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上半年这些财税政策,下半年才好过
我们一边迎接炎热的夏季,一边送走了2019年上半年。上半年可以说是一个精彩又动荡的半年,中美贸易战持续升温又似乎开始降温,民族企业持续发声,国家又接二连三地颁布优惠政策,惠民惠国,那么今天,让我们来总结一下2019年上半年都有哪些财税政策?哪些政策又跟咱们跨境电商行业有关?时时习才能日日新!
一、小规模10万元免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放宽了,税负也降到5%了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二、企业所得税最低5%税负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放宽了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四、小规模六税两附加减按50%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税额的50%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以上1-4条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
五、4月1日起增值税率降率了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三)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六、国内车票可以抵扣增值税了
2019年 4月1日起,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飞机票、火车票、汽车票等可计算抵扣增值税,无需认证!
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七、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来了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此政策比较适用于有提供国内服务的企业)
八、全面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制度
(一) 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期末留抵税额,是指纳税人销项税额不足以抵扣进项税额而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二)本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三)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九、购进不动产允许一次性抵扣了
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照上述规定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十、500万以下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扣除
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十一、小微企业银行借款免征印花税
2014年1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十二、符合条件企业免征残保金
自2017年4月1日起,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由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调整为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调整免征范围后,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十三、符合条件一般纳税人仍可转小规模
今年底之前,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仍可以继续选择转为小规模!
前提条件:
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