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重大利好!11月1日起,1172种出口商品出口退税再获提高(附清单哦!)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为进一步简化税制、完善出口退税政策,1172种出口商品出口退税再获提高,并自今年11月1日起执行。
(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规定:
将相纸胶卷、塑料制品、竹地板、草藤编织品、钢化安全玻璃、灯具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6%;
将润滑剂、航空器用轮胎、碳纤维、部分金属制品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
将部分农产品、砖、瓦、玻璃纤维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0%。
取消豆粕出口退税(豆粕是指产品编码为23040010、23040090的产品)。
通知还明确,除上述规定所涉产品外,其余出口产品,原出口退税率为15%的,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6%;原出口退税率为9%的,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0%;原出口退税率为5%的,出口退税率提高至6%。
部分清单产品: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还表示将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有关事项,切切实实为外贸和国际物流业带来雪中送炭的大利好。
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将加快优化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调整出口企业管理类别评定标准,取消管理类别年度评定次数限制;同时全面推行无纸化退税申报;大力支持外贸新业态发展,做好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和生产企业的备案、实地核查、代办退税发票开具、退税信息传递等工作。
此前,10月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就确定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加快退税进度的措施,为企业减负、保持外贸稳定增长。会议决定:从2018年11月1日起,按照结构调整原则,参照国际通行做法
将现行货物出口退税率为15%的和部分13%的提至16%;
9%的提至10%,其中部分提至13%;
5%的提至6%,部分提至10%;
对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和面临去产能任务等产品出口退税率维持不变;
进一步简化税制,退税率由原来的七档减为五档;
今年底前将办理退税平均时间由目前13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