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起,这些外贸新规落地!
8月外贸新规:
江苏出台12条举措推动外贸保稳提质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了《关于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这是在今年3月份江苏推出《关于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若干措施》的基础上,再次围绕“稳外贸”推出的系列举措。《若干措施》注重政策衔接、兼顾稳优扶弱、注重长短结合,从推动外贸领域保通保畅、帮助外贸企业抓订单拓市场、稳定外贸产业链供应链、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等四个方面提出12条具体举措。
推动外贸领域保通保畅方面,《若干措施》针对重点外经贸企业强化“一企一策”服务,推动复工企业尽快达产满产,保障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加强进口促进载体平台建设、支持保税维修及再制造业务,是《若干措施》稳定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的主要举措。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加大进出口信贷支持、提升中小微企业汇率风险管理能力、优化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环境。
《若干措施》全文:
http://www.jiangsu.gov.cn/art/2022/7/22/art_46144_10549964.html
浙江出台稳外贸稳外资十条措施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稳住经济大盘部署要求,解决外贸外资企业在人员出入境、要素保障等方面面临的突出问题,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稳外贸稳外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进一步支持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的十项政策举措。
《措施》提出,要保障商务人员出入境证件应发尽发、能发快发。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落实外贸企业白名单管理机制,引导各地出入境管理部门开设商务人士服务专窗,实行“一对一”、24小时服务,实现商务人员出入境证件应发尽发、能发快发。
组织商务包机和定期航班畅通商务人员出入境通道。加大对境外参展、海外营销、来浙采购、境外投资等商务人员出入境的支持力度,组织实施商务包机,推动增加定期航班航线和班次,加强对商务包机和定期航班的政策支持。
鼓励企业以“代参展”等新模式开拓市场。出台新一批省级重点类展会目录,重点支持境外专业展会不少于50场,支持企业以“代参展”等多种方式开拓国际市场,帮助企业抓住国际展会回暖机遇,实现应展尽展、全力促展。
加大国际海运物流纾困力度。通过“四港”云平台,面向省内中小微外贸企业直接投放不少于5万个标箱的平价舱位,积极化解订舱难、运费高等问题。提升港口作业效率,落实国家减并港口收费等相关规定,提高海运相关环节收费透明度。
《措施》还提出要加大信保支持力度化解外贸企业接单风险;建立重大外资项目要素保障协调机制;鼓励外资企业在浙设立地区总部或研发中心;建立重大外资项目服务直通车机制;多举措降低外贸外资企业融资成本;推进国际贸易与投资结算便利化等举措。
《措施》全文:
https://www.zj.gov.cn/art/2022/7/11/art_1229017139_2411267.html
广东向制造业小微企业发放社保缴费补贴
广东省日前印发《关于实施制造业小型微利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通知》,明确在广东省注册、累计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6个月以上(含6个月,费款所属期自2021年4月起至2022年3月期间)的制造业小型微利企业,可领取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户不超过5万元,补贴资金一次性发放。政策有效期至2022年11月30日。
《通知》原文:
http://hrss.gd.gov.cn/gkmlpt/content/3/3938/post_3938629.html#4033
达飞再降海运费
继6月底宣布降低500欧元的海运费后,达飞近日再发公告,表示将再下调运费并扩大适用范围。
具体措施包括:
对于法国所有客户从亚洲进口的所有货物,每40英尺集装箱运费减少750欧元;
对所有目的地为法国海外领土的货物,每40英尺集装箱运费减少750欧元;
新的出口措施:对于法国所有出口货物,每40英尺集装箱运费减少100欧元。
适用范围:最初的计划是为法国本土的14家主要零售商提供运费折扣,现扩展到法国的所有客户,包括大型集团、中小企业和小型企业。该公司表示,这些措施意味着运费降幅高达25%。
达飞在公告中表示,这些降费措施将于8月1日生效,为期一年。
美国:将对570种俄罗斯商品征收关税
据俄罗斯媒体报道,美国政府公布的一份文件称,美国将从7月底开始对570种俄罗斯商品征收35%的进口关税,并公布了加征关税商品的清单,清单中包括矿物、木制品、金属等种类商品,不包含钯、铂、钛以及部分铸铁和镍产品。
据美国政府统计,加征关税商品的进口总额为23亿美元。
东共体35%最高共同对外关税生效
2022年5月初,由坦桑尼亚、卢旺达、肯尼亚、乌干达、布隆迪、南苏丹和刚果民主共和国组成的东非共同体(East African Community,简称东共体)发表声明,宣布东共体财政和贸易部长级官员们正式通过第四档共同对外关税(CET),决定将共同对外关税税率定为35%。
根据声明,经审查的东共体第四档共同对外关税税率将于2022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规生效后,家具、陶瓷制品、油漆、皮革制品、纺织品、棉花、钢铁等产品将统一征收最高35%的进口关税。
肯尼亚强制要求进口认证
肯尼亚反假冒管理局(ACA)在今年4月26日发布的第1/2022号公告上宣布,自2022年7月1日起,任何进口到肯尼亚的商品,无论其知识产权权属何地,都需要在ACA进行备案。5月23日,ACA发布了第2/2022号公告,将提交强制备案的截止日期延长至2023年1月1日。知识产权备案将通过反假冒管理局综合管理系统(AIMS)进行处理。这意味着从该日期起,任何进口商品的人和知识产权所有人必须在ACA就此类权利进行备案。
不论货品的产地来源,所有企业都必须为品牌进口货的知识产权备案,未完成制品及无品牌原材料可获豁免。违例者将构成犯罪行为,可被罚款以及监禁长达15年。成功进行知识产权备案后,ACA将以防伪装置的形式颁发认证标志。如果一旦被发现没有这种防伪装置,ACA可能会扣押并销毁商品。
加拿大对中国床垫做出双反初裁
2022年7月7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床垫(Mattresses)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肯定性初裁,决定自当日起对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该初裁结果的具体理由说明将于15日内公布。涉案产品的海关编码为9404.21.00.00和9404.29.00.00。
详细税率见这里:
http://cacs.mofcom.gov.cn/article/ajycs/ckys/202207/173737.html
美国批准婴儿床垫安全标准
2022年2月16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批准了新标准16 CFR 1241《婴儿床垫安全标准》,并将于2022年8月15日生效。
范围:婴儿床垫包括ASTM F2933-21《婴儿床垫消费者安全标准规范》范围内的所有婴儿床垫,包括全尺寸婴儿床垫、非全尺寸婴儿床垫和游乐场及非全尺寸婴儿床床垫。
要求:每个婴儿床垫应符合ASTM F2933-21的要求,其变化见16 CFR 1241。这些变化包括:一般要求、试验方法、标记和标签、说明书。
这项电子产品新国标发布
GB 4943.1-2022《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 第1部分: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已于2022年7月19日发布,并将于2023年8月1日正式实施。
标准的本次修订主要有两方面突出改进:一方面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新版标准整合了原有的GB 4943.1-2011《信息技术设备 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GB 8898-2011《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 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涵盖了音频、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的所有产品,顺应了当前技术产业发展趋势。另一方面在技术上优化升级,新版标准运用安全工程理念,提出能量分级,全面考虑了各类电子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电击、着火、过热、声光辐射等六个方面的危险来源,并提出相应的防护要求与试验方法,助力电子产品安全防护精准化、科学化、规范化。
详细信息:
https://std.samr.gov.cn/gb/search/gbDetailed?id=E4A2A4C875736A5DE05397BE0A0A61E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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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来源:焦点视界,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