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你还可以这么做!
商标不管是对于个人还是企业,都是有着重大的意义的,商标是一个企业的“精魂”,商标的及时申请,对于企业更是重中之重,因为我们谁都不会希望,自己费尽心思,花着大把钱财,宣传的商标,终视为他人做的嫁衣,所以还没有进行商标注册的,别再犹豫了。
今天我们要说的是克里斯蒂昂迪奥尔香料公司,他原本所申请的商标是法国的商标,核准注册时间是2014年4月16日,国际注册日期是2014年8月8日。根据相关的法律条令,想做商标的领土延伸的保护申请,但在2015年7月13日,相关部门发出申请商标的驳回通知书,以申请商标缺乏显着为由,驳回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的申请。随后该公司再次向相关部门提起了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的申请,却再次被驳回。终,该公司提起行政诉讼。但是诉讼之路也是十分的坎坷的,但是结果是令人满意的,相关部门裁定提审,并再审判决撤销一审、二审判决及被诉决定,判令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作出复审决定。
从以上的事件中我们应该知道当商标被驳回的时候我们不是什么都不可以做的,驳回复审的相关程序是在为商标注册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决定提供了申诉的一个机会。申请人应充分的利用这个行政救济的措施,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要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对此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申请人。
驳回复审的意义是什么呢?
这种途径是申请商标被驳回的唯一救济的途径。可以保留在先的申请权,等待扫除相关注册的障碍以使商标终取得注册。商标局驳回的商标是具有主观性的,当事人可在驳回复审中通过相关的理由阐述并提供证据,来以此影响商评委对商标的再判断。
注册商标的意义有很多,我们在设计自己的商标是要尽量的是自己的商标具有独占性、显着性等特点,会增加商标注册通过的几率。