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公司名和商标名是一致的吗?
今天,小编要和各位谈谈关于‘公司名’和‘商标’的那点小事。
相信大多数朋友对‘商标(trademark)’不陌生。商标可以简单地理解为是某个品牌名,消费者可以通过这个品牌名知道产品的来源。今天要讨论的主角‘公司名’是指‘商号’。商号是企业名称的简写,最直接指明商品的生产者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某种意义上,‘商号’和‘商标’在品牌建立上是同等重要的。‘商号’承载着商誉;‘商标’运载着品牌的法益。
举个简单的例子,我们深圳方信知识产权有限公司是公司名的全称,可以简称为“深圳方信”或“方信知识产权”,也就是我们的商号可以是“深圳方信”或“方信知识产权”,这里“方信”是商号的关键字,核心部分。
在现实中,‘商号’和‘商标’是一致的情况,相对来说,是比较少的;如果是大公司,品牌不止一个,商号和商标更不可能一致;对于只做一个品牌的公司,在注册商标的时候,更多是考虑商标注册通过率,对商标的第二含义及与商号是否统一,大多数申请人都不重视。
那么,对于刚刚成立的公司或者商号并没有特别出名的企业,在选择商标的时候,有哪些地方要注意呢?如果想要的商标名和商号没有一致,从长远的角度,小编建议对商号的关键词进行商标注册,即使目前没有使用商号作为商标,把‘商号’注册为商标的好处在于避免日后品牌建立起来了,商号却被他人注册为商标了,导致自身的权益被侵犯,甚至连商标都注册不了。即使最终‘商号’的使用权赢回来了,但因为这个问题引来后续的知识产权纠纷,一来浪费时间精力;二来消耗钱财。
因为‘商号’吃亏的案例也是枚不胜举的,比如说,我们熟悉的品牌‘达芙妮’,这个商标的所有者达芙妮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及祥田贸易有限公司,最早于2000年注册了达芙妮字样商标;而温州市鹿城达芙妮鞋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89年,一直没有注册商标,其商号为“温州达芙妮”或“鹿城达芙妮”。后来,随着国内达芙妮品牌壮大,2005年,香港达芙妮控告温州达芙妮侵犯了其“达芙妮”商标的专用权。
暂且不说这个案件的结果如何,显然,温州达芙妮早在香港达芙妮注册商标之前就已经成立了,时间上,怎么也不存在傍名牌的嫌疑。但是,最后随着达芙妮品牌知名度的提高,香港达芙妮绝对不允许第三方使用“达芙妮”字样的商标甚至商号。这个案例中,一方先注册公司,使用商号;另一方则先注册商标。
此外,关于商标和商号纠纷的经典案例:山东山建机械有限公司(山建公司)2009年申请“SDJJ”获准注册,而济南建凯机械有限公司(建凯公司)2006年开始先后申请“山建”3个商标,2011年2个获准注册。同是2011年,山东山建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山建”被驳回。由此展开了一场‘已注册商标’和‘先使用商号’权利之争。
常言道,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先有“达芙妮”之战,后有“山建”之争,教训历历在目,且不说,公司规模大小,品牌多少,只要是商标和商号不一致的情况,应另外注册‘商号’成商标,以免商号被他人抢注。麻烦多多,后悔恨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