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区
本文目录
海南自贸区包括哪几个片区
海南自由贸易港11个片区。
包括:洋浦经济开发区(含东方临港产业园、临高金牌港开发区)、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海口江东新区、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口综合保税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三亚中央商务区、文昌国际航天城、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海南生态软件园和复兴城互联网信息产业园。
海南自由贸易港和深圳的区别
国家对海南的定位是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和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三区一中心”,赋予海南自由贸易港很多独有的、不可复制的政策,目的就是要把海南建设成为面向太平洋、印度洋的重要开放门户,打造成为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鲜明旗帜,以及我国深度融入全球经济体系的前沿地带。
而对深圳的定位是:高质量发展高地、法治城市示范、城市文明典范、民生幸福标杆、可持续发展先锋。
海南自贸区在海口还是三亚
海南全岛。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简称“海南自贸区”,又称“海南自贸港”。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海南省暨海南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郑重宣布,党中央决定支持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所以海口和三亚都是自贸区。
海南自由贸易港包括三沙吗
1.包括2.因为海南自由贸易港是中国政府设立的特殊经济区域,旨在推动自由贸易和经济发展。三沙是中国的一个市级行政单位,也是海南省的一部分,因此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范围内。3.海南自由贸易港包括三沙,这意味着三沙将享受到自由贸易港政策的红利,促进该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同时,这也为三沙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优势,吸引更多的投资和资源进入该地区。
海南自由贸易港细则
第一条为了建设高水平的中国特色海南自由贸易港,推动形成更高层次改革开放新格局,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在海南岛全岛设立海南自由贸易港,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实现贸易、投资、跨境资金流动、人员进出、运输来往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和管理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应当体现中国特色,借鉴国际经验,围绕海南战略定位,发挥海南优势,推进改革创新,加强风险防范,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现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生态宜居、人民幸福。
第四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以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重点,以各类生产要素跨境自由有序安全便捷流动和现代产业体系为支撑,以特殊的税收制度安排、高效的社会治理体系和完备的法治体系为保障,持续优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
第五条海南自由贸易港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创新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
第六条国家建立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领导机制,统筹协调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重大政策和重大事项。国务院发展改革、财政、商务、金融管理、海关、税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指导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相关工作。国家建立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监管模式。海南省应当切实履行责任,加强组织,全力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各项工作。
第七条国家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发展,支持海南省依照中央要求和法律规定行使改革自主权。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实际需要,及时依法授权或者委托海南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使相关管理职权。
第八条海南自由贸易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治理体系,推动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规范政府服务标准,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提高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国家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行政区划改革创新,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和行政区划结构体系。
第九条国家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主动适应国际经济贸易规则发展和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新趋势,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
第十条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遵循宪法规定和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就贸易、投资及相关管理活动制定法规(以下称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范围内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应当报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对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变通规定的,应当说明变通的情况和理由。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涉及依法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或者由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事项的,应当分别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国务院批准后生效。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