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gmp认证价格表(gmp认证证书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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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p认证收费标准
技术审查时,收取受理申请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个企业500元;
组织专家对申请药品GMP认证的生产注射剂、放射性药品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生物制品的企业进行实地勘验审核时收取审核费,收费标准为一个剂型(含一条生产线)30000元,每增加一个剂型可加收3000元。取消国家药品认证管理中心向获得GMP证书企业收取的年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认证管理机构对本辖区内其他药品生产企业进行GMP认证,向申请企业收取GMP认证费(含受理申请费和审核费)的收费标准,由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在低于国家药品认证管理中心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备案。
药品gmp认证检查项目最新版是哪一年的
药品gmp认证检查项目最新版是2007年10月24日修订的,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药品GMP检查评定标准》。2010版的GMP,还没有公布检查评定标准,只出了部分GMP实施指南。呵呵
2010版GMP实施指南
北京大学药物信息与工程研究中心
资料目录:
1.厂房设备2010版GMP实施指南;
2.空调系统2010版GMP实施指南;
3.口服固体制剂2010版GMP实施指南;
4.实验室控制系统2010版GMP实施指南;
5.水系统2010版GMP实施指南;
6.无菌制剂2010版GMP实施指南;
7.物料系统2010版GMP实施指南;
8.原料药GMP实施指南;
9.质量系统2010版GMP实施指南。
共71.6M,很有参考价值。
药品gmp认证收费标准
国家医药管理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中发〔1990〕16号)的精神,对中央管理的医药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了重新审定,经全国治理“三乱”领导小组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证件工本费
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由国家医药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药品生产企业合格证》、《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每证可收取工本费三元。考虑到证件发放过程中的损耗及有关费用支出,经省级物价、财政部门批准,省级医药管理部门发放过程中可以适当提高收费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六元。
二、新药开发评审费
申请国家新药研究基金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应向国家医药管理局新药研究开发中心交纳评审费,每项一百八十元。
评审费主要用于评议审查国家新药研究基金项目过程中的资料费、邮电费、专家差旅费和审查评议的劳务费等开支。
三、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生产企业许可证评审费
生产直接接触药品的内包装材料、容器的企业,申请并获得《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生产企业许可证》,应交纳评审费五百元。经评审未获得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按卫生部标准已获“合格证”的硬胶囊生产企业以及已获国家医药管理局颁发生产许可证的药用聚氯乙烯硬片生产企业,评审费减半交纳。发放许可证不另行收费,换发许可证只能收取工本费五元。
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生产企业许可证评审费由省级医药管理部门收取。主要用于许可证工本费、资料费、公告费和邀请技术专家现场评审费等项支出。
四、 GMP认证费
GMP是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国际最佳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生产企业申请GMP认证应向国家医药管理部门指定的认证机构支付认证费,每个企业一千五百元。认证费主要用于对申请企业GMP保证能力进行现场审查应支付的专家差旅费以及证书费和资料费等开支。
五、医疗器械生产准许证审查费
首次申请领取《医疗器械生产准许证》的单位(生产第一、二类医疗器械)需向审查部门交纳审查费,每证二百元,未获批准领取生产准许证的单位交纳审查费一百元。发放证书不另行收费,换领证书只能收取工本费五元。
审查费主要用于医疗器械生产准许证发放过程中的证书费、资料费和公告费等开支。
六、医疗器械新产品鉴定费
申请鉴定第一类医疗器械新产品的单位应向国家医药管理部门医疗器械新产品审查办公室交纳鉴定费,每个产品三千元;申请鉴定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新产品的单位向省级医药管理部门医疗器械新产品审查办公室或相应机构交纳鉴定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省级物价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最高不得超过二千元。
医疗器械新产品鉴定费主要用于医疗器械新产品鉴定过程中专家劳务费、差旅费、资料费、邮电费、会议费等开支。
七、医疗器械、制药机械检验收费。医疗器械、制药机械检测机构接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认证,新产品鉴定的测试及有关方面委托测试的收费标准,按本通知附件执行。
八、上述各项收费应纳入单位的财务统一管理,按规定用途使用。并按期向财政部门报送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接受财政、物价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九、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到指定的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
本通知自一九九二年十一月一日起执行。
附:医疗器械、制药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GMP认证的新版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部长签署的2011年第79号令,《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下称新版GMP)已于2010年10月19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国新版GMP与98版相比从管理和技术要求上有相当大的进步。特别是对无菌制剂和原料药的生产方面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新版GMP以欧盟GMP为基础,考虑到国内差距,以WHO2003版为底线。
新版GMP认证有两个时间节点:药品生产企业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的生产,应在2013年12月31日前达到新版药品GMP要求;其他类别药品的生产均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达到新版药品GMP要求。未达到新版药品GMP要求的企业(车间),在上述规定期限后不得继续生产药品。
新版认证资料有哪些?
药品 GMP认证申请书(一式四份);
《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自查情况(包括企业概况及历史沿革情况、生产和质量管理情况、前次认证缺陷项目的改正情况);
药品生产企业组织机构图(注明各部门名称、相互关系、部门负责人);
药品生产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简历;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登记表,并标明所在部门及岗位;高、中、初级技术人员占全体员工的比例情况表;
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范围全部剂型和品种表;申请认证范围剂和品种表(注明常年生产品种),包括依据标准、药品批准文号;新药证书及生产批件等有关文件资料的复印件;
药品生产企业周围环境图、总平面布置图、仓储平面布置图、质量检验场所平面布置图;
药品生产车间概况及工艺布局平面图(包括更衣室、盥洗间、人流和物流通道、气闸等,并标明人、物流向和空气洁净度等级);空气净化系统的送风、回风、排风平面布置图;工艺设备平面布置图;
申请认证型或品种的工艺流程图,并注明主要过程控制点及控制项目;
药品生产企业(车间)的关键工序、主要设备、制水系统及空气净化系统的验证情况;检验仪器、仪表、衡器校验情况;
药品生产企业(车间)生产管理、质量管理文件目录。
药企宜规避认证“堵车”
根据新版GMP相关要求,不少药品生产企业的改造和认证工作时间趋紧。
在“其他类别药品”中,固体制剂占据了相当大的一部分。常用的固体剂型有散剂、颗粒剂、片剂、胶囊剂、滴丸剂、膜剂等,在药物制剂中约占70%。
因此,随着新版GMP认证最后期限日益临近,留给相关企业的过渡期其实已经不多。考虑到企业未来发展和相关工作开展,规避认证工作“堵车”问题,不少企业将其完成新版GMP改造和认证的工作提前至半年以上,这也是有关部门所鼓励的。
正确理解新版GMP相关要求
许多医药企业日益感到新版GMP认证之路的艰难。其中,相当部分的中小医药企业生产线较少,缺乏对法规变化的风险预测,其厂房设计和定期改造升级工作没有形成制度性规定,这些造成其在新版GMP大限之前必须进行长周期的改造任务。然而,停产面临丧失市场的威胁,而不停产面临出局威胁。
康利华认为,药品生产企业应该正确理解新版GMP相关要求。相对而言,新版GMP更强调软件提升,并非一定就要推倒老厂、重建新厂。在硬件改造方面,药品生产企业应结合企业自身中长期的发展规划,考虑未来新增生产品种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和决策。
新版GMP体现了哪些新理念?
在新版GMP中,适时引入了质量风险管理新理念,比如明确要求企业要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在质量管理中要引入风险管理,强调在实施GMP中要以科学和风险为基础。
药品生产过程存在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等风险,不能简单按照质量标准通过检验来发现问题,必须在生产过程中加以控制。所以,新版GMP中引入风险管理的理念,并相应增加了一系列新制度,如:供应商的审计和批准、变更控制、偏差管理、超标(OOS)调查、纠正和预防措施(CAPA)、持续稳定性考察计划、产品质量回顾分析等,分别从原辅料采购、生产工艺变更、操作中的偏差处理、发现问题的调查和纠正、上市后药品质量的持续监控等方面,对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管理和控制,促使生产企业建立全链条的、相应的制度,及时发现影响药品质量的不安全因素,主动防范质量事故的发生,以最大限度保证产成品和上市药品的质量。
其次是引入了质量管理体系的新理念。新版GMP明确要求制药企业应当建立全面、系统、严密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且必须配备足够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管理制度来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
以前在不少人的意识中,质量管理和实施GMP是质量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人员的事情。而新版GMP体现了全员参与质量的理念,强调法人、企业负责人,包括质量负责人、质量受权人等高层管理人员的质量职责,使得药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更为全面深入。这是对“企业是药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进一步落实,体现了制度化管理的现代企业管理理念。
新版GMP有哪些特点?
新版GMP条款内容更加具体、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在生产条件和管理制度方面的规定更加全面、具体,进一步从生产环节确保了药品质量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均一性。
新版药品GMP的特点首先体现在强化了软件方面的要求。一是加强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大幅提高对企业质量管理软件方面的要求。细化了对构建实用、有效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强化药品生产关键环节的控制和管理,以促进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二是全面强化了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增加了对从事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人员素质要求的条款和内容,进一步明确职责。如,新版药品GMP明确药品生产企业的关键人员包括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受权人等必须具有的资质和应履行的职责。三是细化了操作规程、生产记录等文件管理规定,增加了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在硬件要求方面,新版GMP提高了部分生产条件的标准。一是调整了无菌制剂的洁净度要求。为确保无菌药品的质量安全,新版GMP在无菌药品附录中采用了WHO和欧盟最新的A、B、C、D分级标准,对无菌药品生产的洁净度级别提出了具体要求;增加了在线监测的要求,特别对悬浮粒子,也就是生产环境中的悬浮微粒的静态、动态监测,对浮游菌、沉降菌(生产环境中的微生物)和表面微生物的监测都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另外,增加了对设备设施的要求。对厂房设施分生产区、仓储区、质量控制区和辅助区分别提出设计和布局的要求;对设备的设计和安装、维护和维修、使用、清洁及状态标识、校准等几个方面也都作出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