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贸易资讯集锦
数据
4月份出口下降2.7%
据海关统计,今年前4个月我国出口5.06万亿元,增长5.7%。按美元计价,前4个月,我国出口7446.1亿美元,增长0.2%,4月份当月,出口1934.9亿美元,下降2.7%。
前4个月,欧盟为我国第一大贸易伙伴,我对欧盟出口8947.6亿元,增长14.2%。东盟为我国第二大贸易伙伴,我对东盟出口7143.5亿元,增长13.4%。美国为我国第三大贸易伙伴,我对美国出口8330.4亿元,下降4.8%。日本为我国第四大贸易伙伴,对日本出口3093.2亿元,增长3%。
机电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均保持增长。
前4个月,我国机电产品出口2.97万亿元,增长4.5%,占出口总值的58.6%。其中,电器及电子产品出口1.33万亿元,增长4.9%;机械设备8905.6亿元,增长3.9%。
同期,服装出口2662.7亿元,下降2.5%;
纺织品2495.5亿元,增长6.3%;
家具1151.3亿元,增长9.3%;
鞋类946.5亿元,增长3.6%;
塑料制品948.9亿元,增长17.6%;
箱包531亿元,增长6.6%;
玩具509.5亿元,增长30.9%。
上述7大类劳动密集型产品合计出口9245.4亿元,增长5.8%,占出口总值的18.3%。
此外,钢材出口2335万吨,增加8.3%;汽车34万辆,增加1.1%。
美国
严查原产地标签
近日,美国总统特朗普要求美国CBP和商务部就电商平台售假和侵权问题在210天内给出解决方案,美国海关的查验率有上升的趋势,特别是针对没有贴原产地标识或者品牌侵权高发的产品,例如鞋子、服装、玩具、儿童用品等。
美国海关针对进入美国市场的产品,都要求在产品上标识产地,如果在中国生产,在产品上要打“MADE IN CHINA”的标签。这里特别提醒一下,不仅仅在外箱上,每个产品上都要贴上“MADE IN CHINA”的标签。
印度
禁止进口中国奶类及奶类制品
印度外贸总局发布通知,禁止从中国进口奶类及奶类制品至印度港口(包括巧克力及奶制食品及糖果及甜点及牛奶食品制剂及作为原料的牛奶固品)。已有船公司发布相关通知,有涉及这类货物出口至印度的货代、货主,请向相关船公司咨询具体情况。
伊拉克
海关对进口货物发布新规
近日,伊拉克海关对进口货物颁布新规:提单应显示商品的实际名称; 因此,“一般货物”作为商品描述不被接受。提单上应显示确切的货物/商品。提单上的收货人和通知方应仅为伊拉克方,不允许是外国当事方。收货人应在伊拉克拥有有效的进口许可证。在Umm Qasr港停泊船只后,海关禁止对舱单进行修改。
约旦
受高关税影响,电动汽车销售量下跌70%
据约旦时报报导,约旦自由区投资者协会(Jordan Free Zone Investors Association, JFZIA)主席Mohammed Bostanji于4月30日发表声明指出,由于约旦政府提高电动汽车关税,征收25%关税,4月份电动汽车销量下降70%,相关行业面临停滞。
去年12月约旦政府针对原先免税的电动车通过新关税法,3月30日之前维持免关税措施,目前政府无意延长缓冲免税期。今年以来,约旦自美国进口电动车数量下降90%。据统计资料显示,目前在约旦自由区内约有1.5万辆电动车,仍待价而沽。
约旦2019年起对油电混合汽车征收35%关税,1月油电混合汽车交易量下跌85-90%。根据新规定,未来油电混合汽车的关税将在2020年达到40%,在2021年达到45%。
尼日利亚
严查纺织品走私进口
尼日利亚央行表示,目前正在加强收集资料,针对参与走私及倾销纺织品的个人及企业展开调查。完成有关调查后,将对参与不法纺织品走私活动的企业列入禁制黑名单。尼国央行将规定国内所有的银行不得与纺织品走私黑名单所列企业或个人进行业务往来。
目前尼国正在组织专门委员会,针对棉花、纺织品及服装业进行改革,预计五年内实现棉花及纺织品生产自给自足。有关委员会成员将包括你国央行、农业及农村发展部、水资源部、工业贸易投资部以及Kano、Katsina、Gombe及Zamfara州政府。
政策
全面推广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
4月30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全面推广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的公告,公告称:
一、原产地证书申请人或代理人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s://www.singlewindow.cn)或“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自行打印海关审核通过的版式化原产地证书,打印证书种类详见附件。
二、原产地证书申请人或代理人在打印前需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上传原产地证书企业声明栏所需的电子签章和申办员电子签名。操作手册可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自行下载。
自助打印原产地证书种类包括:
中国—澳大利亚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
中国—新西兰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
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
中国—智利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
中国—瑞士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
中国—冰岛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
中国—格鲁吉亚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
中国—新加坡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
中国—韩国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原产地证书
《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输韩国)
非优惠原产地证书
烟草真实性证书
转口证明书
加工装配证书
报关单证电子转换或扫描文件格式新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和便利企业全国通关一体化申报,海关总署对报关单随附单证电子化方式进行了优化,并制定了《报关单证电子转换或扫描文件格式标准》,于4月18日对外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66号)。该公告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69号中《通关作业无纸化报关单证电子扫描或转换文件格式标准》同时废止。
公告所指的报关单随附单证包括:(1)合同;(2)发票;(3)装箱清单;(4)载货清单(舱单);(5)提(运)单;(6)代理报关授权委托协议;(7)进出口许可证件;(8)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进出口单证。进出口企业在上传报关单证时,优先选择电子转换方式形成文件。
来源:焦点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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