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关总署在国新办10月份的2023年前三季度进出口情况举行发布会上介绍:经初步测算,前三季度,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1.7万亿元,增长14.4%。其中,出口1.3万亿元,增长17.7%;进口0.4万亿元,增长5.3%。而今年上半年,海关总署公布的实际的跨境电商出口额为8254亿元,同比增长20.6%。从2018年调整统计口径后,跨境电商出口贸易额从2018年的6116亿元增长至2022年的15321亿,增长了1.5倍,年均增长率25.8%。以前三季度增长率17.7%作为2023年全年测算标准,预计2023年全年跨境电商出口额将达到17926亿(实际情况因圣诞节、黑五等因素,可能会超过1.8万亿)。具体各年数据及增长率情况如下图:一般贸易出口因为中美贸易争端及疫情等多重因素影响,增速呈逐年下降趋势,今年1-10月,进出口总值以人民币计与去年持平,出口增长为0.4%,以美元计则均为负增长(汇率为主因)。但另一方面,跨境电商出口则如火如荼,增长猛烈,且占出口总额比率逐年提升;从2018年调整统计方式时占比3.73%到2022年占比6.39%,以前三季度增长率17.7%测算,2023年全年跨境电商出口额将达17926亿;以2023年前11月同比增长0.3%的出口贸易总额来测算,预计2023年出口贸易总额为24.04万亿,据此跨境电商出口额的占比将达到7.46%,占比快速扩大;跨境电商出口再也不是小众的出口零售行为,而是逐渐成为主流且极大的为国内品牌、工厂等提供了全新的未来想象空间。具体逐年占比及增长对比图如下:因为涉及跨境,无法像国内一样,给个地址退货便完成了,跨境电商货物因在出口时涉及关税、增值税、合规申报等多重因素,想直接退回境内有着相对不易的流程,所以退货的处理成了平台及卖家绕不开的话题。本文退货特指因多重因素退回卖家的货物后续处理的过程,即退运,包括所涉及的物流、海关、税务等环节处理,而非讨论消费者退货的商业因素。
跨境电商核心还是零售,只不过消费群体是境外各国、地区的消费者或称买家。有买就有退,消费者会退,滞销、产权等其它原因也会导致货物无法销售而成为待退货。量化咨询整理了常见的一些退货的因素,具体如下:1、不想要了:消费者就是单纯的不想要了,可能是买错产品了,也可能是冲动消费,或者是重复下单,多重因素导致消费者在卖家已发物流的情况下拒收或者直接退货,这在国内也是比较普遍的情况。
2、货不对版:消费者是真心想买,但认为在平台或卖家网站、店铺里看到的与实物相差较大,可能存在商品的外观、颜色、尺码、型号、规格、用途等参数不符合预期。这里有主观性也有客观性,主观方面消费者就是觉得颜色不对,跟网站上或APP里看到的不一样,没那么好看或酷炫;或者尺寸、功能方面使用后差强人意没达到消费者预期。当然也不排除如国内消费者一样买多种来试穿、试用,最后选一个心仪的,其它则退货处理。卖家发错货也属此列,仓库及发货环节的准确率总归不是100%的。
3、物流问题:物流的核心还是在交付环节出了问题,比如未能在指定或预期的时间内到达消费者手里,消费者怒而退货,这里包含仓库本身发货延迟或者递送环节的延误;在派送环节或消费者收到货品后外包装出现了一些瑕疵或破损,消费者直接退货;甚至在派送环节快递员的言辞举止导致消费者不爽也可能直接退货。
4、其它因素:除了以上消费者心理变化及预期不符等原因外,也有如买真退假,买乙退甲等情况,甚至笃定你懒得处理退货所以退货的玩家,主打一个零元购。对于货值高的订单,卖家可能也会较劲,小的反而一笑了之当损耗处理,毕竟消费者不认再反咬一口到处投诉宣扬可能得不偿失。国内逐渐盛行的“仅退款”不知何时全面风靡全球(当然,Zappos早就开创了类似先河,只是全球平台中国卖家占近多数的当下,怎样让消费者满意还防着羊毛党是个复杂的问题)。当然,刷单等货物返还情形不在此文讨论范围之内。
1、各类货损:货物但凡涉及物流,就会有货损。货物从国内到海外消费者手里或亚马逊仓库、海外仓都要经过不简单的物流环节;整个过程包括国内头程集货、仓库处理、仓到港(口岸)、国际运输(海陆空铁邮)、海外场站清关、海外港到仓(专线直邮直接到消费者)、海外仓内处理、末端派送等环节,涉及货物装卸环节诸多,每个环节都有可能造成货损。所以这些货物可能在目的口岸或者进仓后就成了待退货物。2、货物滞销:此类货物主要是指在运营端、销售端未能按预期卖出持续滞销的货物,就是卖不动了。消费者不买账、投流产出也不高无法继续投入获得收益,导致积压;另一方面是如食品等效期不好或已过期导致无法继续销售;也有如服装等品类款式过时、小家电、数码产品接口标准等发生变化或性能落后导致销量无法提振。久而久之,滞销货物就成了待处理或待退货物,主要原因还是销量及利润等无法覆盖持续的仓租及其它费用,尽快处理或退运可能是更好的选择。3、平台政策:大部分产品都是在平台上销售,所以平台的政策本身对货物的持续销售影响还是比较大。平台的政策一般集中在商标、授权、产品安全、消费者投诉等多方面。甚至如印尼2023年9月27日发布的条例“禁止社交媒体作为商品的销售平台”,这对在Tiktok shop上销售商品的卖家是完全致命的打击,是直接不让卖了,存货咋办?虽然后来又通过并购Tokopedia重启了卖货之路,但卖家两个月的痛不欲生还是值得警醒的。4、货物自身风险:货物自身的随时间推移而逐渐显现的各类问题也会导致产品无法持续售卖而积压成为退货。比如前些年的电动滑板车等,电池等问题初期并不明显,后期爆发问题及投诉,导致全球各地海外仓积压了大量此类产品。究其原因,与跨境电商出口的快速发展相关,快速适应市场而研发出来的产品通过比一般贸易要容易些的手段方式进入当地快速销售,产品的质量等并未通过严格的检测或审核,导致最终品类或行业出现负面问题,消费者或市场买单,但对部分卖家来说,或许就是这种快速迭代打一枪换个地方的模式,但退货总归也还是要处理。跨境电商出口,知识产权和税务问题是逃不开的两个重大因素,知识产品涉及多个方面,税务涉及多个国家多个环节,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也在不断发展变化,这两个环节稍有不慎会直接导致货物下架并积压。1、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主要包含专利、版权、商标权等几个方面,专利又包含外观设计专利和发明专利。在跨境电商出口的产品中,涉及到外包装的设计、产品的本身设计、产品的功能、宣传图样、甚至在产品及宣传中使用的文字、名称、符号、图案或上述元素的任何组合构成一旦被认为有侵权可能,便会导致投诉,平台会根据品牌方、竞争对手或消费者投诉直接采用下架等方式处理导致货物积压;这其中当然包括正当的,也包括恶意的,所以跨境电商知识产权创新开拓非常重要,另一方面防御战与保卫战也始终是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的重要工作之一。
2、税务问题:税务问题在跨境电商出口环节的重要性怎么描述都不为过,几乎大部分卖家都在不同国家、平台、口岸被税务问题折腾过甚至付出巨大代价、退出目的国经营等。主要还在于不同国家的税务的规则不一、操作差异很大,有的先松后紧,有的先紧后松,但逐渐完善起来的时候倒查早晚会出事。平台也从以前的冷眼旁观变成了在严格的监管制度下全力配合税务部门清查不合规的商家及货物。有被动不清楚税务规则被查处的,有主动通过低报瞒报等形式逃避或降低税金的,也有被如财税服务商、物流货代服务商、海外仓服务商的骚操作拉下水的,不管如何,最后的结果可能都是被关店、罚款、查抄仓库货品等,种种违规的结果还是到了货物本身,砸仓库里,变成待处理货物。
除了以上常见的因素外,也有其它形形色色的原因,比如:公司经营不善,无力支付仓租,货物抵仓租;也有公司股东间纠纷导致无法联系到责任人,商家直接弃货。这些因素就使得商家的待处理货物变成了海外仓经营主体方的了,这些货物也得想办法处理。但凡经营仓库,这类案例都不会少,待仓主处理的货物会持续增加;也有如前几年因第三方刷评公司暴雷导致大量卖家店铺被关闭、资金被冻结商家无法卖货导致的货物积压仓库等问题。海外仓这些年的发展一方面是见证了大量货物的高速流转交付平台仓或消费者,也见证了各类货物返库、滞销积压及后续处理环节的的惆怅、纠缠、撕逼与无奈。持续的退货会导致持续的成本,货物积压尤其是境外会产生各类不菲的费用,且各国标准不一规则有很大差异。尽快处理这些积压或滞销的货物变成了卖家除卖货以外最重要的事。我们具体来看有哪些常用的处理方式有哪些。二次销售也就是对退货或积压在仓的货物重新销售,所以是个非常宽泛的概念,核心目的还是把货重新卖出去。这就涉及到货品根据情况的定价,是分品相打折还是干脆论斤处理掉。处理方式无非是两种:线上、线下。线下:线下如果链路资质等齐全,可以跟本地的商超等渠道接触去销售;可以通过仓主直接卖给其它卖家;可以去各地的批发市场(很多国家的也是华人扎堆的小商品批发市场)做折扣批发处理;也可以卖给专门处理折扣货物的线下机构,进驻这些折扣店去销售,这种模式的店铺如今在全球各地都有不少,也有不少华人专门处理海外仓尾货弃货而专设的店铺;当然,本地打折也卖不动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卖到低洼地带,比如美国海外仓的滞销货物卖到南美国家线下渠道;欧洲货物拉到东欧甚至非洲国家去处理;甚至拉到如今消费能力日益提升、人口也众多的东南亚去处理,但也要面临国内大量尾货在东南亚的折扣货盘。线下要面临的主要操作难点除周转的物流等成本问题外,各国出口报关及目的国进口报关就得各显神通了,线下售卖涉及到的货物多次周转而致的知识产权、授权等问题也需要根据地域情况去处理。线上:其实与线下的处理情形基本相同,单平台被限制销售无法售卖,看看其它平台能否上架折扣处理,本地不行拉到消费较低的低洼国家折扣处理,货架类平台不行用直播平台找人带货等方式来处理。总之是不同的品类、品相根据情况综合考虑来达到二次销售完结的目的。二次销售往往是处理退货或仓库积压货物的首选,但依然卖不掉也是正常。考虑到每天累积上涨的仓储等各类费用,就地以货抵费用一拍两散弃货的方式也是选择之一,但仓主也不一定要啊,专业卖货的都处理不掉仓主何德何能。往往是仓主根据仓内其它客户的销售产品类型及能力等评估后做个中介去沟通,帮着处理,但成功率也有限。协商弃货不成就强行弃货了,反正就是货也不要了,费用也不付了,你看着办。实在无主的、销不动的、有安全风险的、过期的货物就得考虑就地销毁了。因为涉及环境卫生、垃圾处理等,各国各地各海外仓的销毁政策、费用差异挺大,具体不做探讨。
对于一些大的独立站、卖家,各国的退货难以当地处理或效率太低、成本太高的时候,会集中退回香港处理。之所以选择香港是因为进入香港关务手续简便、香港进口主流商品免税等,而香港的全球空运海运航线发达、物流仓储功能完善也是主因。退回香港的货物进行重新包装、简单修复、贴标换标等基本操作,后续根据货物情况可以上架平台,通过专线快递直邮发出、发到异地海外仓等方式交付消费者;也可以处理后转到东南亚等地线下批发零售、线上直播等方式二次销售,当然也可以就地销毁处理或作为枢纽退回国内等。总体上香港基于优异的地理位置及自由贸易港的政策处理起来是非常灵活的,但对体量的要求还是比较大,毕竟成本与货量是直接相关的。香港也有不少专业的物流仓储公司是做此类货物处理的,操作及经验方面都相对比较成熟。虽然香港已是很好的选择,但成本相比内地来说还是更高,效率及劳动力保障方面也不如内地更有优势。但之前并无跨境电商退货的相关政策,货物无法直接退回境内,或者货物本身是不需要退回境内,只是想规避香港的高成本等问题,这时国内保税仓的优势就凸显出来了。境外的货物通过6033监管模式可以报入保税物流中心或者通过5034报入综合保税区进行暂存、简单加工、处理后再根据目的路向决定返回境外或者报入一般贸易、跨境电商等方式进出境,非常灵活;且因为综保区、保税物流中心都位于境内,成本及效率都是香港等地无法比拟的,所以近年来香港、澳门本地的一些仓储业务也逐渐在大湾区临港澳的综保区开展。之前有个大型出口平台的退货模式基本是香港小仓+盐田保税区、南沙保税仓大仓联合运作的模式,每天全球各地退货进入香港仓库,当天整理入柜后拉入盐田或南沙保税仓进行拆包二次处理等操作,第二天整理好的货物直接在盐田、南沙出口到海外仓或经香港后发出到海外仓或直递给消费者。对于日韩卖家或平台,香港显然不是最佳的选择,青岛、烟台、威海甚至大连都是不错的选择地,主要是基于物理路径上的考量。未来这块业务随着国内几大跨境出口新势力的飞速发展,业务需求应该还是会持续增长,就看地方配套政策及服务商、硬件条件是否有能力承接。而西向中亚国家、西南向的东南亚国家因本身处理成本不高等原因,暂时看不出此类操作的优势。基于国内保税仓的境外货物处理其实简单点说就是这些境外国家、地区的边境枢纽仓。不论是海外仓的退货、到香港的退货、退到保税仓内的退货,还是有很多实在无法在境外处理要退运回境内的货物、包裹,在没有明确跨境电商出口退货政策的以前,怎么进来就成为大家挖空心思琢磨的事情了。没有正常的退路(一般贸易是有,但不在此适用范畴),那么就考虑通过传统进口的方式进来。这其中相对比较合规的方式就只有邮件、快件进境了,C2C的模式从境外寄递回来似乎也是合理的,但涉及到申报和查验征税的问题,另,既然是处理退货,那国内收货地址及集货的问题,这块就有可能涉及违规问题,且为了规避行邮税低保瞒报等问题也会涉及违规,所以没法大面积的使用。其它就是各类野路子,包括人肉带货、边贸、夹带等各种野路子,就不做进一步探讨了。在之前跨境电商从关务角度来看尚处于野蛮生长的10年前,跨境电商的出口通道其实也是多种多样,那时候没有专门的监管模式,有通过常规一般贸易出口的,有通过三方买单报关出口的,有通过0139(旅游购物,现为1039市场采购)出口的,一般贸易退货基本单货相符的情况下退回没什么太多问题。跨境电商出口自2013年起逐步有了1210、9610、9710、9810等监管模式后,基本解决了出口监管的问题,但逆向退回一直未能很好的解决,随着跨境电商出口量的爆发式增长,大家对合规退回国内的诉求变得尤为紧迫。解决了主流问题,即,正向销售渠道,那么接下来就是逆向退货的路径,虽然占比不高,但绝对值已很大的今天,比例虽小但量级也已不小了。据量化咨询了解调研:跨境电商退货率在3%-25%,根据产品不一,比例不等,一般的退货率都在3%-10%;服装、鞋和玩具等产品则是重灾区,可能比例高达10%-25%。而一些新兴国家采用COD等交付模式的退货率甚至达到40-50%,二类电商高达80%也不稀奇,这类不在此文讨论之列。量化咨询以平均5%的退货率(含滞销等其它因素)为基准,再假定5%里的30%如果有更顺畅的退回条件的话是需要退运回国内的,那整体上也是将近300亿的需求。
这些日益增长的需求也无时不推动着海关总署等管理机构持续的调查研究,陆续推出了相应政策来推动跨境电商出口退货的依法合规进行。
| 初期政策
2018年12月10日,海关总署发布2018年第194号《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里边明确的提到了跨境电商进口1210模式的退货处理方式,而对出口,则只是说:在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模式下,退回的商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这个有关规定大概率是指按照一般贸易模式的退运流程去处理,但涉及多种模式,有清单的、有汇总报关的,再加上无票免征等情况,在当时看来,几乎是无法操作的。
2020年3月27日,海关总署发布2020年第44号《关于全面推广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商品退货监管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首次明确使跨境电子商务商品出得去、退得回,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业务健康快速发展。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企业、特殊区域(包括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内跨境电子商务相关企业或其委托的报关企业(以下简称“退货企业”)可向海关申请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跨境电子商务特殊区域出口、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商品的退货业务。
二、申请开展退货业务的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企业、特殊区域内跨境电子商务相关企业应当建立退货商品流程监控体系,应保证退货商品为原出口商品,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退货企业可以对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申报清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境货物备案清单》所列全部或部分商品申请退货。
四、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货商品可单独运回也可批量运回,退货商品应在出口放行之日起1年内退运进境。
五、退货企业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接受海关监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持续完善
2023年1月30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公告2023年第4号)《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了跨境电商出口退运的基本要求及办理说明。具体如下:
一、对自本公告印发之日起1年内在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代码(1210、9610、9710、9810)项下申报出口,因滞销、退货原因,自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原状退运进境的商品(不含食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出口时已征收的出口关税准予退还,出口时已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参照内销货物发生退货有关税收规定执行。其中,监管代码1210项下出口商品,应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出区离境之日起6个月内退运至境内区外。
二、对符合第一条规定的商品,已办理出口退税的,企业应当按现行规定补缴已退的税款。企业应当凭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办理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退还出口关税手续。
三、第一条中规定的“原状退运进境”是指出口商品退运进境时的最小商品形态应与原出口时的形态基本一致,不得增加任何配件或部件,不能经过任何加工、改装,但经拆箱、检(化)验、安装、调试等仍可视为“原状”;退运进境商品应未被使用过,但对于只有经过试用才能发现品质不良或可证明被客户试用后退货的情况除外。
四、对符合第一、二、三条规定的商品,企业应当提交出口商品申报清单或出口报关单、退运原因说明等证明该商品确为因滞销、退货原因而退运进境的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对因滞销退运的商品,企业应提供“自我声明”作为退运原因说明材料,承诺为因滞销退运;对因退货退运的商品,企业应提供退货记录(含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上的退货记录或拒收记录)、返货协议等作为退运原因说明材料。海关据此办理退运免税等手续。
五、企业偷税、骗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处理。
2023年8月22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续实施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与公告2023年第4号相比,《公告》将企业在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代码项下申报出口的期限,由原来的2024年1月29日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期限的延长,有利于充分发挥政策效应,进一步稳定企业预期,推动外贸新业态加快发展。
自此可以说跨境电商退货有了尚方宝剑,可以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全面开展起来,各地也陆续发布跨境电商出口退货多个综试区、口岸均已测试通过的消息,甚至一些宣传也打出了“零税率退运助力企业发展”的口号,显示出良好的发展迹象。
迹象是良好的,各界也寄予了厚望,但实际情况呢?量化咨询调研了一些出口平台及口岸服务商,大家有诉求,但实际情况相当的不理想。主要有以下一些体现:1、因为是新政,各地都有先行先试的动力,“首票”一般都是比较有意义,抢个“头啖汤”。但多个口岸反馈,测试完后实际场景很少,企业觉得手续太麻烦,物流等在非一线大型口岸从海外回程操作起来成本也相对比较高,不划算。
2、政策中规定的“原状退运进境”,虽说有“形态基本一致”、“但经拆箱、检(化)验、安装、调试等仍可视为“原状””、“但对于只有经过试用才能发现品质不良或可证明被客户试用后退货的情况除外”等特殊情况说明,但这些情况在不同口岸不同时期的人为认定可能在执行阶段差异会很大,导致不同批次甚至同一批货物中可退运的部分比例存在很大不确定性,而未被认定为“原状”的已退运至口岸的产品该如何处理并没有明确的说明,大概率是要重新退运出境。退运业务都还处于测试的阶段,并未大规模开展,涉及税收的征返,口岸操作起来会更为谨慎,导致查验和放行尺度、处理周期等不稳定,也是企业不敢大规模开展的一个原因。3、税务及手续层面:“需要凭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退还出口关税手续;需要企业提交出口商品申报清单或出口报关单、退运原因说明及“自我声明”等证明该商品确为因滞销、退货原因而退运进境的材料;且对因退货退运的商品,企业应提供退货记录(含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上的退货记录或拒收记录)、返货协议等作为退运原因说明材料。海关据此办理退运免税等手续”。可以看出,需要提供的资料着实不少,从监管角度来看,因为出口跨境电商涉及无票免征的情况,也可能涉及退税,还有部分商品的出口关税、消费税等,退运自然是要处理进口出口双向的税务核销征退等,谨慎处理不致企业亏损及国库资金流失也是合理的。出口退运的通道说到底是是个进口通道,一旦不严格审核产品、单据及数据,不做闭环管理,可能会成了原本进口不畅通过野路子进口产品的新通路,这个后果也是可见的。但一方面,上文提到了多种因物流或其它原因导致的可能退运的情况,而公告只是笼统的说滞销货物,还需要提供证明,这个面似乎是窄了些;另一方面,对于大部分跨境电商出口企业,这些资料其实是非常陌生的存在,据量化咨询了解,因为业务的特殊结构,这些都是由第三方物流、报关甚至贸易公司等操办的,具体情况并不了解,还是希望由代理的物流报关服务商等一揽子搞定,但服务商真能很容易搞定么?理想的出口模式是:电商企业以自己的出口主体来如实申报,不管是出口1210、9610、9710还是9810,采用清单或者报关单模式,最终出口后结汇回到电商出口主体,税款等也合理申报或缴纳,形成了关检税汇的完全合规化及物流、商流、信息流、资金流的完美闭环,在监管层面也是乐见其成多部门协同易于监管并持续支持。
但至少现阶段,大多数的实际情况是:电商企业有多个目的地的货品要通过多种运输方式多种清关模式出口,企业为了提升效率基本都是直接交付多个服务商去直接完成,比如:去美国亚马逊仓的货交给FBA服务商A,去欧洲的专线包裹交给服务商B,邮政小包的货物交给服务商C。1、A收到这些货物可能自己装柜从广州清关,也可能交给下游服务商去上海清关并乘快船到目的港,去上海装柜启运的货物也可能中途在某个地方完成一体化清关申报后再拉到港口,因为当地可能有补贴或更高。2、B服务商常态都是从深圳直飞欧洲大枢纽清关,但最近航线紧张,临时从南昌或长沙飞,或者含有带电带磁产品,得从香港飞,多了些口岸交给这些口岸服务商去清关或者是这些航线的货代公司一条龙处理就可以。3、C收到小包裹根据自己的资源可能交给邮政小包、e邮宝等,可能也会根据折扣交多地邮政,也可能交给外邮服务商。以上还只是比较典型的几种情况,情况的多少与平台或卖家的货量、业务地区、形态等相关性很大,形态越多导致后端的物流交付等模式也会越多,解决这些复杂模式下的高效交付最好的办法就是交给各路专业服务商。而服务商拿到货物后会自行操作或为拼效率给下游服务商,有些清关公司在口岸清关的货物可能都3-4手了也是正常情况。这种情况下,完全没法按照理想的模型去做,电商平台或卖家很难根据服务商的要求去各地注册公司或做企业备案。一方面是别的服务商不需要;另一方面各地多家公司管理起来复杂度不低;再者基于业务委托关系合作更简单,自身公司在各口岸的业务还是怕遗留后患,比如企业资信、所得税等;这些就不做更深探讨。总之,平台或卖家更希望是直接合同委托交付为主,不倾向节外生枝。这时候可能就会出现,实质上的一个平台或卖家的一批交付货,有4个一级服务商、6个二级服务商、8个清关公司在6个地区的8口岸完成的,8个口岸清关大体上也是8个不同的出口电商主体,主体可能是一级服务商的、也可能是二级服务商或者清关公司的。即便是企业自身的主体,物流或清关服务商在清关时集齐的众多服务商的货物也不愿意采用多个主体挨个申报,复杂度会变高。因为涉及补贴,各地都需要当地注册的企业才会有;再者各地的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也更倾向于当地的企业当地来申报。那么,这么多渠道出去的货如果退运,数据基本上是对不上的,这也就是退运核心的困局,也是迷局。至于各地的出口主体贸易额落到地方,补贴拿了,但结汇显然不是这些公共的出口主体能够原路回来的(据说现在全国各地跨境电商出口未结汇累积已经几万亿了),未来如何处理所得税等问题也是个巨大的遗留问题,本文也不做深入探讨了。堵不如疏,一如跨境电商进口1210、9610解决了代购及转运多年来的通关困扰,开闸放量,通过跨境综合税为国家带来了可见的收益,也能够清晰的量化进口的品牌、产品、来源国、运输方式、口岸、 消费者等多重要素,为品牌更好的进入中国提供了强大的数据支撑,也为进口消费品进入中国提供了宏观的决策依据。出口也是一样,预计今年1.8万亿的跨境电商出口量级也是从无数据可统计的过去通过政策引导疏通放量而来的。但是现实的业务结构和操作方式就在那,跨境电商出口以每年20%的速度在增长,显然是无法硬着陆去规范所有的出口主体必须是电商自身,如何从底层上规范使得从监管层面海关、物流、外汇、税务等形成良性的闭环的确是是个巨大的工程量。政策及试点往往是从无到有,再到持续调整优化,到最后主流顺畅不断精进,中间可能也会出现行业震动甚至熔断(想起了4.8新政)等情况。解决出口退运的顺畅问题显然是要从出口前就开始着手,包括地方政府的考核、贸易额的统计方式、底层系统及数据的拉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