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再迎利好政策,单笔交易限额提至5000元
11月21日国务院召开了重大会议,其中提到多项与跨境电商切身相关的政策,这里小编为您简单总结一下:
会议目的:加快跨境电商发展,提高开放水平,促进外贸进出口稳定增长,增加消费和就业。
1.从明年1月1日起,延续实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现行监管政策,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执行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而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
2.将政策适用范围从之前的杭州等15个城市,再扩大到北京、沈阳、南京、武汉、西安、厦门等22个新设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城市。非试点城市的直购进口业务可参照执行相关监管政策。
3.在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清单内商品实行限额内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70%征收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享受优惠政策的商品范围,新增群众需求量大的63个税目商品。提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限额上限,将单次交易限值由目前的2000元提高至5000元,将年度交易限值由目前的每人每年2万元提高至2.6万元,今后随居民收入提高调增。
4.按照国际通行做法,支持跨境电商出口,研究完善相关出口退税等政策。
5.按照包容审慎监管原则,依法加强跨境电商企业、平台和支付、物流服务商等责任落实,强化商品质量安全监测和风险防控,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
完善现代物流体系
会议提到发展“通道+枢纽+网络”的现代物流体系,促进高质量发展。
(↑物流部分↑)
跨境进口城市
跨境进口试点城市是在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基础上提出来的,目前跨境进口试点的城市共有15个,分别是:上海、杭州、宁波、郑州、重庆、广州、深圳、福州、平潭、天津、合肥、成都、苏州、大连、青岛。
为推动全国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创造更多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将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数量扩大到35个。
前两批跨境综合试验区城市:广州、深圳、杭州、上海 、宁波、苏州、郑州、合肥、成都、 重庆、天津、 大连、 青岛;
第三批:北京、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南昌、武汉、长沙、南宁、海口、贵阳、昆明、西安、兰州、厦门、唐山、无锡、威海、珠海、东莞、义乌等。
(数据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2.新政将单次交易限值从2000元提高到5000元,将年度交易限值由每人每年2万元提高到2.6万元,扩大了用户的购物范围,可以大大提升电商的体量。
3.有利于适用城市吸引跨境电商企业,进一步降低已在该城市落户的跨境电商企业经营进口商品的成本。
4.新增群众需求量大的63个税目商品,并提高个人采购的限额,意味着跨境电商进口政策的进一步放开。随着相关扶持政策不断出台,跨境电商将迎来广阔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