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资金做出境投资:37 号文必读指南→附办理条件+办理资料
近年来,全球化进程加速推进,众多企业与个人纷纷将目光投向了海外市场,期望在更广阔的舞台上挖掘新的增长潜力。对企业而言,境外投资备案(ODI)是拓展国际业务的关键一步。但对于个人投资者来说,如何在严格的外汇管理政策下合规地参与海外投资,却是一个复杂且需要深思的问题。幸运的是,“37号文”为这一难题提供了有效的解决方案。
接下来,我们将从四个方面对37号文进行深入解析,帮助个人投资者更好地理解37号文的意义,并顺利办理相关手续。
37号文,全称《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37号),在国内投资领域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它不仅是境内居民进行境外投融资及资金回流的重要指南,还致力于解决境内居民境外投资的合规问题,并确保境外收益资金能够合法、顺畅地回归国内。为境内居民的境外投融资活动搭建了一座合规的桥梁,为后续的资金回流提供明确的路径。
当涉及 37 号文登记这一问题时,有些人可能会心存疑虑:是否能够不办理呢?要是真的决定跳过此环节,又会引发何种后果呢?
对于国内的个人投资者来讲,如果没有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外汇登记,或者出现虚假承诺等情况,其潜在风险绝非仅仅是未来境外资金回流受到限制这么简单。
一方面,可能面临高达5万元的罚款;若涉及逃汇或非法套汇,罚款金额将大幅增加;
另一方面,相关外汇需在规定时间内调回或回兑,违法行为还可能触犯刑法,导致个人或企业被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未合规办理登记还可能影响关联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合规性,使企业面临罚金风险,并在外汇业务上受到诸多限制。
根据37号文的规定,以下三类中国籍自然人必须办理37号文登记:
1.企业创始人:作为企业的核心人物,在境外架构中持有股份时需进行登记;
2.其他中国籍自然人股东:他们的权益同样需要通过登记来保障;
3.上市前通过ESOP(员工持股计划)激励行权的员工:其利益在境外融资上市过程中同样重要。
此外,在未来返程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后,办理境内外汇登记和银行账户时,37号文登记也是不可或缺的。它是企业被标识为“返程投资企业”的重要依据,有助于避免虚假申报和降低处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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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37号文需满足的四大核心条件
1.境内权益为依托:内资与中外合资企业通常被视为合格的境内权益主体,而个人独资、外商投资企业及境内有限合伙可能不符合要求。
2.申请人是境内居民:这是登记的必要条件,申请人必须是境内居民个人。
3.境外设立特殊目的公司并计划融资:申请企业需在境外设立特殊目的公司,并有明确的融资计划。银行会根据主营业务和真实融资意向书来判断融资需求。在登记前,特殊目的公司不能有实际经营行为和外汇交易。
4.融资后需返程投资到境内:这是 37 号文登记的重要前提。
同时,还需准备以下必要资料:
☑证明创始人股东在特殊目的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文件(如股东名册、认缴人名册等);
☑ 境内权益公司的公司章程副本;
☑ 证明合法持有境内权益公司资产的文件;
☑ 与境外投资方签署的投融资协议;
☑ 境内权益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创始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 外汇登记表;
☑ 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申请书;
☑ 委托书;
☑ 股东会决议;
☑ 承诺函。
“37号文”是国内资金出境投资的必备指南,通过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个人投资者可以在合规的前提下参与海外投资,享受全球化带来的机遇与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