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VAT新政确认延期实施,跨境电商卖家必须重视税务问题
谈到欧洲的税务问题,很多卖家认为很难,甚至有些卖家因为这个问题对这么大的市场望而却步。欧洲税务真的有那么吓人吗?
一文读懂欧洲增值税合规,轻松应对VAT,请查看【干货】欧洲跨境电商卖家的增值税合规。
欧盟跨境电商增值税新政确认延期 ●●
2020年7月22日,欧盟理事会作出最终决议,通过今年5月欧盟委员会提交的关于延迟跨境电商增值税新政的提议。根据决议,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原定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增值税新政,将延期至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这些新政对欧洲路向跨境卖家的店铺业务模式、物流方案和产品定价都产生重大影响。
1
取消低价值商品(低于22欧元)免征进口增值税规定
欧盟将创建一个进口计划,如果商品价值不超过150欧元,卖家可以在销售点向欧盟买家收取增值税,通过“进口一站式服务”(IOSS)申报和缴纳增值税,为商品提供“绿色通道”,让其快速便捷地通关。这些商品将在进口时免征增值税,从而可以在海关快速放行。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简化机制,就是由海关申报人(例如邮政经营者、快递公司、海关代理)从客户那里收取进口增值税,这些增值税将按月支付给海关。
2
取消各成员国的远程销售起征点标准,改为欧盟内整体的通用起征点标准。
根据增值税新规,各成员国采用统一的起征点标准(年度销售额10000欧元)。
此前,欧盟成员国彼此之间都设定了从3.5万欧元到10万欧元固定的远程销售额阈值,而在2021年新的税务改革之下,所有国家的通用阈值都在10000欧元的固定金额。
如果卖家在欧盟境内跨境销售的年度销售额超过10000欧元,则卖家应按照消费者所在国的增值税法规核算和缴纳增值税税款。
3
推出一站式(One Stop Shop或OSS)申报系统
非欧盟国家跨境电商卖家只需在一个欧盟成员国进行增值税登记注册,即可通过OSS系统申报自身在欧盟境内的全部增值税税款。
4
明确电商平台承担非欧盟电商卖家在该平台上销售货物的有关增值税义务。
这条规定也在某种程度上让第三方平台“被视为卖方”,并承担了更多的责任。当电商平台促进B2C业务时,其代扣代缴制度将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进口商品价值不超过150欧元;非欧盟卖家任意价值商品的远程跨境交易或国内交易。
5月15日我们邀请英国J&P会计事务所专家对EU跨境“未来现状”和应对策略的直播中就曾提到,欧洲各大电商平台对VAT政策收紧,跨境电商平台面临连带责任。比如英国已与Amazon和eBay等大型跨境电商平台签订和议书,共享卖家销售数据,以方便监督管理。
为应对即将到来的增值税新政,建议直邮卖家未雨绸缪,提早申请VAT,避免因申报流程繁琐、时间长而遭遇封店的风险。非直邮卖家需及时调整店铺的业务模式、产品定价和物流方案,准备好IOSS申报等,同时也为新政后税局查账做好充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