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超一亿!中集集团已起诉胜狮货柜和中远集团
据悉,前段时间,胜狮货柜Singamas决定将其在中国的四个集装箱制造单位出售给中远航运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中远集团支付了5.62亿美元(人民币38亿元)。
根据声明,Singamas向中远海运(02866-HK)一家全资附属公司中远海运金融控股出售启东胜狮、青岛太平、宁波太平、胜狮货柜管理(上海)及启东太平共5家公司全部股权,涉及胜狮于中国从事的制造干集装箱、特种集装箱及冷冻集装箱、提供码头服务,以及提供集装箱制造技术及研发服务,胜狮拟把出售所得款项中最多约1亿美元(约7.8亿港元)用以派特别股息。公司表示,今次是其传统业务转型的重要一步,将把业务重心转移至物流服务等。
中远海运在完成收购后,其市占率将达到32.8%,取代胜狮成为第二大集装箱生产商,而中集集团则继续以超过45%的市占率维持行内第一大的位置。
而紧接着,中集集团(CIMC)就在青岛一家法院提起诉讼,指控胜狮货柜企业有限公司(Singamas container Holdings)和中国远洋运输集团(China Cosco Shipping)侵犯专利权。
中集集团声称,胜狮货柜未经批准制造和销售中集集团专利53英尺集装箱,而中远集团非法使用侵权产品。
中集已要求胜狮货柜和中远分别支付1亿元人民币(1470万美元)和人民币300万元(443,000美元)的赔偿金,并立即停止侵权活动。
在过去10年里,中集集团已卷入多起针对胜狮货柜的专利纠纷诉讼。
据了解,此前中远将集装箱制造资产出售给中集集团,并于1999年退出该业务,于2008年通过其子公司上海环球物流设备有限公司(Shanghai Universal Logistics Equipment)重新进入该业务。上海环球物流设备有限公司目前是全球第四大集装箱制造商,仅次于中集集团(CIMC)、新加坡航空(Singamas)和CXIC Group。
目前中远集团和胜狮货柜并未置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