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宁波跨境电商发展现状、瓶颈及对策
导读:跨境电商是“一带一路”最适合优先推动的贸易和商业模式,是外贸发展新动能。2015至2018年,国务院分三批批准设立杭州、宁波、北京等35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简称综试区),2017年9月20日,国务院决定将综试区形成的“两平台”“六体系”等成熟做法面向全国复制推广,商务部等14部门联合发函复制推广综试区所取得的经验。为了全面了解中国(宁波)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情况,探寻跨境电商企业发展遇到哪些瓶颈,为跨境电商快速发展提出有效对策,从2016年起,我们先后两次对中国(宁波)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进行了调查和研究。
宁波跨境电商起步较早,发展较快。2011年11月,宁波就成为全国首批国家电子商务创建的示范城市;2012年底被列为中国首批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城市;继杭州之后,2016年1月又被国家批准为第二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自此,宁波跨境电商增长快速,进出口额由2016年的40.32亿美元增长至2018年的166.11亿美元,实现了“一点接入、三单汇流、集中查验、联合放行”。宁波跨境电商发展呈现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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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成外贸企业开展跨境电商,外贸或工贸企业转型及跨境电商创业是跨境电商成长主要路径
根据2016年对宁波612家外贸企业的调查,从事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及既出口也进口的企业占29.7%。跨境电商成长路径有:工贸企业或外贸企业转型成为跨境电商企业、创业开展跨境电商出口(也称天生跨境电商企业)、跨境电商平台或综合服务、为跨境电商代运营或提供专业服务和为跨境电商提供产品等。
2017年调查的30家跨境电商企业中,60%的跨境电商企业由工贸企业(43.3%)和外贸企业(16.7%)转型而来,36.7%是天生跨境电商创业企业;3.3%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运营服务。其中,在转型成长的跨境电商企业中,6.7%的企业是完全转型,即把原有的传统外贸业务全部剥离,专门以跨境电商方式出口;50%是保留传统外贸业务,把部分资源用来发展跨境电商业务;3.3%则是保留现有业务,新设立跨境电商企业,由新设企业开展跨境电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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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或工贸企业的跨境电商化程度较高,跨境电商增长快于外贸整体出口水平
为度量外贸企业或工贸企业转型发展跨境电商的水平,我们设立了跨境电商化指数。跨境电商化指数(Cross-border Electronic Commerce Index,简称CECI)是从事跨境出口或跨境进出口企业中,跨境电商出口销售收入占企业外贸销售收入的比例。该指数越高,外贸企业或工贸企业跨境电商转型程度越高。天生跨境电商企业的CECI等于或接近1。比较2016年和2017年的调查数据(图1),可以看出,2017年的样本企业的跨境电商化指数比2016年样本企业高。比较宁波4家B2B试点企业,可以看出,外贸企业的跨境电商水平稍高,工贸企业略低,但这也与企业经营模式、原有贸易结构有关。
图1 2017年与2016年跨境电商企业CECI的比较
根据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数据,可测算出全市的跨境电商化指数由2016年的5%,提高到2017年的11%,而2018年则达到17%;2018年全市跨境电商进出口额的复合增长率为103%,远高于外贸同期17%的复合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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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企业运营中,以多平台运营为主,电汇(T/T)结算居多,海外仓以租用为主
电商平台是跨境电商进行交易的场所。宁波企业跨境电商运营时,不限于一个平台,而是多个平台并用。2016年的调查表明,27.1%的跨境电商企业自建平台或者兼用其他平台,26.5%的企业使用速卖通或同时兼用其他平台,此外,还有中国制造网、亚马逊和ebay。
宁波企业跨境出口结算以T/T为主,多方式并用。其中,在仅使用一种结算方式的76家企业中,使用T/T的占比为73.7%,其次是Paypal(10.5%)、Escrow(7.9%)、信用卡(3.9%)、西联汇款(2.6%)和Payoneer(1.3%);在使用两种以上结算方式的企业中,使用T/T和其它支付方式的占比最高(28.1%)。17.6%的宁波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建有“海外仓”,其中,以租用其他企业海外仓为主(占40.6%),合作(15.6%)与自建(12.5%)居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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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的经营团队规模小,复合人才和高级人才的需求大
据2016年的调查,宁波跨境电商企业的经营团队以1-3人居多,这类企业占1/3以上;3-5人团队的企业占1/5。从企业需求看,企业需要多层次人才,其中对复合人才(兼多学科知识和多种技能)和高级人才(能制定并实施策略)的需求较多。在单一需求复合型、高级、中级(在上级指导下工作并完成任务)、初级(能进行日常业务操作)企业中,高级人才的需求最高(38.7%),其后是复合型(37.3%)、中级(18.7%)和初级(4%);在同时需要两类以上的企业中,需要复合型人才和其他人才的占比最高(30.2%),其后是高级人才和其他(27.4%)、中级人才和其他人才(26.4%)、初级人才和其他人才(16%)。对语言人才的需求,以英语为主,在需要单一语种的81家企业中,91.4%的需要英语,其他需求语种有西班牙语(4.9%)、德语(2.5%)和俄语(1.2%);在需要两种以上语种的企业中,需要英语及其他语言的企业最多,占29.8%。专业人员中,以网上销售人员需求为主,在单一需要某一类专业人员的77家企业中,需要网上销售人占49.4%,其次是网络工程师和美工师(29.9%)、物流管理(3.9%)、线下采购(2.6%)等;在需要两类以上专业人员企业中,同时需要网上销售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占41.9%。
对于新员工培训,宁波企业以师父带徒弟或老员工带新员工方式的“一带一”为主,辅以其他方式。据调查,1/5的企业单一用“一带一”培训员工,超过60%的企业使用两种以上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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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企业的跨境电商化程度较高,跨境电商增长快于外贸整体出口水平
据调查,宁波跨境电商企业的毛利润以10-30%的居多,2/3企业的经营利润高于10%。其中,26.7%企业的利润为10-20%,20%企业的利润为20-30%,13.3%和6.7%企业的利润分别为30-50%和50%以上。绝大多数受调查企业的毛利润都比传统贸易企业高。其中,50%跨境电商企业高10%以上,20%的企业高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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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新业态的市场推广困难及运营技能欠缺是跨境电商发展的主要瓶颈
跨境电商是新兴贸易模式,也是数字贸易的初始形态,这种贸易新业态借助于互联网平台实现“虚拟空间市场”的交易,在运营流程、市场推广、营销方式上都不同于传统外贸。据调查,市场推广是跨境电商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最主要问题。此外,品牌建设、平台、物流、信用等问题制约着跨境电商企业的发展。运营技能不足和缺少跨境电商知识也是阻碍外贸企业转型与跨境电商企业发展重要因素。另据调查,没有开展跨境电商的外贸企业中,缺少电商人才和不了解跨境电商知识是制约其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的重要原因;其中七成的跨境电商企业渴望了解跨境电商知识,提高企业运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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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意识不强与知识产权纠纷制约跨境电商企业做大做强
跨境电商是新兴贸易模式,也是数字贸易的初始形态,这种贸易新业态借助于互联网平台实现“虚拟空间市场”的交易,在运营流程、市场推广、营销方式上都不同于传统外贸。
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没有在商品流入国(地)注册的商标、申请的专利等知识产权不受该国(地)相关法律的保护。跨境电子商务商标侵权行为影响平台和卖家在国际市场中的信誉和形象,成为跨境电子商务可持续发展的障碍。根据2017年的调查,跨境电商企业商标意识不强,仅有23%企业在国内和境外注册商标(或国际商标注册),27%的企业没有商标,43%的企业只有国内商标,其他情况占7%。这表明多数企业的品牌意识淡薄,品牌化发展的意识不强。同时,跨境电商平台对知识产权侵权的处理方式(如产品下架、律师函警告或索赔、国外法院传票或处罚、扣分、消费者差评及封在线支付帐号等),也会降低企业的商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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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跨境电商园区特色化定位与中小外贸企业创新模式引导的缺失,抑制区县(市)的积极性,也不利于企业专业化、品牌化发展
市级跨境电商园区是综试区发展的根基,《中国(宁波)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对市级园区建设缺少特色化发展的设计。《实施方案》提出建设“3456”工程,即“三大平台、四大服务体系、五大保障体系、六大创新突破”。其中对于跨境电商园区平台建设,提出优先推动市级跨境电商园区建设,增强核心要素的集聚能力,打造完整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生态体系,但该方案对12个市级跨境电商园区的发展如何定位、如何体现园区与区域特色产业的融合等没有明确,园区建设与各区县(市)外向型产业的融合度较低,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区县(市)参与的积极性。
中小外贸企业转型及创业企业发展是宁波跨境电商发展的主力军。《实施方案》突出强调以外贸综合服务平台模式创新、海外仓备货出口模式创新和大宗商品跨境电商模式创新等推进跨境电商模式创新发展,但如何利用这些模式对已有跨境电商模式进行创新的引导,《实施方案》很少涉及,后续又缺少相应支持政策,这不利于中小跨境电商企业的转型发展。此外,对园区考核注重跨境电商规模,强化“量”的增加,忽视“质”的引导,这易出现同质化经营,重现传统贸易时代的靠铺货走量赢取利润的经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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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跨境电商统计规则不能客观真实反映发展状况
目前,数据缺乏使人们很难把握跨境电商发展的概貌,对确定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的贡献也是一种挑战。我国跨境电商处于初级阶段,如何做好数据统计正处于摸索过程。宁波跨境电商出口统计包括B2C跨境网络零售、B2C(9610)、B2B试点企业和跨境电商商务信息平台4类数据,就统计现状而言,B2B统计数据的采集体系,缺少“硬”规定,企业有一定的选择权,还没有实现交易与统计同步对接。B2B统计数据的采集是由B2B试点企业向统计系统自主申报,而B2B试点企业是由商务部门推荐,海关审核资格,然后接入跨境电商的统计体系。B2B企业有的交易是自建销售系统,有的是在第三方交易平台上销售,对于既有B2B业务也有一般贸易的B2B企业来说,其数据可能有一定的选择权。
现行跨境电商统计中主要存在数据多报、数据流失、重复上报、跨境电商口径与海关统计不一等问题。目前,数据上报主体中,跨境电商商务信息平台作为申报主体之一,由于其多是外贸综合服务平台,有的平台融综合服务与交易于一体,若是综合服务平台,委托其报关、报检及退税的出口贸易不一定是以电子商务方式达成的,需要甄别哪些贸易数据属于跨境电商。在缺少有效甄别措施的情况下,如果外贸综合服务平台或B2B试点企业把非跨境电商的数据上报为跨境电商数据,就会出现多报情况。现行数据上报主体中,缺少如阿里巴巴国际站、速卖通、亚马逊、敦煌网、ebay和wish的数据等第三方跨境交易平台的数据,许多以电子商务方式从事贸易且没有入驻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的中小微企业,又不是试点B2B企业,其贸易数据显然没有统计到跨境电商交易数据中,这样就可能出现数据的流失。如果B2B试点企业入驻跨境电商商务信息平台,则可能会出现重复上报现象。此外,除少量邮件或快件外,绝大多数跨境电商数据已纳入海关统计,但跨境电商统计与海关统计尚不完全一致,因为一些企业的个别月份会出现跨境电商数据高于海关统计数据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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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多层次跨境电商人才培养方式,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培养模板
人才缺少,运营技能不足是制约跨境电商发展的关键因素。目前,宁波综试区的宁波市跨境电商学院、阿里巴巴跨境电商宁波人才培训孵化中心以及鄞州区电商协会发起的“电商人下午茶”等方式在跨境电商多层次人才培养中都有成功的经验。相关部门应把宁波综试区在校企联合培养、在岗培训和专题分享等方面成熟的人才培训经验进行总结和提炼,形成可在宁波全大市乃至全国复制的多层次人才培训基础模板,推进跨境电商人才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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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跨境电商企业运营模式转型,助推跨境电商产业的健康发展
跨境电商是国际贸易新业态,其运营模式与传统外贸企业有较大差异,有一部分是天生跨境电商企业,因此,研究跨境电商企业成长路径,推广成熟运营模式,有助于推进整个产业的快速发展。目前,宁波跨境电商企业已初步形成了垂直跨境电商、天生跨境电商、工贸一体企业的MRB2C模式、小家电产业集聚平台、代运营、本土跨境电商平台等多种运营模式,这些运营模式将对跨境电商企业的发展起到启示与激励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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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线下特色园区,实施“错位”发展,规避“同质化”竞争
目前,全国综试区建设均取得了积极成效,杭州综试区提出的“两平台”“六体系”已开始向全国复制推广。对于线下园区的建设,国家出台示范园区认定办法,形成管理机制,部分综试区与自贸试验区、综保区融合发展,但都还没有形成产业集聚等特色产业园区。未来如何结合地方外贸产业特色,打造线下特色园区将是宁波市级跨境电商园区建设中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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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并发布宁波跨境电商综合指数,引领全国性跨境电商综合指数的制定
目前,敦煌网联合清华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相关机构发布了跨境电商发展指数,该指数包括规模指数、成长指数、渗透指数及支撑指数;阿里研究院和DT财经编制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ECI指数(E-Commerce Connectivity Index,跨境电商连接指数)。这些指数从一定角度度量了跨境电商发展状况,但基于所用数据的局限,国内指数仅从一个第三方跨境交易平台视角反映出跨境电商相应的发展状况,仍较片面,另外,还有一些诸如外贸企业转型发展跨境电商的程度等还没有度量。因此,设计宁波跨境电商综合指数,尝试从一个综试区的角度度量区域跨境电商发展水平,进而拓展到全国,推进全国性的跨境电商综合指数的形成,这将是宁波跨境电商综试区对全国跨境电商发展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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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跨境电商统计的宁波规则,助推全国跨境电商统计规则的制定
对于政府来说,跨境电商统计是世界性难题,尤其是B2B。目前,国内部分综试区确立了B2B出口的订单、支付单和物流单的认证标准,形成了以样本抽取、企业调查为主的统计方法。这些标准是否能被国际社会广泛认同,需要从综试区层面先行探索,在成熟之后向全国乃至世界推广。宁波综试区可在现行统计体系的基础上,从以下三方面进行尝试:一是按照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确定跨境电商出口数据的上报主体,避免出现出口数据的多报、流失、重复等现象,尝试电商出口数据完全对接海关统计;二是把B2B试点企业抽取范围覆盖到所有跨境电商企业,实现交易平台与统计系统的同步对接,实时获取跨境电商交易数据;三是探索B2C跨境出口的统计方法、数字技术如何融合应用于贸易与服务、跨境电商中服务贸易如何进行统计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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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关境上”“关境后”两环节寻找突破,为国家在跨境电商贸易规则中增加话语权提供宁波的实践
从商务部等发布的文件来看,目前综试区形成的成熟经验做法主要集中在跨境电商的国内环节,涉及海外仓的很少,而在跨境电商生态价值链的“关境上”和“关境后”两环节上经验缺乏。中国签署的15个自贸区协定(FTA)中只有与2个国家有电子商务章节,要引领跨境电商贸易规则的制订及增加在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首先在FTA协定中把自己主导的规则先行实践,这样才会有信服力。《金砖国家海关合作战略框架》《APEC跨境电子商务便利化框架》《跨境电商标准框架》的签署,为区域或全球跨境电商通关规则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当前,宁波创建“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是全国首个“16+1”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城市。宁波应借助区域合作的契机,与跨境电商往来密切的国家探讨并尝试跨境电商通关规则,整理跨境电商纠纷处理的经验,为我国开展双边合作及中国FTA升级与谈判提供宁波经验。(来源:《宁波经济•三江论坛》 文/郜志雄 编选:网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