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墨加协定生效带来不利影响,将抑制我国纺织品等产品出口
7月1日,“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协定”(USMCA)正式生效,取代已实施20多年之久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分析认为,USMCA将从多方面对中国对外贸易产生不利影响,而且有可能引领发达国家重构全球贸易体系。
《美墨加三国协议》是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达成的三方贸易协议,其前身是于1994年1月生效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自美国总统特朗普上任以来,多次批评北美自贸协定造成美国制造业岗位流失,要求重新谈判。经过一年多的谈判后,美墨加三国于2018年9月就更新北美自贸协定达成一致,新协定更名为美墨加协定。今年1月,美国国会最终批准修订后的美墨加协定,并递交特朗普签署成法。按照约定,该协定于7月1日生效。
美墨加协定保留了北美自贸协定中的大部分内容,但在几个方面有变化。
其一,产业布局转变。
美墨加协定在汽车、乳制品等条款上有较大更新。协定将原先的原产地规则进一步提升,即汽车零部件的75%必须在三国生产,才能享受零关税,高于此前62.5%的标准;到2023年,零关税汽车40%-45%的零部件必须由时薪最低16美元的工人所生产。同时,墨西哥和加拿大获得美国对两国汽车关税豁免的“单边保证”。此外,加拿大在乳制品条款上做出让步,同意取消“7级”的乳品定价协议,向美国开放约3.5%的乳品市场份额。
其二,对非市场经济国家具有排他性。
新协定中有一项“毒丸条款”,即协定第32章第10条规定,若三方中任何一方与非市场经济国家达成自贸协定,另外两方可将其踢出协定。分析认为,美国意在借此条款来约束墨、加两国与第三方非市场经济国家进行自贸合作,有意针对中国。
其三,争端解决机制。
争端解决机制(ISDS)允许第三方投资者直接对东道国提起仲裁,该机制将投资者与东道国置于平等地位,可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但新协定对三国之间的争端解决机制进行了实质性限缩,也是一种排他性的体现。
总体来看,美墨加协定大致保留了美加墨三国参与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原有格局,为北美地区的经济发展起到了稳定作用。但是,新协定的实施可能会对中国的对外经贸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首先,在出口贸易方面,美墨加协定规定了更为严格的北美原产地规则,将会对中国对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的出口贸易产生抑制作用。
特朗普政府的目的在于确保以汽车、电子等为代表的制造业的原料来源和生产环节大部分在北美自由贸易区内完成。新协定通过增设北美产值含量的比例要求,从而将减少或阻止中国、越南、印度等国厂商通过转口贸易和代加工贸易进入北美市场。
从纺织行业来看,美墨加协定将抑制中国纺织品出口贸易及全球价值链分工。这是因为,该协定对纺织品原产地提出了一定的要求,提出了和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中类似的“从纱开始”的要求,加拿大和墨西哥为了享受出口美国的税率优惠,会逐渐降低从中国进口纱线和面料的数量。三国加快区域经济一体化和产业链的流通,长久来看对中墨、中加和中美的纺织品贸易都构成了一定的阻碍。
其次,美墨加协定从两方面加强了对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歧视性约束,必将对中国造成影响。
一方面,USMCA约束成员国与非市场经济国家自由贸易协定的达成。USMCA规定,若成员国与非市场经济国家进行FTA谈判,必须在开始谈判前至少三个月告知其他成员国,其他成员国有权对协议文本进行审查和终止USMCA,这将给中墨自贸协定的谈判带来难度和挑战。
另一方面,尽管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ISDS)在美国和墨西哥之间得以保留,但同时规定,ISDS并不适用于由非市场经济的第三国国民控制或所有的企业。这意味着,中国在墨西哥投资设立的墨西哥企业如果再投资美国,并与美国政府产生纠纷,在很大概率上,这个中国投资的墨西哥企业无法援引美墨加贸易协定项下的国际投资仲裁来起诉美国政府。
此外,美墨加协定对中国的负面影响还体现在它对美国与日本、欧盟和脱欧后的英国等国家产生的示范效应上,以及对世贸组织改革的走向和全球贸易规则演变带来的深远影响。
有分析指出,美墨加协定是特朗普政府对其主张的“贸易公平原则”的一次实践,有可能引领发达国家重构全球贸易体系。过去北美自贸协定和WTO秉承的原则都是大国、强国承担更多义务,让小国、欠发达国家享受优惠待遇。但美墨加协定纠正了这一点,要求各成员国之间义务对等。在协定正式生效后,未来欧盟以及其他发达国家可能效仿美国,不再像过去那样为了国际贸易原则而“牺牲”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