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官宣!跨境电商再迎重大利好!明年1月1日起实施
“双11”的热闹还未消散,跨境电商行业又迎来多项政策利好。昨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明年1月1日起,延续实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现行监管政策,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执行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而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这是两年半以来,政府第三次延长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
从15个城市扩大至22个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和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政策并扩大适用范围,扩大开放更大激发消费潜力。会议决定:
一是从明年1月1日起,延续实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现行监管政策,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执行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而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
二是将政策适用范围从之前的杭州等15个城市,再扩大到北京、沈阳、南京、武汉、西安、厦门等22个新设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城市。非试点城市的直购进口业务可参照执行相关监管政策。
三是在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清单内商品实行限额内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70%征收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享受优惠政策的商品范围,新增群众需求量大的63个税目商品。提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限额上限,将单次交易限值由目前的2000元提高至5000元,将年度交易限值由目前的每人每年2万元提高至2.6万元,今后随居民收入提高相机调增。
四是按照国际通行做法,支持跨境电商出口,研究完善相关出口退税等政策。
五是按照包容审慎监管原则,依法加强跨境电商企业、平台和支付、物流服务商等责任落实,强化商品质量安全监测和风险防控,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
近年来,我国跨境电商市场发展迅速。根据相关机构预测,今年全国跨境电商规模将达9.1万亿元,海淘用户规模将达1.01亿人。
多措并举发展现代物流体系
昨日的国常会还提出,要瞄准国际先进水平,多措并举发展“通道+枢纽+网络”的现代物流体系。其中强调,大力培育供应链物流、快递和电商物流等新模式,促进物流体系智能绿色、高效便捷发展,提升国际竞争力。
一要以区位和产业条件较好、辐射能力较强的城市为载体,布局建设一批重点物流枢纽。构建物流枢纽干线网络体系,重点发展铁路干线运输。健全转运、装卸等物流标准,推进集装箱、托盘等设备标准化,加快发展多式联运。
二要更大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整合优化现有物流园区、货运场站等设施,提高集约利用和信息共享水平,统筹补齐物流枢纽设施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物流软硬件短板。支持物流枢纽运营主体通过发债、上市等融资。
三要加快物流领域"放管服"改革,打破阻碍货畅其流的制度藩篱,坚决消除乱收费、乱设卡等推高物流费用的"痼疾"。进一步扩大物流业对外开放,鼓励包括民企、外企在内的社会资本参与物流枢纽建设运营。密切与全球重要物流枢纽等的合作。
四要大力培育供应链物流、快递和电商物流等新模式,促进物流体系智能绿色、高效便捷发展,提升国际竞争力。
(本文来源:武汉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