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补贴】5月1日开始,深圳境外商标补贴最高额50万!
4月19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深圳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提升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境外商标注册资助项目有关内容如下:
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含起止日当天)。
申报方式
方式一:
(1)点击申报网址
https://amr.sz.gov.cn/mrasgas/sfc-company/#/apply/check-info?itemId=MB2C927393442125180001440300
(2)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账号
(3)选择办理情形
(4)阅读并勾选同意《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服务条款》内容
(5)点击下一步进入申报
方式二:
(1)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登录
(2)在切换区域和部门选择深圳市以及市市场监管局
(3)在实施清单列表中点击公共服务并找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核准制项目”
(4)选择对应的资助类形或在当前页面右上角搜索对应的资助类型项目名称进入申报页面
资助内容
(1)通过马德里体系取得商标注册证书的,按指定国家或地区的数量资助,每指定一个国家或地区资助1000元,每件最多资助20个国家或地区。
在取得马德里国际注册证书后凭证书一次性申请资助,同一商标在各指定国家核准注册后不再重复资助。
(2)取得欧盟知识产权局、非洲知识产权组织(OAPI) 、非洲地区工业产权组织(ARIPO)商标注册证书的,每件给予资助3000元。
(3)在单一国家取得国外商标注册证书的,每件给予资助1000元,且该项同一申请人申报2021年度商标注册资助项目所有单一国家受资助总件数不得超过3件。
(4)在港澳台地区取得商标注册证书的,每件给予资助1000元,且该项同一申请人申报2021年度商标注册资助项目所有港澳台地区受资助总件数不得超过3件。
注:
1.对同一申请人的每年度资助总额不得超过50万元,且仅对商标注册申请进行资助,不包括商标变更、转让、续展等相关业务所生的费用。
2. 针对同一申请人的每年度资助总额不得超过50万元,且仅对商标注册申请进行资助,不包括商标变更、转让、续展等相关业务所生的费用。
3. 2021年度商标注册资助项目应当在对应年度申报地址提交申报。
4.该资助为一次性资助,同一件境外商标之前年度已经获得过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境外商标资助的不能再重复申报。获得了同一项目市级财政资助的,不能重复申报、头申报一旦发现将加入预警名单。此资助项目集中申报,一年度仅开展一次申请,请谨慎提交,避免错报、漏报。
申报条件
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非个人申报: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个人申报:具有深圳市户籍或者持有效的深圳市经济特区居住证的个人。
(3)商标权为多方共有的,则以第一顺序商标权人提出申请且申请人应符合上述(1)、(2)项条件之一。
(4)申请人相关信息均以马德里国际注册证明/境外商标证书/国内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地理标志商标证书上的权利人、国别、地址(应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日期信息为准。
申报材料
申报商标注册资助项目应在网上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申请表
(2.)申请主体资格材料
(3.)商标注册文本,非中文的商标注册文本还应提供中文翻译件
业务咨询
(1)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业务咨询电话:0755-12345/12315、0755-26608151、0755-26504758。
(2)资助申请前,可在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深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官网(http://www.sziprs.org.cn)或“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微信公众号中,查看申报教学视频及资助申请业务常见问题答疑。
(3)咨询窗口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软件产业基地4栋C座6楼。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