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欧洲ddp需要交什么税(ddp进口税金由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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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口欧洲 DDP 需要交什么样的税
我一直在操作DDU/DDP的单子,很简单。在DDP成交条款中,shipper需要负责目的国DUTY(关税),VAT(增值税)是目的港客户直接缴纳给海关的,欧洲一般如是。至于营业税,一般没有这个叫法,在澳洲叫消费税,一般10%,DDP要包含的,日本也叫消费税,这个具体要看HS编码而定,关税的话也要看HS编码。你的问题太笼统了,如果需要解答请加 hanzhong1981@hotmail.com相信可以给你专业的答复
做ddp的时候,是交了哪个税呢
理论上DDP是卖方付目的国的进口税,一般就是你说的两种税,一个进口关税,一个进口增值税;如果是增值税,只有买方支付才能退回,卖方支付没法退的;当然如果卖方在目的国有注册公司,以该注册公司的名义进口并缴税的话,可以申请退税的,然后该注册公司再国内卖给买方。
出口鞋子到detriot,目的港需要哪些清关文件
Packing List Commerial Invoices Bill of lading其他额外的资料要问具体客户问问他们清关还需要哪些资料;
DDU本术语的英文为”Delivered Duty Unpaid(…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即”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它指卖方将备好的货物,在进口国指定的地点交付,而且须承担货物运至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和风险(不包括关税、捐税及进口时应支付的其他官方费用),另外须承担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和风险。
买方须承担因未能及时办理货物进口结关而引起的额外费用和风险。
说得白一些,DDU条款,只要货没送到你们客人手上,那一切灭失货损风险都是由你们承担的。
跟CIF条款比较,除了增加了海运费,保险费这些费用外,货物到港,港务费用,送货到门点的运输费等等都是由你们承担的,比较麻烦。
如果客人坚持要做DDU,那就多跟几家货代询个到客人门点的价钱,选择合适的报给客人,剩下的就是等客人回复。
DDU条款涉及到的费用明细比较杂,跟货代确认价钱务必让对方书面盖章传真给你留底,并且问清楚是不是有可能有额外费用产生,他们目的港那边的代理是不是搞得定。
DDP本术语的英文为 Delivered Duty Paid,“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办理完进口清关手续,将在交货运输 DDP
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与买方,完成交货。卖方必须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包括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在目的地应交纳的任何“税费”(包括办理海关手续的责任和风险,以及交纳手续费、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 EXW术语下卖方承担最小责任,而DDP术语下卖方承担最大责任。若卖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取得进口许可证,则不应使用此术语。但是,如当事方希望将任何进口时所要支付的一切费用(如增值税)从卖方的义务中排除,则应在销售合同中明确写明。若当事方希望买方承担进口的风险和费用,则应使用DDU术语。
DDP完税后交货,关键是看怎么样一个付款方式,100%前TT有什么不敢做的呢(并把关税款及相关费用付给你)
登陆客户那边的海关官网,先要找到对应的海关编码,了解一下那边的税收,当然也可以找货代去问那边的税收,你要提供真实的产品信息以及货值信息,同时让货代给你提供清关费以及到门的费用(这个你需要提供详细的收货人地址)以及其它杂费
DDP可以做的,不过再好谈付款条款的时候全部采用前T/T
关于美国进口清关环境
1.海关保险制度健全,供应商可随时根据DDP业务需要申请注册美国进口商资质,Customs Bond的购买如手续完整操作便利,这是真正的DDP业务开展的基础保障;
2.海关政策透明、关税税率较为稳定,建议首次DDP务必和报关行落实美国HS CODE与品名,需要话送样品或者图片与海关官员商榷认定,已经认可,长期有效;
3.报关行角色重要,效率高、可异地报关、可预清关,即货柜抵达目的地前几天就可报关放行,货到后即可安排提货,这也是美国进口FREE DEMURRAGE时间很短的一个原因;
4.美国总体关税税率低,没有增值税,DDP清关涉及金额不大;
5.海关税务制度支持DDP业务开展,进口海关关单可清晰看到海关认定的税赋;
关于美国物流仓库服务
1.美国的消费流通渠道异常发达,仓库配送中心在这个链条上角色重要,国内供应商如有心长期做当地市场,可尝试在国外建仓备好安全库存,这对很多采购商是很有吸引力的,事实上很多采购商已经要求供应商在美国建仓随时供货,这些采购商不是一般意义的贸易公司,更多的是组装生产线的集成商或者某一行业的分销大鳄,比如汽车零配件、家庭水处理用品等等;
2.美国的配送资源很丰富也很唯一,仓库自有车队一般服务一定区域或者VIP客户,其他的一般外包给UPS之类的公司,没有特别差异;
3.仓库服务的协议比较规范,法律上也保护物流提供商,与国内极其不健全的法律规范差别较大,尤其是很多免责条款等等,所以供应商要考虑保险事宜;
4.美国和墨西哥边境有很多加工贸易区,消费电子,汽车用品等等,DDP+库存管理的模式也有需求,边境一线分布着很多仓库物流公司和报关行,日本和韩国很多商社大鳄都有自己的孙公司在此,比如三井,松下,双龙,大宇等等。边境报关是另外一门学问,墨西哥也有类似我们“手册”的模式,对于进入NAFTA规避产地规则的还是有用处的。
当然运作中有很多细节规范操作是和产品的特点高度相关的,有个客户的托盘堆高2.2米,而北美标准托盘高度是1.1-1.2米,哈哈,老美不干了。
1.加拿大整体的通关环境和美国差不多,区别是GST的存在,类似VAT,它的流转问题对DDP业务就有重要作用,供应商切不可想着逃避GST,这种思维在欧美没有多少潜力;
2.加拿大鼓励非本国居民供应商到本国开展业务,所以有 NRI(Non-Residential Importer)的政策,即供应商在加拿大申请注册NRI,以这家公司名义进口缴税,签发INVOICE,转移货权给END BUYER,同时定期申报GST;
3. NRI一般委托物流公司运作,供应商不用在当地设立OFFICE,现在电子商务多发达啊!
4.必要的话可以使用加拿大的保税仓库,(美国少用),延迟缴税。
5.有关的报关单据和提单描述也有所区别
使用DDU术语的注意事项:
1.进口清关是否便利:在DDU交货条件下,卖方要承担义务将货物运到进口国内约定目的地,实际交给买方。但是货物进口的清关手续和进口税却不是由卖方负担,而是由买方负担。这对于一些自由贸易区以及订有关税同盟的国家间的贸易是适宜的。而如果进口国是属于清关困难而且耗时的国家,买方有时不能及时顺利地完成清关手续,这种情况下要求卖方承担按时在目的地交货的义务将有一定的风险。所以,卖方在出口业务中采用DDU之前,应先了解进口国海关管理情况,如果预计进口清关会遇到困难,则不应采用DDU。《2000通则》规定,如果双方同意由卖方承担货物进口清关的风险和费用,必须在合同中以明确的文字表示出来。
2.善办理投保事项:按照《通则》解释,按DDU条件成交,卖方并无订立保险合同的义务,因为DDU属于实际交货,交货前的风险由卖方承担,订立保险合同与否,同买方并不相干。但由于国际贸易中存在各种风险,特别是采用DDU时,卖方要负责将货物从出口国运至进口国内最终目的地,这中间要涉及许多环节和长距离运输,货物遭遇灾害或意外导致损失的可能性很大。因此,卖方应通过投保的方式转移风险。
操作问题
DDP(DeliveriedDutyPaidto目的港或内陆仓库),商业单据如何处理?由于各个国家海关之间关于货物价格的数据是互不相通的,海关间通用的仅为AMS(毛净重、数量和体积),所以我们在操作此类订单的时候,一定要狠钻这个空子。
A、出口报关金额:这个金额是跟出口退税有密切联系的,原则上是有增值税发票货物出口后,包括出口退税在内的美金金额,也就是FOB金额.那么出口报关金额打FOB金额绝对正确。如果你是工厂,或者外贸公司业务人员想从工厂捞点油水,同时工厂能买到比较低价的增值税发票,那么不妨把海运费也报进去,即报CIF价。
B、进口报关金额:由于DDP,所以货物进对方海关时的进口税你也得代劳,因为海关的货物单价是互不相通的,而钱省下来一分都是自己的,所以你可以把清关发票金额尽量打低(术语为UNDERVALUE进口清关),不过你也得掌握个度,不要过分引起海关怀疑,导致查验既而向你征收报复性关税,甚至没收你的货物。所以你事先必须跟客户说明你将会采取UNDERVALUE的清关发票,同时请对方推荐熟悉的FORWARDER予以积极配合,同时自己要做好如果发生意外的准备,如海关查明确认你低于市场价时,你可以解释你这是库存处理,但是需要你准备好一些单据,同时需要客户方配合。
C、风险防范:此类操作,风险防范是第一位的。主要风险不是在操作过程,而在于客户方的诚信度。所以提单一定要连同议付单据进银行,清关同时要保证议付单据到达对方银行,注意议付金额应该是DDP金额适当扣除内陆运费以及相关杂费。在清完关时,电传客户清关凭证,并敦促对方到银行付款赎单,并明确如果对方不能在指定工作日内付款赎单,货物在港口滞留所产生的滞港费以及其他杂费由对方承担。一般FORWARDER可以在十个保证日内不交纳清关税而提货,如果客人正常付款赎单,其实你已成功地将DDP替换成CIF。
与DDU的区别
DDP:目的港完税后交货完税后交货是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办理完进口清关手续,将在交货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与买方,完成交货。卖方必须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包括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在目的地应交纳的任何“税费”(包括办理海关手续的责任和风险,以及交纳手续费、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 DDU:目的港未完税交货未完税交货是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不办理进口手续,也不从交货的运输工具上将货物卸下,即完成交货。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不包括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在目的地国进口应交纳的任何“税费”(包括办理海关手续的责任和风险,以及交纳手续费、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买方必须承担此项“税费”和因其未能及时输货物进口清关手续而引起的费用和风险。
DDP和DDU一般只针对由卖方原因造成的漏发件或损坏品的情况,一般情况下买方不会要求卖方做DDP或者DDU的,因为卖方作为外方,对国内的通关环境和国家政策不了解,通关过程中势必产生许多不必要的费用,而这些费用肯定会转嫁给买方,所以买方通常最多做到CIF。
DDP卖方举例
如果贸易条款是DDP的话,付款方式有两种:一种是100%的前T/T,另外一种是OPEN ACCOUNT。如果是30%的定金,70%的余款见提单COPY的话,在DDP条款下,是毫无意义的。因为提单最后还要交给你目的港的代理帮你安排提货和清关,这是DDP与C&F的区别。说得通俗一点,DDP就是你把货物送到国外客户的仓库,在此之前的所有费用都由你支付,所有手续都由你来办理,所有风险都有你来承担。因此,如果你说第一次和这个客户做DDP,建议你还是要求客户100%预付。
1) DDP货物操作比较多的的国家是美国,欧洲(欧洲国家中,法国客户最喜欢用DDP)还有俄罗斯,俄罗斯的情况比较特殊,因为以前很多货物是通过灰色清关的方式进口。
2)客户选择DDP条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客户第一次或者刚开始做进口,对运输、海关等环节不是太懂,所以依赖出口商帮他处理这些环节。还有一些客户,特别是一些法国客户不太愿意处理这些琐事,干催交给出口商办理。还有一些客户做DDP是为了降低进口的风险,特别是一些货物容易受进口限制,关税或者贸易壁垒的货物,通过DDP条款把这种风险转移到出口商身上。
3) DDP对于出口商而言,存在哪些风险呢?主要有以下几个:首先,相对于FOB/C&F而言,DDP对卖方的风险要大得多,应该说是风险最大的一种贸易条款。在FOB或者C&F下,当货物装上船,风险就转移给了买方。但是在DDP下,卖方的风险要一直持续到交到客户手中。当中货物出现任何差错,都得卖方买单。因此做DDP的卖方,最好能办理货物运输险,出了问题还可以找保险公司。其次,相对于FOB/C&F,DDP的卖方必须要了解进口国海关或其他政府部门对该类货的政策,有没有什么限制,需不需要什么认证,进口关税是多少。不事先了解清楚了,等货物到了目的港,再去解决的话,可就相当麻烦了,比如说食品到美国,除了了解美国海关的关税,还必须了解FDA(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的规定。再者就是报价,DDP涉及的环节很多,可能有些环节在最初核算成本时没有考虑到,比如目的港海关查验货物产生的查验费,甚至超期堆存费,还有其他一些环节产生出了额外费用。因此再核算成本给客户报价时,最好能够多留出一些空间,以COVER意外的费用。
DDP的出口商如何降低这些风险呢?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如前所说,买一份仓到仓的货物运输险,以防止运输途中出现意外。
第二,找一家有经验、有实力的货代,因为DDP涉及到的费用有很多,如果碰到没有经验的货代,出现了报错,或者漏报的话,就会造成损失。发货人向货代询价时,要把货物的情况交待清楚,特别是货名,必须详细而且是中英文(什么材质,什么用途,甚至是型号)货物的海关编码,一般前六位就可以,因为后四位基本各个国家的H.S.CODE不太一样,目的地的详细地址和邮编,或者的FOB价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