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美国商标局还有个二女儿?
嘿,大家好
又到了我们每周一固定的见面时间了 今天我们要讨论的话题 与美国商标的两种申请方式有关 从https://img.amz123.com19年下半年开始,相信很多人都开始感受到 美国商标局的审查要求越来越严格 随着政策的不断收紧,方信的顾问们也接到了很多来自大家的咨询 今天,方小信就来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美国商标的两种申请方式: 古人说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同样的,想要更好的了解这两种申请方式 首先我们要弄清楚它的原理 美国商标注册实行「使用在先」原则 因此,在申请美国商标时,美国商标局会要求申请人提供「使用证据」 申请人必须提供证据来证明,实际有在美国市场相关产品或服务中使用该商标 因此,美国商标注册根据使用证据的情况 可以分为「实际使用申请」和「意向使用申请」两种方式 先上个概念 实际使用申请 主要适用于申请的商标在美国已投入使用的情况,在向商标局提交申请时需要同时提交使用证据。 主要适用于申请的商标未来打算在美国市场投入使用,但目前尚未投入使用的情况。申请人可在商标初步授权后提供使用证明,并需要缴纳额外官费。 看到这里,有很多人会说了 以前我怎么没听过“意向申请”呀?这种方式真的可以吗? 咳咳,放心~ 虽然“意向申请”在美国商标局早期审查要求较松的时候很少被提及 但人家的确是美国商标局亲生的女儿 下面我就给大家送上一份流程图 让大家能够更清楚的了解这两种方式 实际使用申请流程 意向使用申请流程 看到这里,相信大家已经对这两种方式有了一个基本的了解 可能有的人心中会在想:“又不是谁都会将商标用了很久才去注册啊” 的确,按照我们国人的习惯,我们会更偏向于拿下一个商标后再投入市场使用 那么接下来就到了各位最关心的部分了 既然美国商标局有分两种方式,那么我到底该选择哪一种呢? 首先,我们来看看这两种方式的优缺点 意向使用申请 优点: ①申请前不需提供使用证据(多数跨境电商卖家商标尚未投入使用) ②审查员前期不需核验使用证据,缩短审查周期,快速进入公告 ③使用证据审查相对宽松 ④申请人有更加充足的时间准备使用证据 ⑤若商标相似驳回,不需准备证据,不用做无用功 缺点:官费稍高,成本稍高 实际使用申请 优点: 官费稍少,成本稍低 缺点: ①使用证据审查异常严格 ②证据不合格驳回,拉长审查时间周期 ③使用证据驳回复审与使用证据制作导致费用成本增加 整体而言,这两种方式都各有好坏 (好的我知道这是句废话,别打我) 到底该如何做选择,方小信建议各位还是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考虑 毕竟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最后,就是我们的答疑时间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