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生效首周已签发275份原产地证书!如何申请、相关流程等热点问题全汇总!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以下简称RCEP)自2022年1月1日起对10国正式生效实施,分别为中国、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
(1)申请人应当提交证明货物原产资格、原产国(地区)的材料,并对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注意:一般情况下,可以证明货物原产资格或原产国(地区)的资料包括:《产品成本明细单》、产品加工工序、原材料及零部件的采购发票、采购合同、标签及外包装等,申请人可按照签证机构的要求提供。
(2)申请人申请签发背对背原产地证书的,应当提交初始原产地证明正本。
注意:RCEP背对背原产地证明是中间缔约方针对已由原出口缔约方出具原产地证明的货物,再次分批分期灵活出具的原产地证明,相关货物在其他缔约方进口时仍然可以享受关税优惠待遇。需要注意的是,背对背原产地证明的有效期不得超过初始原产地证明的有效期。
(3)申请人应当自原产地证明签发或者开具之日起3年内,保存能够充分证明货物原产资格和原产国(地区)的文件记录,记录可以以电子或者纸质的形式保存。
重要提醒:原产地签证相关文件记录,要保存3年!保存3年!保存3年!
1、申请人可登陆“互联网+海关”(http://online.customs.gov.cn/),点击“常用事项”—“税费管理”—“原产地管理”—“原产地证书签发”,进行原产地证书申报。
2、也可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s://new.singlewindow.cn/#/standardEdition),点击“原产地”—“海关原产地证书申请”,进行原产地证书申报。
目前输新加坡、泰国、日本、新西兰和澳大利亚的RCEP原产地证书可自助打印证书。
RCEP生效后,申请人可登陆“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平台网址为http://fta.mofcom.gov.cn/index.shtml),在首页“协定税率”模块,选择“原产地”、“目的地”、“商品编码”,查询出口货物的具体享惠情况。
若产品原材料来自不同国家,且产品具备RCEP原产资格,可依照以下方法判断其原产国:
首先,查阅《特别货物清单》,判断产品税号是否列入《特别货物清单》;
→ 若产品税号列入《特别货物清单》
当出口成员方价值成分不低20%(此处不能使用累积规则),“原产国”一栏填写出口成员方。
→ 若产品税号未列入《特别货物清单》
查询RCEP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若产品符合其特定原产地规则的实质性改变,则“原产国”一栏填写出口成员方。
若产品具备原产资格,但依据以上条件无法确定原产国(地区),则货物的原产国(地区)为该货物在出口成员方的生产提供的全部原产材料价格占比最高的成员方。同时,允许进口商申请享受对货物的最高税率。
背对背原产地证明是中间缔约方对已由原出口缔约方出具原产地证明的货物,再次分批分期灵活出具的原产地证明。相关货物在其他缔约方进口时,仍可享受关税优惠待遇
举例:
中国贸易商从越南购买10000吨橡胶,越南签证机构已签发相关RCEP原产地证书,橡胶在中国分拆后,国内分销2000吨,再将3000吨和5000吨橡胶分别出口到新西兰和日本,中国贸易商可向当地海关申请签发背对背原产地证书,若为经核准出口商,可开具背对背原产地证明,新西兰和日本的进口商凭背对背原产地证书可申报享受RCEP协定税率。
需要注意的是:
1)背对背原产地证明的有效期与初始原产地证明的有效期一致。
RCEP生效之前已经从我国出口,尚未抵达其他成员方的在途货物,2022年6月30日前,申请人可以按照《办法》规定申请补发原产地证书。
一般情况下,申请人应当在货物装运前申请签发原产地证书。如申请人由于过失或者其他合理原因,未能在装运前向签证机构申请签发原产地证书的,可以自货物装运之日起1年内向签证机构申请补发。
(1)重发
已签发的原产地证书正本遗失或者损毁的,申请人可以自原产地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向原签证机构申请签发经认证的原产地证书副本。
注:申请重发证书,一般需向签证机构提供如下资料:《原产地证重发申请书》、申请人的情况说明、遗失或损毁责任方的情况说明、原证书的留档资料(如证书正本的复制件)等。
(2)更正
原产地证书所载信息有误或者需要补充信息的,申请人可以自原产地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凭原产地证书正本向原签证机构申请更正,更正的方式有如下两种:
方式一:由签证机构签发新的原产地证书,并且作废原原产地证书;
注:企业需向签证机构发送更改证电子信息,并在收到“待提交原证后再签”的缓审回执后,现场提交如下资料:原始的原产地证明(应与更改申请书填写的证书一致),其它可证明更改内容的资料或复印件(如提单、信用证、第三方发票等)。
方式二:申请更正原产地证书,由签证机构在更正处签名和盖章。
注:一般是原证书已经向进口国海关提交过,进口国海关要求手工更改原证书,现场提交如下资料:《原产地证书更改申请书》,原始的原产地证明,其它可证明更改内容的资料或复印件(如提单、信用证、第三方发票、情况说明等)。
海关和贸促会签发的RCEP原产地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申请人可享受同等关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