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分享】美国专利申请中常见的审查意见
跨境卖家在美国提交专利申请后,经常会收到一些审查意见,所以熟悉美国专利申请的流程是我们企业出海必不可少的环节,特别是了解美国专利申请中常见的审查意见,不仅有利于提高专利授权的效率,进一步保护创新研发成果,还能够为企业保驾护航。
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美国发明专利申请过程中常见的审查意见种类、特征以及与中美两国审查意见的区别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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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审查意见
美国专利审查意见指的是美国专利局对某个专利申请所提出的审查意见。这份意见会详细说明申请人应该对申请文件的哪些方面进行修改或说明,以便通过专利审查并获得专利权。
美国专利审查意见对于成功取得专利权非常关键。在审查意见当中,专利局会对专利申请中的技术细节、专利主张、先前技术和对于该领域内的专业人士显而易见的事实等方面进行评估。如果申请人能够对审查意见中的问题进行有效地回应,那么他们有更高的机会获得授予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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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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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两国审查意见的区别
美国 | 中国 | |
限制要求 | 针对两个或以上独立且不同的方案或总括性权利要求包含多个不同的并具有可专利性的子类的情况下均可发出限制要求的通知书。 | 类似于单一性缺陷的审查意见,即针对两个或两个以上方案不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情况下,会发出单一性缺陷的审查意见。若方案间具有至少一个相同或相应的技术特征,则不属于存在单一性缺陷。 |
非最终审查意见 | 答复期限为发文日起3个月,可至多延长至6个月,延期费用与答复文件一并缴纳。 | 答复期限为推定收到日起4个月(第一次审查意见)或2个月(除第一次审查意见外),可至多延长2个月,延期请求必须在答复期限届满前提出。 |
最终审查意见 | 审查阶段未终结,申请人仍然可以答复,且包含多种救济途径,答复期限为发文日起3个月,可至多延长至6个月。 | 驳回决定意味着审查阶段终结,申请人只能针对驳回决定提出复审请求,请求期限为推定收到日起3个月,不可延期。 |
咨询意见书 | 是最终审查意见的延伸,申请人仍然可以答复,且可利用多种救济途径维持案件的“生命”。 | 不存在类似的审查意见。 |
表1 中美两国审查意见的区别
素材来源:
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官网
http://www.sziprs.org.cn/szipr/hwwq/fxydzy/bjzy/content/post_9505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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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最后
以上便是美国专利申请中常见的审查意见,有需要申请美国专利的朋友,可以滴滴小熙哟~
对于专利申请人而言,美国专利审查意见非常关键,它是取得专利权的一道关卡。写作风格应当清晰明了,用语严谨准确,同时使用一些与文章主题密切相关的关键词和短语等等,同时还要及时的去提交回复,保证申请程序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