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料!跨境大卖万方网络及创始人被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近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披露,深圳跨境电商大卖万方网络及其实际控制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且被出具限制消费令,其中涉及采购合同纠纷及劳动争议。
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万方网络被判定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其中,仲裁庭根据查明的事实,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裁决如下:
一、第一被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770,481.6元给申请人,并自2018年1月1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利率标准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给申请人,至货款本金全部付清之日止。
二、本案仲裁费人民币24,753元,由申请人承担人民币2,475.3元,第一被申请人承担人民币22,277.7元,第一被申请人应承担的部分径付申请人;申请人已预交仲裁费人民币24,788元,退回申请人人民币35元。
三、驳回申请人其它仲裁请求。第一被申请人应在本裁决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上述裁决所定义务。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是“全部未履行”。
而万方网络控股股东李健文,因“其他妨碍、抗拒执行”,也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限制消费令指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01月02日立案执行申请人深圳市英卡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对公司及李健文(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对此,万方网络董事会表示,深圳万方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主办券商在查询中国执行时发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失信情况立即通知公司,并督促公司立即了解情况并对相关事项进行披露。公司在接到主办券商的告知后经多方查证,确实是发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存在诉讼案件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期间由于春节假期,公司人员部分离岗回乡,未能及时发出公告,公司现将相关情况予以补充披露,具体内容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2月1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深圳万方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同时还强调如下:
1.本案系本公司与第三方供应链和申请人发生的采购合同纠纷。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积极配合法院提交材料,和法官沟通争取合法解除失信。证实公司并非具有偿还能力而拒不执行。
2.公司前员工苏周与李健文因万方合伙企业股份转让合同问题产生纠纷,属个人合同纠纷,而非借贷问题。对公司经营管理没有直接关联,对公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李健文是在没有收到法院执行通知的情况下,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健文正在主动积极追寻法官,提交材料以合法解除失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