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gmp认证车间要求(欧盟gmp和中国gmp区别)
本文目录
gmp数据完整性原则
ALCOA+CCEA原则不仅是GMP对记录完整性的要求,也是所有符合性审核对记录完整性的基本要求,是信用的基石。由上文可得,ALCOA+CCEA原则实际上就是对记录生成/录入、修改、存储、检索、备份、恢复和输出等数据生命周期内的所有操作的要求。如果这些操作满足了以上原则,记录的完整性就满足要求了。
关于质量评估,指南提出采用ALCOA原则和ALCOA+原则等国际通行原则作为评估要求并需要设计相应的具体指标。ALCOA原则是美国FDA于2007年在其指导原则《临床研究中使用的计算机化系统》中提出的,而ALCOA+原则是欧盟GCP监察官工作组(EUGCPIWG)于2010年在其发布的《关于临床试验中对电子源数据和转录成电子数据收集工具的期望的反馈书》中阐释的。
ALCOA原则是指:
Attributable(可归因性):可鉴别采集信息的来源,如受试者、输入者、外源数据等;
Legible(易读性):采集的数据可被他人阅读和理解;
Contemporaneous(同时性):数据应当在产生或观察的当时被记录,且在一定的时间窗内输入数据库,即数据的时间性标识;
Original(原始性):数据首次被记录,或可以被追查到原始数据;
Accurate(准确性):数据记录和计算、分析等转换过程是正确可靠的。
ALCOA+原则是:
Complete(完整性):所有的数据都存在,如所有检测结果都被保留,包括元数据;
Consistent(一致性):数据没有矛盾或差异,如使用标准化的数据;
Enduring(持久性):数据可被保留所要求的时间长度并可在需要时恢复,如硬盘、CD、磁带等;
Availablewhenneeded(可取性):一旦要求,可以及时获取并提供给管理当局。
下文是2010版GMP正文对于文件和记录的一些规定:
2010版GMP对数据完整性的需求(各国GMP的需求本质相同,本文仅以2010版GMP为例):
第一百五十八条良好的文件是质量保证系统的基本要素。本规范所指的文件包括质量标准、工艺规程、操作规程、记录、报告等。……
第一百五十九条应建立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核、批准、替换或撤销、复制、保管和销毁等管理制度,并有相应的文件分发、撤销、复制、销毁的记录。
第一百六十三条原版文件复制时,不得产生任何差错;复制的文件应清晰可辨。
第一百六十五条记录应留有数据填写的足够空格。记录应及时填写,内容真实,字迹清晰、易读,不易擦掉。
第一百六十六条应尽可能采用生产和检验设备自动打印的记录、图谱和曲线图等,并标明产品或样品的名称、批号和记录设备的信息,操作人应签注姓名和日期。
第一百六十七条记录应保持清洁,不得撕毁和任意涂改。记录填写的任何更改都应签注姓名和日期,并使原有信息仍清晰可辨,必要时,应说明更改的理由。记录如需重新誊写,则原有记录不得销毁,而应作为重新誊写记录的附件保存。
第一百六十八条与本规范有关的每项活动均应有记录,所有记录至少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确认和验证、稳定性考察的记录和报告等重要文件应长期保存,以保证产品生产、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等活动可以追溯。
每批药品应有批记录,包括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批检验记录和药品放行审核记录等与本批产品有关的记录和文件。批记录应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第一百六十九条如使用电子数据处理系统、照相技术或其它可靠方式记录数据资料,应有所用系统的详细规程;记录的准确性应经过核对。如果使用电子数据处理系统,只有受权人员方可通过计算机输入或更改数据,更改和删除情况应有记录;应使用密码或其它方式来限制数据系统的登录;关键数据输入后,应由他人独立进行复核。用电子方法保存的批记录,应采用磁带、缩微胶卷、纸质副本或其它方法进行备份,以确保记录的安全,且数据资料在保存期内应便于查阅。
可见,在GMP规定中无论是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记录还是手写的纸质记录都属于GMP要求的记录,并且都从属于GMP文件管理规定的范畴。GMP对于记录要求的核心内容是"记录你所做的",即真实记录发生过的事情,并且记录应该及时,重要记录需要由他人复核确认;需要更改记录时应按要求进行(理由、签名、日期)更改并保留原信息清晰可辨;记录应按照要求的频率进行,并保存至要求的期限。以上原则是GMP对于记录的总要求,适用于纸质记录,同样也适用于电子记录。
gmp认证每个国家不同吗
都有所不同。现在欧盟、WHO、FDA和SFDA的GMP中,有一个明显的共同点是风险管理的要求,比如验证应基于风险评估的结果确定其深度和广度。这些地方的GMP已经将质量源于设计的理念运用至了GMP的管理中,强调药品质量是设计和生产出来的,而不是检验出来的。强调质量保证,即过程控制的重要性,强化质量保证部门职责和质量保证体系的作用强调SOP的执行强调偏差、变更控制,包括OOS、CAPA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