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爱凌」「冰墩墩」遭到抢注!商标碰瓷应如何维权?
2月8日,中国选手谷爱凌在北京冬奥会自由式滑雪女子大跳台项目决赛中夺得冠军,受到了广大网友的称赞与喜爱。来自世界各地的记者也争相采访报道这个“天才少女”!与此同时,一些投机者也仿佛看到了商机。
有细心的网友发现
“谷爱凌”商标早在
2019年就被注册了商标
尽管很多人是第一次听说“谷爱凌”这个名字,但实际上在2019年6月,谷爱凌宣布代表中国冲击冬奥奖牌之后的几日,国家商标网便出现了对“谷爱凌”商标在多个品类上的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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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墩墩也“难逃毒手”
除了“谷爱凌”商标以外,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眼下正是“顶流”,一些人和企业也试图抢注“冰墩墩”“雪容融”的商标。
截止到2月14号为止,已经有近300条“冰墩墩”和“雪容融”的商标注册申请。其中,北京冬奥会和残奥会分别申请了45个国家分类的“冰墩墩”和“雪容融”商标,申请日为2019年9月。而其他个人和企业所抢注的商标大多已被驳回,并处于“无效”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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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碰瓷应如何维权?
那么在遇到诸如此类的商标抢注、恶意碰瓷的行为,一般的企业和个人应如何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商标被抢注或碰瓷,一般有以下两种情况:
1.对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
《商标法》规定,任何人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
如果发现自己的姓名或企业名被抢注商标,可以在注册成功前及时提出异议方式进行补救,防止品牌被侵权。
2.商标已注册,可以申请无效宣告或撤三申请
如果被抢注的商标已经核准注册,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对该商标申请无效宣告,这是打击他人恶意占有商标资源、扫清注册障碍最直接手段;
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注册超过三年,并且长期没有使用,也可以向商标局要求撤销该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