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要求的reach检测是什么标准(reach检测报告是检测多少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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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hs标准是什么意思,有哪些限制和要求
ROHS指令2002/95/EC
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
注意到成立欧洲共同体的条约,
特别是其中第95条,
注意到欧盟委员会的建议,
注意到欧盟经济与社会委员会的意见,
注意到欧盟地区委员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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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欧洲共同体条约第251条所规制的程序行事并根据协调委员会于2002年11月8日通过的联合文本。
鉴于:
(1)各成员国为限制在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有害物质而制订的法规或行政措施之间存在的差异能产生贸易壁垒和扭曲共同体内的竞争,甚至对单一市场的建立及其功能产生直接影响。因此有必要协调成员国在此领域的法规,以利于保护人类健康和报废电子电气设备合乎环境要求的回收和处理。
(2)欧盟理事会于2000年12月7~9日在尼斯召开的会议上批准了部长理事会于2000年12月4日就预防原则通过的决定。
(3)欧盟委员会1996年7月30日回顾共同体废弃物管理战略的通讯强调了减少废物中有害物质含量的必要并指出制定在产品和加工过程中限制使用这些有害物质的欧共体法规的潜在益处。
(4)理事会1988年1月25日为消除镉环境污染的欧共体行动计划的决定要求欧盟委员会刻不容缓地发展该计划中的特殊措施。人类健康也必须得到保护,因此应实施一个特别限制镉的使用及加快研究其替代品的整体战略。决定强调在不存在适当的和更安全的选择的情况下应限制镉的使用。
(5)证据表明,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2003年1月27日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第2002/96/EC号指令规定的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收集、处理、回收和处置措施对于减少与涉及的重金属和阻燃剂相关的废物管理问题很必要。然而,尽管有那些措施,但在目前的废物处理中仍将继续发现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实质部分。即使报废电子电气设备被分类收集并遵守回收程序,但汞、镉、铅、六价铬、聚溴联苯(PBB)、聚溴二苯醚(PBDE)的成分仍有可能对人类健康和环境形成危险。
(6)考虑到技术和经济的可行性,确保显著减少这些物质对健康和环境形成的危险的最有效的、且在共同体内可实现所选择保护水平的方式是在电子电气设备中以安全或更安全的物质替代它们。限制这些有害物质的使用也就是提高报废电子电气设备回收的可能性和经济利益并减少它们对回收工厂工人健康所造成的负面影响。
(7)要科学研究与评估本指令管辖的物质,它们已在欧共体和成员国层面受到不同措施的管理。
(8)本指令规定的措施考虑了现有的国际准则和建议并基于对可获得的科学和技术信息的评估。由于缺乏措施可能在共同体内产生危险,所以这些措施对实现所选择的对人类和动物健康及环境的保护水平是必要的。应及时检查这些措施,必要时,考虑了获得的科技信息后可进行调整。
(9)本指令的实施不影响共同体在安全和卫生要求方面的立法以及共同体关于废物管理的特殊立法,特别是1991年3月18日理事会关于含有某些危险物质的电池和蓄电池的第91/157/EEC号指令。
(10)应考虑不含有重金属、聚溴二苯醚(PBDE)和聚溴联苯(PBB)的电子电气设备的技术发展。一旦获得了科学证据和考虑了预防原则,应检查是否可禁止其它有害物质的使用并以更加合乎环境要求的、确保对消费者的保护不低于相同水平的替代品来替代它们。
(11)如果从科技角度来看,不可能有替代品,或者替代品对环境和健康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大于其对环境和健康带来的益处,那么可免除执行替代品的要求。开发电子电气设备中有害物质替代品的工作仍要继续进行,以使它们符合电子电气设备使用者的健康与安全需要。
(12)因为产品的再利用、翻新和延长使用期是有益的,所以需要提供必要的零件。
(13)与逐步停止使用和禁止使用有害物质的要求免除相关的科技进步的修改应由欧盟委员会按照委员会程序实现。
(14)实施本指令所必要的措施应根据理事会1999年6月28日的1999/468/EC号决议规定的、实施授权给欧委会的权力的程序来采纳。
兹通过本指令:
第1条
目标
本指令的目标是使各成员国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有害物质的法律趋于一致,有助于保护人类健康和报废电子电气设备合乎环境要求的回收和处理。
第2条
范围
1.在不违反第6条的情况下,本指令应适用于提令第 2002/96/EC号指令(WEEE)附录ⅠA规定的1、2、3、4、5、6、7和10类电子电气设备,以及家用电灯泡和照明设施。
2.本指令的实施不应违背共同体关于安全和健康要求的立法和共同体关于废物管理的专门立法。 3.本指令对2006年7月1日前投放市场的电子电气设备的部件、修理部件或再利用部件不适用。
第3条
定义
就本指令而言,适用下述定义:
(a)"电子电气设备"或"EEE"指为正常运行而依赖于电流或电磁场工作的设备和指令2002/96/EC(WEEE)附件ⅠA中列出的能产生、传输和测量电流和电磁场的设备,且这些设备的设计电压是交流电不超过1000伏特,直流电不超过1500伏特;
(b)"生产者"指任何人,他们不管所采用的销售技术,根据欧洲议会和理事会1997年5月20日关于保护远程合同中消费者的第1997/7/EC号指令包括程通讯:
(i)用自己品牌生产并销售电子电气设备;
(ii)以自己品牌再销售由其它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如果再销售的设备上仍保留原生产者的品牌,这样的再销售者不能视作为上述(i)副点的生产者;或
(iii)专业从事向成员国进口或出口电子电气设备。仅仅是按照某种金融协议提供资金者不能被视为"生产者",除非他符合上述(i)至(iii)副点作为生产者行事。
第4条
防止
1.成员国将确保,从2006年7月1日起,投放于市场的新电子和电气设备不包含铅,汞,镉,六价铬,聚溴二苯醚(PBDE)或聚溴联苯(PBB)。成员国在本指令通过前根据共同体法规制定的限制或禁止在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这些物质的措施可以维持至2006年7月1日。
2.条款1将不适用于附件中所列举的应用。
3.基于欧委会的建议,一旦可获得科学证据,欧洲议会和理事应根据《第六个共同体环境行动计划》中规定的化学政策原则决定其它有害物质的禁用以及选择确保对消费者保护水平至少相同的更加合乎环境要求的产品作为其替代品。
第5条
适应科学和技术进步
1.为下列目的,旨在使附件适应科技进步的必要修改,应根据条款7(2)提及的程序而进行:
(a)必要时,可建立允许在电子电气设备的特殊物质和部件中含有条款4(1)所提及物质的最高值;
(b)电子电气设备的材料和组件可背离第4款(1)的规定,如果它们的去除或通过设计改变而使用替代品或使用不含有提及的材料或物质的材料或组件在科技上中不现实时,或替代品对环境、健康和/或消费者安全造成的负面影响好象超过它们对环境、健康和/或消费者安全造成的益处时;
(c)至少每隔四年对附件进行一次检查,或者在将一项加入到附件后四年对附件进行检查,加入新项的目的是考虑取消附件中的电子电气设备材料和组件,如果它们的去除或通过设计改变而使用替代品或使用不包括第4(1)款的材料或物质的材料和组件在科技上是可行时,条件是替代品对环境、健康和/或消费者安全产生的负面影响不可能大于其对环境、健康和/或消费者安排带来的正面利益。
2.附件在遵照条款1修改之前,欧盟委员会将专门与电子电器设备生产者、回收者、垃圾处理者、环保组织和雇员与消费者协会咨询磋商。磋商结果应递交给条款7(1)提及的委员会。欧盟委员会应考虑其收到的意见。
第6条
检查
在2005年2月13日之前,欧盟委员会应检查本指令规定的措施以便必要时考虑新的科学证据。
特别是,欧盟委员会应在该日期之前提交将第2002/96/EC(WEEE)号指令附件ⅠA所列的第8和第9类的设备纳入本指令范围的建议。
委员会也将根据科学事实并考虑预防原则,研究条款4(1)中物质是否需要调整,适当时,可向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提出建议。
应当特别注意检查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的其它有害物质和材料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影响。欧委会将检查取代这些物质和材料的可行性,并且在适当的时候,就扩大第4条的范围向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提交建议。
第7条
委员会
1.欧盟委员会将由根据第75/442/EEC号指令第18条成立的委员会协助工作。
2.当参考本款时,应适用第1999/468/EC号决议第5条、第7条以及第8条。
第1999/468/EC号决议第5条6款规定的期间应被定为3个月。
3.委员会将采用其程序规定。
第8条
惩罚
成员国应决定对违反根据本指令而制定的成员国规定的行为适当的惩罚。这些规定的惩罚应当有效,适度并有劝诫性。
第9条
过渡
1.成员国应在2004年8月13日之前使符合本指令所必要的法律、规则和行政规定生效。并将这些立即通知欧委会。
当成员国制订那些措施时,它们必须包括本指令的参照号或在该国官方出版物上出版时伴以此参考号。标志此参考号的方法由成员国规定。 2.成员国要将本指令范围内制定的所有法律、规则和行政规定的文本通知欧委会。
第10条
生效
本指令自在欧洲共同体《官方公报》上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11条
收受方
本指令将签发至各成员国。
2003年1月23日完成于布鲁塞尔
欧洲议会主席欧盟理事会主席 P. COX G. DRYS
ANNEX
免除第4(1)条中所要求的铅、汞、镉和六价铬的应用
1.小型日光灯中的汞含量不得超过5毫克/灯;
2.一般用途的直管日光灯中的汞含量不得超过:-盐磷酸盐 10毫克-正常的三磷酸盐 5毫克-长效的三磷酸盐 8毫克
3.特殊用途的直管日光灯中的汞含量;
4.本附录中未特别提及的其它照明灯中的汞含量;
5.阴极射线管、电子部件和发光管的玻璃内的铅含量;
6.钢中合金元素中的铅含量达0.35%、铝含量达0.4%,铜合金中的铅含量达4%;
7.--高温融化的焊料中的铅(即:锡铅焊料合金中铅含量超过85%);--用于服务器、存储器和存储系统的焊料中的铅(豁免准予至2010年);--用于交换、信号和传输,以及电信网络管理的网络基础设施设备中焊料中的铅;--电子陶瓷产品中的铅(例如:高压电子装置);
8.根据修改关于限制特定危险物质和预制品销售和使用的第76/769/EEC号指令的第91/338/EEC号指令禁止以外的镉电镀。
9.在吸收式电冰箱中作为碳钢冷却系统防腐剂的六价铬。
10.根据在第7(2)条中提及的程序,欧盟委员会应评价以下方面的应用:--台卡二苯醚(Deca BDE);--特殊用途的直管日光灯中的汞;--以下用途中所使用的焊料中的铅:服务器、存储器、用于交换和传输的网络基础设施、电信网络管理设备(旨在设定本指令豁免部分的特定截止时间);--灯泡。
RoHS指令的主要目标在于对电机与电子设备中有害物质的限制,从而保护人类健康,并保证对废弃物进行合理的回收与处理,以保护环境。该指令适用于工作电压小于1000V AC以及1500V DC的所有设备,这些设备包括在8大类产品清单中,包括灯泡以及家用照明设施。目前,对医疗设施以及监控设备尚无限制。
RoHS是《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的英文缩写;RoHS一共列出六种有害物质,包括:铅Pb,镉Cd,汞Hg,六价铬Cr6+,多溴二苯醚PBDE,多溴联苯PBB。欧盟将在2006年7月1日实施RoHS,届时使用或含有重金属以及多溴二苯醚PBDE,多溴联苯PBB等阻燃剂的电气电子产品将不允许进入欧盟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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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hs检测
检测概述
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于2003年1月通过了RoHS指令,全称是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即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也称2002/95/EC指令,2005年欧盟又以2005/618/EC决议的形式对2002/95/EC进行了补充,明确规定了六种有害物质的最大限量值。
2013年1月3日起,RoHS原指令2002/95/EC将会被废除,欧盟各国必须于 2013年1月2日前将新指令2011/65/EU(RoHS 2.0)更新到当地法律。新RoHS检测标准还是EN62321检测版本更新为EN62321:2012
检测分类
RoHS
四项测试
RoHS单项检测
镉(Cd)
EPA3052:1996、EN1122:2000、IEC62321、SJ/T11365、(BS)EN 13346:2000、ISO 11885-2007
76/769/EEC(+91/338/EEC),91/157/EEC(+93/86/EEC),94/62/EEC(包装指令),2002/95/EC(RoHS指令),荷兰镉法令,丹麦禁镉令等
RoHS单项检测
铅(Pb)
EPA3052:1996、EPA3050B:1996、IEC62321、SJ/T11365、AOAC 974.02、(BS)EN 13346:2000、ISO 11885-2007、CPSC CH E1001-08、2/3/2005
CPSIA, CPSC,CHPA, 76/769/EEC(+89/677/EEC),91/157/EEC(+93/86/EEC),94/157/EEC,2002/95/EC,丹麦禁铅令,巴赛尔公约等
RoHS单项检测
汞(Hg)
EPA3052:1996,
IEC62321,SJ/T11365
76/769/EEC(+89/677/EEC),91/157/EEC,(+93/86/EEC,98/101/EEC),94/62/EEC(包装指令),2002/95/EEC(RoHS指令),巴赛尔公约等
RoHS单项检测
六价铬(Cr6+)
EPA3060A:1996& EPA7196:1996, ISO3613,IEC62321,SJ/T11365
94/62/EEC,2002/95/EC,巴赛尔公约等
ROHS六项测试
RoHS检测
PBB多溴联苯、
RoHS检测
PPBDE多溴联苯醚
EPA3540C:1996、
EPA8207D:2007、
IEC62321、
ST/T11365
76/769/EEC(+83/246/EEC),
2002/95/EC(RoHS指令),
巴赛尔公约等
PAHs多环芳烃(16PAK)
EPA3540C:1996,EPA8207D:2007、ZEK 01-08
76/769/EEC,2005/69/EC,日本劳动安全卫生法,德国GS认证要求ZEK01-08,德国食品法等
邻苯二甲酸酯
EPA3540:1996、GB/T 20388-2006、US EPA 8061-1996、ASTM D 3421:1975、EN14372-2004、CPSC-CH-C1001-09
76/69/EEC;2005/84/EC;CPSIA,CP65、REACH SVHC等
REACH-SVHC测试
EPA3540C:1996,EPA8207D:2007、EPA3052:1996、EPA3050B:1996、EPA3060A:1996& EPA7196:1996
REACH(Registration,Evaluation,AuthorizationandRestrictionofChemicals)
Azo偶氮化合物
EN14362-1/2, GB/T17592-2006
76/769/EEC,2002/61/EC,德国日用品规则等,Oeko-Texstandard 100,Eco-label,GB/T18885-2002,
二甲苯麝香
EPA3540:1996、EPA8207D:2007
挪威PoHS、REACH SVHC
六溴环十二烷(HBCDD)
EPA3540:1996、EPA8207D:2007
挪威PoHS、REACH SVHC
苯酚测试(含四氯酚TeCP、五氯酚PCP、苯基苯酚OPP)
EN71 part 9,10,11;LFGB§ 64 BVL B 82.02.8- 2001;DIN 53704:1988
德国,化学品法,法国政府官方公报,Oeko-Tex standard 100,Eco-label、76/769/EEC(限制上市使用指令),91/173/EEC、荷兰(环境有害物质令),德国(化学品禁止规则)
有机锡测试(含二(三丁基锡)氧化物 TBTO、三丁基锡类TBT、三苯基锡类TPT
DIN38407-13、ISO 17353-2004、DIN EN ISO 17353-2005
76/769/EEC,2002/62/EC,挪威PoHS
镀层中铅、镉、汞、六价铬
EPA3052:1996、IEC62321、SJ/T11365
欧盟2002/95/EC指令
电池检测
2006/66/EC
电池指令2006/66/EC
氯化石蜡测试
EPA3540:1996、EPA8207D:2007
76/769/EEC(+2002/45/EC),斯德哥尔摩公约,REACH SVHC、挪威PoHS
全氟化合物(PFOS、PFOA)
EPA3550B
76/69/EEC,2002/122/EC,加州65法案,挪威PoHS
双酚A
EPA3540C:1996、EPA8207D:2007、EN71 part 9,10,11
挪威PoHS;EN71 part 9
含卤素物质
(四溴双酚-A-双)-(2.2-三溴丙醚)
EPA3540:1996、EPA8207D:2007
荷兰TBBP-A-bis规定
TBBPA(四溴双酚-A)
EPA3540:1996、EPA8207D:2007
2002/95/EC
卤素测试
EN14582
EN 61249?2?21:2003
三氯生即三氯羟基二苯醚
EPA3540:1996、EPA8207D:2007
挪威PoHS
酮麝香
EPA3540:1996、EPA8207D:2007
挪威PoHS
石棉
76/769/EC,1999/77/EC
多氯联苯
EPA3540C:1996、EPA8207D:2007
化工法(关天化学物质审查与制造等限的法律), 76/769/EEC(+85/467/EEC,89/677/EEC),关于推进聚氯乙烯废物适当处理的特别措施法施行规则,巴赛尔公约等
烷基酚聚氧乙烯醚(APE0)测试
ASTM D2357
76/769/EEC,2003/53/EC
多氯三联苯
EPA3540:1996、EPA8207D:2007
化审法(关于化学物质审查与制造等限制的法律),76/769/EEC(+85/469/EECM89/678/EEC), 91/173/EEC关于推进聚氯乙烯废物适当处理的特别措施法施行规则,巴赛尔公约等
多氯化萘
EPA3540C:1996、EPA8207D:2007
日本化审法第一种特定,巴赛尔公约
六氯苯
EPA3540:1996、EPA8207D:2007
--
检测项目
RoHS2.0检测项目 2011/65/EC指令改为RoHS10项 RoHS证书
(CE证书)
铅(Pb),镉(Cd),汞(Hg),六价铬(Cr6+),多溴联苯(PBBs)和多溴联苯醚(PBDEs),增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邻苯二甲酸正丁基苄酯(BBP),邻苯二甲酸(2-己基)己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
RoHS一共列出六种有害物质,包括:铅Pb,镉Cd,汞Hg,六价铬Cr6+,多溴二苯醚PBDE,多溴联苯PBB
REACH检测的标准
REACH法规规定进入欧盟市场化学品和其它有形产品的生产商和进口商负有以下义务:
(一)注册
(整理并提交包括产品所含每种化学物质测试数据在内的详细报告。) REACH法规中,化学物质的注册范围主要包括:
1.数量≥1吨/年/人的独立存在的物质或配制品中的物质;
2.上游供应商中未注册的含量(重量比)≥2%且总量≥1吨/年/人的以单体单元(monomericunits)或化合物(chemically bound substances)形式存在于聚合物中的单体或其他物质;
3.总量>1吨/年/人且正常或可合理预见使用状态下会有意释放的物品中物质(substances in articles);
4.总量>1吨/年/人,化学品局有理由怀疑会从物品中释放且这种释放对人体或环境有害的物品中物质,化学品局可要求注册。
REACH法规中,豁免注册的物质有:
1. 1吨/年/人的物质
2.放射性物质
3.海关监管下的不做任何处理或加工的:(1)为再出口而暂存,或保税区或保税仓库中的;或(2)过境的
4.非分离中间体
5.运输危险物质的运输工具
6.废弃物
7.成员国因国防之因而豁免的
8.医药或兽药
9.食品或饲料中的添加剂、食品调味剂和动物营养剂
10.附件 IV中的物质(已知风险很低)
11.附件V中的物质
12.再次进口已注册的物质本身或制品中的物质
13.已注册的物质本身、制品或物品中的物质再次加工时(recovery process)
14.聚合物(聚合物本身)(但上游供应商中未注册的含量[重量比]≥2%且总量≥1吨/年的以单体单元(monomericunits)或化合物(chemically bound substances)形式存在于聚合物中的单体或其他物质除外)
15.仅用于产品或研发的化学物质(PPORD)(5+5/10年)
16.只用于植保产品中的活性成分和辅料(co-formulants)(视为已注册)
17.只用于生物杀灭剂中的活性成分(视为已注册)
18.根据79/831/EEC指令,已做过新化学物质申报的物质(视为已注册)第一批高关注物质清单 SVHC I序号物质 EC号 CAS号 1蒽Anthracene 204-371-1 120-12-7 2 4,4’-二氨基二苯基甲烷
(4,4'Diaminodiphenylmethane) 202-974-4 101-77-9 3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ibutyl phthalate) 201-557-4 84-74-2 4氯化钴 Cobalt dichloride) 231-589-4 7646-79-9 5五氧化二砷(Diarsenic pentaoxide) 215-116-9 1303-28-2 6三氧化二砷(diarsenic trioxide) 215-481-4 1327-53-3 7二水(合)重铬酸钠(Sodium dichromate) 234-190-3 7789-12-0 10588-01-9 8二甲苯麝香
(5-tert-butyl-2,4,6-trinitro- m-xylene(musk xylene)) 201-329-4 81-15-2 9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醇)酯 Bis(2- ethyl hexylphthalateDEHP) 204-211-0 117-81-7 10六溴环十二烷及其非对映异构体
(Hexabromocyclododecane(HBCDD) and
all major diastereoisomers identified
(α–HBCDD,β-HBCDD,γ- HBCDD)) 247-148-4
及
221-695-9 25637-99-4及 3194-55-6
(134237-51-7, 134237-50-6, 134237-52-8) 11 C10-13短链氯化石蜡
(Alkanes,C10-13,chloro(Short Chain
Chlorinated Paraffins)) 287-476-5 85535-84-8 12三丁基氧化锡 Bis tributyltin) oxide) 200-268-0 56-35-9 13砷酸氢铅Lead hydrogen arsenate) 232-064-2 7784-40-9 14邻苯二甲酸丁芐酯 Benzyl butyl phthalate 201-622-7 85-68-7 15三乙基砷酸酯 Triethyl
arsenate) 427-700-2 15606-95-8第二批高关注物质清单 SVHC II
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昨日正式将14个物质加入高关注物质(SVHC)清单,这14个物质在REACH中将需要履行供应链信息传递的义务,下游产品供应商必须在客户提出要求的45天内免费以书面或电子的形式提供产品中这些物质含量的具体信息。瑞欧科技提醒这些物质的制造或进口企业,必须核查自身在此清单下可能要承担的义务,这些义务不仅涉及物质本身,还包括含有这些物质的混合物和物品。此次清单中的物质包括5种形式的聚芳烃-蒽、高温煤沥青、2,4-二硝基甲苯、硫酸铅铬钼红、硫代铬酸铅黄、磷酸三(2-氯乙基)酯、硅酸铝耐火陶瓷纤维、氧化锆硅酸铝耐火纤维和铬酸铅共14种,去除了去年12月ECHA成员国委员会通过的15个高关注物质中的丙烯酰胺。ECHA成员国委员会虽然将丙烯酰胺确定为高关注物质,但欧盟初审法院院长取消了此次将该物质列入清单。目前丙烯酰胺重新被归入SVHC,现第二批有15项。 15个物质的详细清单如下:物质名称 CAS号常见用途蒽油 90640-80-5橡胶制品,橡胶油,轮胎蒽油,蒽糊,轻油 91995-17-4蒽油,蒽糊,蒽馏分 91995-15-2蒽油,含蒽量少 90640-82-7蒽油,蒽糊 90640-81-6高温煤焦油沥青 659969-93-2用于涂料、塑料、橡胶丙烯酰胺 79-06-1絮凝剂,胶黏剂,土壤改良剂,造纸助剂,纤维改性与树脂加工剂硅酸铝耐火陶瓷纤维-工业绝热、密封、防腐材料;电热装置绝缘、隔热材料;仪器设备、电热元件的绝缘和隔热材料;汽车行业隔热材料氧化锆硅酸铝耐火陶瓷纤维- 2,4-二硝基甲苯 121-14-2制造染料中间体,炸药,油漆,涂料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 84-69-5树脂和橡胶的增塑剂,广泛用于塑料、橡胶、油漆及润滑油、乳化剂等工业中铬酸铅 7758-97-6可用作黄色颜料、氧化剂和火柴成分,油性合成树脂涂料、印刷油墨、水彩和油彩的颜料,色纸、橡胶和塑料制品的着色剂钼铬红(C.I.颜料红104) 12656-85-8用于涂料,油墨和塑料制品的着色铅铬黄(C.I.颜料黄34) 1344-37-2用于制造涂料、油墨、色浆、文教用品、塑料、塑粉、橡胶、油彩颜料等着色磷酸三(2-氯乙基)酯 115-96-8阻燃剂、阻燃性增塑剂、金属萃取剂、润滑油、汽油添加剂,以及聚酰亚胺加工改性剂第三批高关注物质清单 SVHC III
在2010年6月9日及10日刚刚结束的赫尔辛基会议上,欧盟化学品管理局(ECHA)与成员国委员会(SMCs)对可能成为高度关注物质的8项SVHC提案物质达成一致认同。这些物质在ECHA最终做出将其纳入的候选清单的决议后,将被正式纳入SVHC候选清单,该清单将在ECHA网站上更新。此前,ECHA公布了由丹麦、法国、德国3个欧盟成员国提出的将8种化学物——三聚乙烯,硼酸,无水四硼酸钠,七水合四硼酸钠,铬酸钠,重铬酸铵,重铬酸钾,归为SVHC的提议,这些都是致癌致畸及致生殖毒性的物质。各国可在2010年4月22日前发表有关这8种物质的危险特性的评论,SMCs届时将审查这些意见,以决定是否和ECHA达成一致。2010年6月18日,第三批SVHC正式被加入候选列表中,至此,候选清单中的SVHC已增加至38种。新增的8项SVHC如下:序号物质名称 EC号 CAS号 1.三氯乙烯 201-167-4 79-01-6 2.硼酸 233-139-2/234-343-4 10043-35-3/11113-50-1 3.四硼酸钠,无水 215-540-4 1330-43-4
12179-04-3
1303-96-4 4.四硼酸钠,水合物 235-541-3 12267-73-1 5.铬酸钠 231-889-5 7775-11-3 6.铬酸钾 232-140-5 7789-00-6 7.重铬酸铵 232-143-1 7789-09-5 8.重铬酸钾 231-906-6 7778-50-9 2010年12月15日,ECHA正式发布了REACH法规第四批的授权候选清单物质。该批物质为8月底提议的11种物质中的8种,而1,2,3-三氯苯、1,2,4-三氯苯以及1,3,5-三氯苯由于被认为缺乏数据而被排除在此批次的清单之外。至此REACH法规授权候选清单的物质增加至46种。第四批的8种物质均为致癌、致突变和/或生殖毒性物质(CMR),清单如下表1所示。表1第四批SVHC清单名称EC号和CAS号提案原因可能的使用硫酸钴(Cobalt sulfate)EC号233-334-2CAS号10124-43-3CMR主要用于制造其他物质。其他用途包括:催化和烘干,表面处理(如电镀),防腐,生产颜料、脱色(在玻璃、陶瓷中)、电池、动物饲料、化肥等。硝酸钴(Cobalt dinitrate)EC号233-402-1CAS号10141-05-6CMR主要用于制造其他化学品和催化剂。此外,还用于表面处理和电池。碳酸钴(Cobalt carbonate)EC号208-169-4CAS号513-79-1CMR主要用于制造催化剂,也有少量用于饲料添加剂、制造其他化学品,制造颜料和胶粘剂醋酸钴(Cobalt diacetate)EC号200-755-8CAS号71-48-7CMR主要用于制造催化剂,也有少量用于制造其他化学品,表面处理,合金,制造颜料,干燥,橡胶胶粘剂和饲料添加剂2-甲氧基乙醇(2-Methoxyethanol)EC号203-713-7CAS号109-86-4CMR主要用作溶剂、化学中间体和燃料添加剂2-乙氧基乙醇(2-Ethoxyethanol)EC号203-804-1CAS号110-80-5CMR主要用作溶剂、化学中间三氧化铬(Chromium trioxide)EC号215-607-8CAS号1333-82-0CMR用于金属表面处理和水生性木材的防腐三氧化二铬及其低聚物产生的酸铬酸(Chromic acid)二铬酸(Dichromic acid)铬酸及二铬酸的低聚物 EC号231-801-5CAS号7738-94-5EC号236-881-5CAS号13530-68-2-CMR当三氧化二铬溶于水即产生此类物质。三氧化二铬主要是以水溶液的形式存在,因此这些物质与三氧化二铬的使用相同。
第四批高关注物质清单 SVHC IV
2010年12月15日,欧盟化学品管理局(ECHA)新增8项物质进入SVHC候选清单,至此,SVHC增至46项:编号 SVHC关注物质清单用途物质名称(中文) Substance Name(En) EC Number CAS Number 1硫酸钴 Sulfuric acid,cobalt(2+) salt(1:1) 233-334-2 10124-43-3生产其他化学品,更多用作催化剂、干燥剂、表面处理剂(如电镀)、防腐、着色、脱色、电池等 2硝酸钴 cobaltous nitrate 233-402-1 10141-05-6生产其他化学品,更多用作催化剂、表面处理、电池等 3碳酸钴 Cobaltous carbonate 208-169-4 513-79-1生产其他化学品,用作催化剂、食品添加剂、色素、粘合剂等 4乙酸钴 Cobaltous acetate 200-755-8 71-48-7生产其他化学品,用作催化剂、表面处理、合金、色素、染料、橡胶、胶水、食品添加剂。 5 2-甲氧基乙醇 Ethanol, 2-methoxy-,calcium salt(2:1); 203-713-7 109-86-4颜料、催化剂及用于陶瓷工业 6 2-乙氧基乙醇 2-(2-methoxyethoxy)ethanol 203-804-1 110-80-5陶瓷釉料和油漆催干剂,也用于电镀、碱性电池、生产含钴颜料和其它钴产品,还用于催化剂、分析试剂、饲料添加剂、轮胎胶粘剂、立德粉添加剂 7三氧化铬和 Chromium trioxide 215-607-8 1333-82-0金属整理剂,水性木材防腐剂的固定剂 8铬酸/重铬酸/铬酸及重铬酸低聚物 Chromic acidDichromic acid 7738-94-513530-68-2三氧化铬溶于水时,产生铬酸、重铬酸;三氧化铬多数情况下为水溶液,因此,铬酸、重铬酸与三氧化铬用途一致。即用于金属后处理和木材防腐稳定剂第五批高关注物质清单 SVHC V
2011年6月20日,在成员国统一的认可下,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将7种物质正式加入SVHC候选清单,同时修订了之前已确认的SVHC物质—氯化钴的危害性。此次是第五批正式公布的SVHC候选清单,加上之前的四批SVHC候选物质,目前候选清单中总计已达53种物质。
新增与调整的SVHC候选物质物质名称 EC号 CAS号提案的SVHC性质潜在应用乙二醇乙醚醋酸酯 203-839-2 111-15-9第57(c)条,生殖毒性涂料和化学工业中的溶剂,氰基丙烯酸酯胶粘剂生产的中间体。铬酸锶 232-142-6 7789-06-2第57(a)条,致癌物航空/航天混合涂料中缓冲剂,钢铁和铝卷材及汽车涂料中使用 1,2-苯二酸-二(C7-11支链与直链)烷基(醇)酯 271-084-6 68515-42-4第57(c)条,生殖毒性 PVC,泡沫,粘合剂和涂料中增塑剂联胺也称:肼 206-114-9 302-01-2
7803-57-8第57(a)条,致癌物在肼衍生物制造中的中间体,作为聚合反应的单体,作为水处理、金属和化学品精炼中的防腐剂,也可用作航空航天器推进剂和军事(紧急)动力装置的燃料。 1-甲基吡咯烷酮 212-828-1 872-50-4第57(c)条,生殖毒性电子电器设备制造中涂层、洗涤产品的溶剂,还应用与半导体工业,石化、医药和农用化学品中。 1,2,3-三氯丙烷 202-486-1 96-18-4第57(a)和(c)条,致癌物和生殖毒性在氯化溶剂和农业生产的中间体,也作为单体使用,以前用于作油漆、清漆的去除剂和脱脂剂。邻苯二甲酸二异庚酯 276-158-1 71888-89-6第57(c)条,生殖毒性 PVC、密封剂、涂料和印刷油墨的塑化剂。氯化钴* 231-589-4 7646-79-9第57(c)条,生殖毒性钴化合物制造的中间体,用于轮胎粘合剂、有机纺织品染料、油漆干燥剂,用于玻璃和陶瓷洁具的表面处理工艺,着色剂或褪色剂,用于压敏电阻器、磁铁或湿度指示剂。第六批高关注物质清单 SVHC VI
2011年12月19日,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发布公告,正式公布第六批20项SVHC。■第六批SVHC清单及用途:物质名称 CAS NO. EC NO. SVHC分类潜在用途铬酸铬 24613-89-6 246-356-2 CMR2类致癌物质用于在航空航天,钢铁和铝涂层等行业的金属表面混合物。氢氧化铬酸锌钾 11103-86-9 234-329-8 CMR2类致癌物质航空/航天,钢铁,铝线圈,汽车等涂层。锌黄 49663-84-5 256-418-0 CMR2类致癌物质汽车涂层,航空航天的涂层。硅酸铝耐火陶瓷纤维(RCF)-- CMR2类致癌物质耐火陶瓷纤维组主要用在高温防火,工业应用(工业火炉和设备防火,汽车和航空航天设备)和建筑,生产的防火设备氧化锆硅酸铝耐火陶瓷纤维(Zr-RCF)-- CMR2类致癌物质耐火陶瓷纤维组主要用在高温防火,工业应用(工业火炉和设备防火,汽车和航空航天设备)和建筑,生产的防火设备甲醛与苯胺的聚合物 25214-70-4 500-036-1 CMR2类致癌物质主要用于其他物质的生产,少量用于环氧树脂固化剂邻苯二甲酸二甲氧乙酯 117-82-8 204-212-6 CMR2类致生殖性毒性物质 ECHA没有收到关于这种物质的任何注册。主要用途塑料产品中的塑化剂,涂料,颜料包括印刷油墨。邻甲氧基苯胺 90-04-0 201-963-1 CMR2类致癌物质主要用于纹身和着色纸的染料生产,聚合物和铝箔对特辛基苯酚 140-66-9 205-426-2具有相同毒性的物质用于生产聚合物的配制品和聚氧乙烯醚。也会被用于粘合剂,涂层,墨水和橡胶的成分。 1,2-二氯乙烷 107-06-2 203-458-1 CMR2类致癌物质用于制造其他物质,少量作为化学和制药工业的溶剂。二乙二醇二甲醚 111-96-6 203-924-4 CMR2类致生殖性物质主要被用于化学的反应试剂,也用作电池电解溶液和其他产品例如密封剂,胶粘剂,燃料和汽车护理产品砷酸、原砷酸 7778-39-4 231-901-9 CMR2类致癌物质主要用于陶瓷玻璃融化和层压印刷电路板的消泡剂砷酸钙 7778-44-1 231-904-5 CMR2类致癌物质生产铜,铅和贵金属的原材料,主要用作铜冶炼和生产三氧化二砷的沉淀剂砷酸铅 3687-31-8 222-979-5 CMR1类致生殖毒性物质&CMR2类致癌物质生产铜,铅和贵金属的原材料 N,N-二甲基乙酰胺(DMAC) 127-19-5 204-826-4 CMR2类致生殖毒性物质用于溶剂,及各种物质的生产及纤维的生产。也会被用于试剂,工业涂层,聚酰亚胺薄膜,脱漆剂和油墨去除剂 4,4'-二氨基-3,3'-二氯二苯甲烷(MOCA) 101-14-4 202-918-9 CMR2类致癌物质主要用于树脂固化剂和聚合物的生产,以及建筑和艺术酚酞 77-09-8 201-004-7 CMR2类致癌物质主要用于实验室试剂,PH试纸和医疗产品迭氮化铅 13424-46-9 236-542-1 CMR2类致生殖毒性物质主要用作民用和军用的启动器或增压器的雷管和烟火装置的启动器 2,4,6-三硝基苯二酚铅 15245-44-0 239-290-0 CMR2类致生殖毒性物质主要用于小口径步枪弹药的底漆,另外常用于军用弹药,粉驱动装置和用于民用雷管。苦味酸铅 6477-64-1 229-335-2 CMR2类致生殖毒性物质 ECHA没有收到任何关于该物质的注册,苦味酸铅是一种爆炸物,在雷管的混合物中会少量用到此物质至2011年12月19日,ECHA已合计公布73项高关注度物质。瑞旭技术提醒广大企业及时做好应对工作,确保产品顺利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