指出,对于参加东京奥运的某些美国选手来说,赢得奖牌之后拿到的奖金是否需要缴税,取决于这些选手赚取的代言费用收入多少,要看“报税年度中是否收入超过100万元”。
这真让人感叹,美国的税真是无处不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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