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海运几种放货方式,各有什么不同?
我们做海运都知道,海运货物能及时放货,按时交货到收货人手里是最好不过的事情了,但现实中往往会遇到无法顺利放货或无单放货的情况。下面,我们针对海运放货方式做一下总结:
正本提单放货(MB/L)
解释:
即Master BL正本提单。这是船公司出具的一种物权凭证,收货人据此提取货物。它可以背书转让,是一种重要的单据;
一般情况下收货人都是凭海运正本提单向船公司提货。即船公司在收到收货人提交的正本提单后才对收货人放货。
流程:
发货人拿到正本提单后扫描发给收货人,正常付款后,发货人再将整套提单快递邮寄给收货人,收货人凭正本提单向船公司换提货单提货。
优点:
海运提单是物权凭证,凭借此方式放货,比其他的方式无单放货风险要小,且没有额外的单证费用,国际海运中多采用此提货方式。
缺点:
不适合短途海运,容易导致进口提货迟滞,产生额外的滞期费。
电放(TLX)
解释:
即TELEX RELEASE,是指发货人请求船公司允许收货人凭提单副本提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如果船公司之前已经签发了正本海运提单,那发货人须把正本提单全部退回。船公司在收回正本提单之后才做电放。如果之前船公司没有签发正本海运提单,电放后也将不再签发正本海运提单。
流程:
出电放保函向船公司申请电放,船公司同意后会通过电子报文或者电子信息形式把提单信息发送至目的港船公司通知目的港代理放货,收货人可凭加盖电放章的提单复印件和电放保函进行换单提货。
优点:
方便、快捷,安全,可以降低提单遗失的风险。
缺点:
发货人不易掌握货物控制权。且电放有额外的电放费用。
海运单放货(SWB)
解释:
即SEA WAYBILL,SWB不具物权凭证,所以不能转让,一旦做了SWB ,货权就从发货人转移到收货人了,也就是说收货人可以直接去提货,SWB提货不需要正本,也不需要电放费,对于信用较高的公司、跨国子母公司或收到全部货款后可以采用这种放货形式。
优点:
出单快,提货快,方便,快捷,比电放会少一个电放费。
缺点:
无法掌握货物控制权。
总结区别
1.凭正本提单放货就是收货人凭正本背书提单向船公司提货。风险较小,费用只有一个文件费。
2.电放货物就是不需要正本提单,只需要凭背书的电放提单传真件和电放保函船公司提货就可以了。风险居中,费用为文件费+电放费。
3.SWB方式凭SWB和SWB保函向船公司提货,风险较高,费用只有一个文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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