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销售假冒3M口罩,董事长被判15年!
因销售假冒3M口罩,董事长被判15年!
此前震惊一时的北京知名连锁药店——康佰馨大药房涉嫌销售假冒3M口罩案,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一审判决李东等3位被告销售伪劣产品罪成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李东被判有期徒刑15年。据中国青年网报道,三位被告随后均提起上诉,不过二审维持原判。
康佰馨售假口罩案董事长被判15年
涉案金额高达400万
据悉,北京知名连锁药店康佰馨大药房此前曾涉嫌销售假冒3M口罩,涉案金额高达400万,由于此案发生于疫情防控期,且情节严重,该案也成为疫情防控期间,北京三级法院首次线下开庭审理的案件。
6月19日,北京朝阳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判决李东等3位被告销售伪劣产品罪成立,判处李东有期徒刑15年。同案犯李俞章、罗涵毅,亦被判有期徒刑若干年。三位被告均表示将上诉。
中国裁判文书网信息显示,2020年1月21日至2020年1月26日,被告人李东伙同被告人李俞章、罗涵毅从山东省高密市购进标注“3M”“9001”等字样的口罩50余万只,销售至本市朝阳区等地和外省市药店或个人,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400余万元,后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朝阳区多家药店等地查货涉案口罩共计2.4万余只。
经核实,上述口罩系侵犯“3M”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经国家劳动保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鉴定,上述口罩过滤效率数据不符合KN90标准要求。
法院审理认为,三名被告人的行为属于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均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三人的行为同时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根据从一重罪处断原则,认定为销售伪劣产品罪。
三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明知口罩系疫情防控物资且供求关系紧张,仍低价购进过滤效率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口罩进行销售,其行为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妨害疫情防控,应依法严惩。
在共同犯罪中,李东系主犯,李俞章、罗涵毅系从犯,依法对从犯减轻处罚。依法判处被告人李东有期徒刑15年,罚金人民币400万元;判处李俞章有期徒刑10年,罚金人民币300万元;判处罗涵毅有期徒刑9年,罚金人民币250万元,并追缴3名被告人的违法所得330余万元。
三被告均表示不服判决,上诉至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值得一提的是,李东和罗涵毅的主要上诉意见是,其不知道涉案口罩为假冒伪劣产品。李俞章对一审判定不持异议,认为量刑过重。
北京三中院认为,李东、李俞章、罗涵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400余万元,均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依法应予惩处。李俞章、罗涵毅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均依法减轻处罚。
对于李俞章所提原判量刑过重的上诉意见,据中国青年网报道,经查,原判根据李俞章参与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考虑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及作用,已对其依法减轻处罚,二审期间要求再予从轻,缺乏法律依据,故对李俞章的上诉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最终,北京三中院裁定驳回李东、李俞章、罗涵毅的上诉,维持原判。
李东仍为康佰馨大药房法人
天眼查数据显示,北京京海康佰馨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于2004年1月成立,目前法定代表人仍为李东。李东共有39家公司,其中有实际控制权的为3家。
李东的母亲单振菊是最终受益人,持股比例44.1%。据悉,2018年,高济医疗入股了康佰馨大药房,并持有了51%的股权。
康佰馨药房为北京地区知名的连锁中大型药房,第三方数据显示,目前北京地区仍有80余家康佰馨大药房。
购入50万只伪劣口罩
中间人吃60万元回扣
因新冠疫情爆发,口罩等防护用品供不应求。
2020年1月21日,被告人李东联系在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工作的堂弟被告人李俞章,让其寻找购买口罩的渠道。李俞章通过淘宝网寻找到山东高密的卖家仪某(另案处理),仪某通过微信向李俞章提供了质量检测报告。李俞章将相关情况向李东进行了汇报后,李东同意购买,并授权李俞章负责价格谈判及提货。
1月22日凌晨,李俞章同罗涵毅开车从山西出发到山东高密。二人到达高密后在街边与仪某见面,在商谈价格的过程中向对方提出开票时每只口罩多开一元作为回扣。
当日,李东购入第一批口罩,并向仪某支付货款51.75万元,此次交易被告人李俞章、罗涵毅两人收取仪某支付的回扣25.05万元。同时,李东在微信群中发布消息称有口罩出售,北京市及天津市多名药房经营者及个人联系其购买。
上述口罩销售一空后,李东决定再次从仪某处购进口罩。第二批口罩数量为33万余只,李东向仪某帐户转入货款95.49万元,此次交易仪某向罗涵毅账户支付回扣人民币35.53万元。
综上,被告人李东从仪某处共购进涉案口罩50万余只,向仪某支付货款共计147.24万元。李东以其实际控制的京海艾康公司名义将上述口罩对外销售。销售金额共计425.7065万元,其中销售给康佰馨公司金额为113.9625万元,违法所得为270.4665万元。被告人李俞章、罗涵毅获得仪某给付的回扣共计人民币60.58万元。
2020年1月24日开始有买家和康佰馨公司加盟店的顾客反应口罩质量有问题。1月26日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从一加盟店起获636只涉案口罩;1月27日从一加盟店起获2530只涉案口罩;1月30日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从李东通州家中起获药店下架口罩21135只。上述口罩现被扣押。
曾因哄抬价格被罚10万元
2月13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通报称,2020年1月27日,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康佰馨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将进价为10元/袋的PM2.5纳米防护口罩,以26元/袋的价格对外销售,进销差价率达到160%。其行为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为此对康佰馨公司做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伪劣口罩生产厂被“一窝端”
生产商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
对于上述高密市制首伪劣“3M”口罩商,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已对其进行处罚。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6月5日公布的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被告周庆洪,因涉嫌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于2020年2月1日被羁押,2月26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西城区看守所。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1月27日,被告人周庆洪为谋取个人利益,以每个6元至7元的价格向他人销售假冒“3M”注册商标的口罩9000余个,销售金额人民币57689元。1月31日,被害人刘某、李某在收获查验时发现所购口罩存在问题并报案。经检验上述口罩均为假冒“3M”注册商标的商品且过滤效率数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最终,北京市西城区法院被告人一审判决,周庆洪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另据高密公安报道,2月3日,在山东省公安厅统一指挥下,潍坊市及高密市公安机关迅速行动,成功侦破仪某宇等人制售假冒品牌口罩案件。
经查,犯罪嫌疑人仪某宇从周某亮、周某三等4人处购买假冒伪劣口罩,销往北京、山西等地。公安机关顺线侦查,共捣毁制假窝点3处,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查获假劣口罩3500个,扣押生产设备10台、生产原材料无纺布30卷、滤棉10包。
2月11日,高密公安局发布《关于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口罩等防护物质违法犯罪的通告》,其中表示,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生产用于防治传染病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浙江外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